作者peg ()
看板creditcard
標題[新聞] 金額太低不得刷卡?消保會:屬違規行為
時間Tue Mar 10 17:38:34 20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10/52/1frag.html
更新日期:"2009/03/10 01:31" 張中昌
你曾經因消費金額太小,而遭到拒絕刷卡嗎?以後再碰到這類情事,可以趕緊向消保會
申訴!
刷卡好處不少,越來越多民眾也開始少用現金,改以信用卡為主要支付工具,除了
享延遲付款好處,同時還有機會賺到額外紅利點數或現金回饋。
不過,長期以來就有卡友一再反應,到某些商店消費僅100、200元時,會被店員告
知因金額太小,所以只能以現金付帳,不接受刷卡,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
消保會表示,根據銀行公會所訂定的自律公約中,已明文規定特約商店不得因刷卡
金額大小拒絕持卡人刷卡消費,因此拒絕的店家,明顯已經構成違規。
尤其不少特約商店常常會以「人潮眾多」、
「消費金額不高」等理由,要求消費者
一定要支付現金,但事實上這些都是應該被檢舉的行為,
最嚴重可以將特約商店呈報聯
合信用卡中心,取消其店內刷卡的資格。
消保會指出,從過去檢舉案件來看,臨時性的展場中最容易出現這類問題,不少參
展廠商為了避免被收單銀行收取手續費,減少自身的收益,因此結帳時會禁止消費者刷
卡,或要求額外再支付費用,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
消保會呼籲,負責收單的銀行機構,未來應該主動約束特約商店並且不定期抽查,
看看是否有因金額大小拒絕持卡人刷卡,或
將手續費轉嫁至消費者身上的情事。
同時消費者也要注意,謹慎使用信用卡之餘,也要懂得注意自己持卡權益,如果再
碰到類似的案例,應該向收單銀行、消保會、銀行局等提出申訴,才不會讓自己的權益
被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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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遇到就是消費未滿100元,不能刷卡的情況,但是如文中所提最嚴重取消店內刷卡的
資格,這樣對消費者來說並也沒有獲益,感覺這樣也沒有解決到問題。
如果去電腦商場要刷卡時,總是說要加1%~5%不等,這樣應該符合將手續費轉嫁到消費者
身上的條例吧。
但是如果真的申訴成功,那最後的結果可能就是價錢提高或是強調現金價,這樣還是沒
有解決問題啊。
真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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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74.150
推 volkyrie:否則那些商場就標不收信用卡就好了,但是我還是一定要發 03/10 17:46
→ volkyrie:票,賺那麼大還要逃漏稅 03/10 17:47
推 mingshog:樓上這樣講讓我想到光華商場 很多店家就算是現金價很誘人 03/10 18:09
→ mingshog:你想跟她買 還買不到 他會說缺貨了..刷卡就加%以前常這樣 03/10 18:10
推 changer:所以賣場刷卡加2%合法嗎(另外刷卡一定要開發票嗎?) 03/10 20:25
推 elfinching:刷卡就有消費紀錄~ 03/10 20:45
推 mingshog:就我知道除了電影票消費外 其它刷卡一定要搭配發票機 03/10 20:47
→ mingshog:或手開發票 這應該跟稅率還有信用卡收單有關係吧 03/10 20:47
推 gottsuan:違規又不違法 店家不收卡你也不能怎樣 03/10 21:32
→ maydaychi:宣示性質罷了,堅持要刷,我遇過店家就不做這筆生意,沒輒 03/11 00:36
推 vnucit:檢舉有獎金嗎 有的話 那就........ 03/11 03:53
推 reifind:就別去那家買就好了~但現金價太誘人時,別跟自己的錢過不去 03/11 09:56
推 leoaries:那如果是金額太高不給刷呢?? ㄎㄎ... 03/12 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