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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消基會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168 欠繳9元、信用破產?消基會要求金管會立即檢討聯徵提報制度 發佈日期: 2009.04.09(附件) 在人手一卡的今天,消基會發現部分銀行作業疏失,讓消費者莫名上了聯徵中 心「黑名單」,成為信用破產者。 消基會指出,自2003年3月至今,消基會接獲消費者關於信用狀況的案件就達77 件,其中,未事先告知即提報聯徵中心的有25件(32%);主附卡連帶被提報聯 徵中心的有12件(16%);已清償欠款,銀行答應註銷紀錄但未做到有18件(23%); 因小額欠款而信用不良的有6件(8%);其他16件(21%),其中未事先告知即 提報聯徵中心的就占了32%,換言之,有3成的消費者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列 為「黑名單」。在接獲的申訴案子中發現:(如附件1) 1. 趙小姐僅欠一筆她不知道的轉帳費用13元,而被移送聯徵中心黑名單,造成 其他信用卡因此被勒令停卡並被提報信用破產。 2. 戴小姐為附卡人,因為正卡人遲交費用而被銀行提報聯徵中心,造成消費者 無法繳交保險費及其他代扣費用,而生活大亂。 3. 游小姐因為將信用卡剪回並搬家,未發現留有329元餘款未繳,銀行未告知 消費者即提報聯徵中心,造成消費者購屋貸款被拒。 4. 陳先生在繳款期限當天利用便利商店繳款,但銀行告知沒收 到款項而被移 送聯徵中心,造成其他信用卡因此被停卡,還被討債公司討債。 5. 林先生因為少繳9元,不只被罰101元違約金,還被移送聯徵中心,造成消費 者信用不良且被停卡。 消基會指出,被列入聯徵中心黑名單,對消費者造成的影響非常大,主管機關、 銀行業者應更審慎處理,遺憾的是,至今所看到的案例,似乎只要消費者一旦 被查出有欠費情形,聯徵中心儼然成為銀行的「打手」,將消費者移送黑名單 之中,全然不顧: 1. 持卡人不只一家銀行的信用卡被停卡,其他家銀行之信用卡及現金卡也會 連帶遭停卡。 2. 會影響銀行評估個人清償能力,將來申請信用卡及貸款將困難重重,甚至 有可能拒絕核卡或貸款。 3. 甚至正在辦理房屋貸款申請時,也可以因為銀行疏失,讓消費者無法申貸 成功,造成消費者購屋的財務重大損失。 4. 這些資料雖然有揭露期限,一旦期限過了,這些資料馬上轉成銀行之間的 「私房」資料,做為消費者未來在借貸時的重要門檻,日後想要再借貸,通常 門檻都會加高,甚至不可能! 因而,消費者上了黑名單,信用馬上破產,經濟產生危機!消費者不禁要問: 聯徵中心將人移送黑名單,可有什麼章法?有無任何規範?萬一移送錯誤,有 無賠償機制?又,到底是誰允許聯徵中心這樣的為所欲為?! 何謂聯徵!? 據了解,在民國82年3月8日,財政部指定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置「全 國性信用資料庫」,同年7月14日開始替信用卡用戶信用資料建檔。 此舉,等於替每位消費者建立了一份「信譽資本」,凡最低應繳金額逾期、或 未繳足最低應繳金額者,都會被銀行主動舉發、列入消費者的信用記錄,而此 紀錄便會成為金融信用的黑名單。 台灣的聯徵規範合理嗎? 然而,發生「欠費13元」成為聯徵中心的黑名單後,消基會直指,該制度已經 出現漏洞,全然陷消費者於不義! 事實上,消基會在94年11月間,即已就90元未繳,將消費者移送聯徵的不合理 情形提出呼籲,但3年多過去了,現象依然存在,真是不合理至極! 一、今天沒繳費,明天在聯徵中心就有紀錄! 據了解,對於持卡人繳款遲延的信用紀錄是依各發卡機構內部作業程序自行訂 定,對於僅欠年費、掛失費等非本金小額欠款戶逾期未繳納者,不報送強制停 用及繳款遲延之信用紀錄,僅報送一般停用紀錄。 而目前報送聯徵中心的狀況有日報及周報的情形,國內發卡機構大部份都傾向 於日報,換言之,只要這些小額欠款戶逾期1天未繳納費用,極有可能隔天就被 報送至聯徵中心做一般停用紀錄,讓持卡人連申訴及緩衝的機會都沒有! 雖然一般停用紀錄不會將信用卡強制停卡,但若經催告未繳,還是得報送轉為 催收或呆帳之信用紀錄。 二、「自律公約」僅供參考?! 根據「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信用卡業務委員會所屬機構辦理 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第一章第七節(催收)第3條規定中:「發卡機構將持卡 人之債信不良之紀錄報送聯徵中心前,需將登錄債信不良原因與日後對持卡人 可能之影響情形告知持卡人,使其有提出異議之機會。」 消基會指出,金管會及銀行公會對於發卡機構報送信用紀錄至聯徵中心的寬限 期並沒有強制規範,導致各家發卡機構報送狀況有日報的情形,造成消費者在 送聯徵中心前只有一次被「隱性」告知,即透過「帳單」告知欠費情形,若持 卡人不察,或帳單遺失,即非常有可能被移送聯徵中心! 三、不知名的手續費讓自己成為黑名單,真冤枉! 由於一些不知名的手續費用導致持卡人被列入聯徵黑名單,還有持卡人並沒有 申請現金卡或者根本沒開卡,卻莫名其妙被報送聯徵中心,甚至還有持卡人因 為遭詐騙集團盜刷費用,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報送等等情況,而這些人當中不 乏一些信譽良好的消費者,實在真的冤枉!。 (接下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0.43.254 ※ 編輯: LuckyWinni 來自: 61.220.43.254 (04/09 16:01) > -------------------------------------------------------------------------- < 作者: LuckyWinni (薇妮) 看板: creditcard 標題: Re: [新聞] 欠繳9元、信用破產?(消基會新聞) 時間: Thu Apr 9 15:59:32 2009 (續前文) 消基會呼籲 關於上述種種不合理之現象,消基會要求,主管機關應重新審視銀行將消費者 提報聯徵中心的整體制度: 一、未先告知持卡人就提報聯徵,違反自律公約,依法可處50-250萬元罰鍰。 目前發卡銀行採用「日報」的方式,但卻讓銀行在把違規持卡人提報聯徵中心 前,未將登錄債信不良的原因與日後對持卡人可能之影響情形在告知持卡人, 明顯違反「自律公約」第一章第七節(催收)第3條之規定。 而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信用卡業務機構應確 實遵守前項第二款之業務規章及自律公約。」;依該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者,依銀行法有關規定處罰之。」,金管會應依銀行法第一 百三十二條:「違反本法或本法授權所定命令中有關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應為一 定行為而不為者,除本法另有處以罰鍰規定而應從其規定外,處新壹幣五十萬 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等有關規定處罰之。 消基會指出,在報送聯徵中心前,銀行應務必明白告訴持卡人:「消費(手續) 款項若未繳交,即會移送聯徵中心」的資訊,否則消費者不知道後果影響重大, 以此隱喻訊息,豈不是陷害,甚至是壓榨持卡人嗎?! 二、主管機關應要求銀行在提報聯徵名單時,應將持卡人信用、金額等整體狀 況列入考量 主管機關應要求銀行在提報聯徵前,應該評估其持卡人違約的整理狀況,而不 應以單一項目就將持卡人信用列入黑名單,如: 1. 持卡人平時的信用狀況:若持卡人平時信用一直都是非常良好的情形下, 卻因為一時不察而成為黑名單,實不合理。 2. 持卡人欠款的金額多少:因為少繳9元,而被列入黑名單的狀況非個案;若 持卡人只是少(或遲)繳小額費用,應通知並將欠繳款項延至下期帳單收取。 3. 持卡人違約的理由為何:如亞力山大一案受害人,因為業者的惡性倒閉產生 爭議款,受害人拒絕繳款而被移送聯徵,實在不合理。 因此,消基會要求主管機關應以公權力介入,進行規範,如此才能還給持卡人 一個公平的授信環境。 三、主管機關應會同銀行業者訂定出合理寬限期 以日本為例,消費者使用信用卡若遲繳,有3至6個月的寬限期,可以讓持卡人 有機會申訴及補繳的機會;反觀台灣,銀行業者沒有給予寬限期,甚至連「明 說」的通知文件都沒有,就要將消費者移送聯徵,真是一個諾大的信用陷阱! 每一家銀行的制度都不相同,金管會應訂定出合理寬限期,讓持卡人可以有補 救信用的機會,並且應善盡行政管制的職責,從而確保廣大消費者的權益。 四、消費者應當珍惜信用紀錄,累積信用財富 消基會提醒,雖然目前聯徵規範尚待改進,但持卡人亦應珍惜自己的信用,良 好的信用紀錄代表信用可靠度,如欲申請信用卡、貸款、租屋、移民等等都可 以藉著一份完整良好的信用紀錄而得以實現。 然而,「水可載舟,亦可覆舟」,若因自身帳款遲繳或未繳等原因,留下負面 信用紀錄,則可能導致實際有需要與金融機構往來時求貸無門,造成生活上處 處碰壁的窘境,希望藉此警惕消費者萬不可拿自己的聲譽開玩笑。 --- 很可惜,消基會經常提出問題,卻也不見得被主管機關重視或改善XD 不過信用卡新手可以看看,台灣的聯徵機制就是因為它不夠完美,所以持卡人要更小心。 > -------------------------------------------------------------------------- < 作者: plaire (歐耶~) 看板: creditcard 標題: Re: [新聞] 欠繳9元、信用破產?(消基會新聞) 時間: Thu Apr 9 16:56:11 2009 我就是最近突然被渣打銀行停卡 而且他所謂的通知 也是信件通知而已 看起來像廣告信一樣 平常廣告信我丟在一邊都不看 幸好那封我剛好有打開來看才知道 打電話去問客服 也給不出明確的原因 只告訴我是"他行往來"有狀況 還要我授權給他們去查聯徵 但是可能會對我信用有影響 再不然就是自己去聯徵中心查 真的很生氣 談話過程中客服態度之差 數次打斷我的話 還跟我說 "小姐,我很不想跟你提合約, 但是合約上有寫銀行是有可以不必告知就停卡" 我問他合約哪一條 他竟然回我 "要不要我寄合約給你看" 然後我問他 合約中有寫可以不必告知客戶原因嗎 客服說有 但後來我查了他寄來的合約條款 根本沒有這一條 後來掛電話之後氣炸了 就有人教我客訴 我又再打一次 告訴客服若無法給我明確的答案我要客訴 客服才說可以幫我查看看 結果......也是敷衍我 因為等好幾天也沒等到回覆 現在我只好找一天請假自己去調聯徵 > -------------------------------------------------------------------------- < 作者: watersky () 看板: creditcard 標題: Re: [新聞] 欠繳9元、信用破產?(消基會新聞) 時間: Thu Apr 9 18:05:03 2009 ※ 引述《plaire (歐耶~)》之銘言: : 我就是最近突然被渣打銀行停卡 : 而且他所謂的通知 也是信件通知而已 : 看起來像廣告信一樣 : 平常廣告信我丟在一邊都不看 : 幸好那封我剛好有打開來看才知道 : 打電話去問客服 也給不出明確的原因 : 只告訴我是"他行往來"有狀況 : 還要我授權給他們去查聯徵 : 但是可能會對我信用有影響 : 再不然就是自己去聯徵中心查 : 真的很生氣 : 談話過程中客服態度之差 數次打斷我的話 : 還跟我說 : "小姐,我很不想跟你提合約, : 但是合約上有寫銀行是有可以不必告知就停卡" : 我問他合約哪一條 他竟然回我 : "要不要我寄合約給你看" : 然後我問他 合約中有寫可以不必告知客戶原因嗎 : 客服說有 但後來我查了他寄來的合約條款 根本沒有這一條 : 後來掛電話之後氣炸了 就有人教我客訴 : 我又再打一次 告訴客服若無法給我明確的答案我要客訴 : 客服才說可以幫我查看看 : 結果......也是敷衍我 因為等好幾天也沒等到回覆 : 現在我只好找一天請假自己去調聯徵 不用等客服寄 網路上就有 http://www.standardchartered.com.tw/download/card/cardrule.pdf 渣打的信用卡約定條款 我剛剛仔細看了一下 是第25條 字太多 懶的打了 其中一段大意就是當持卡人信用狀態有異常時 銀行可以暫停卡片或降低額度 當然,如果覺得銀行規定很爛 第二十六條第四款 持卡人得"隨時"以書面通知銀行終止本合約書 ps.各銀行大概都有這樣的規定,信用卡就是這樣,銀行怕客戶信用不好跑掉 所以聯徵有異常就會有所動作 還有,銀行也寄通知了,如果當他是廣告信而不看,銀行也是衰, 至於卡友看不看,就不是銀行管的到的 但如果覺得封面設計太差,害客戶沒興趣看,倒是可以打去反應一下, 也許以後銀行的通知封面都應該加註大大的紅字寫"重要通知"之類的~ 這樣對卡友也比較有保障 > -------------------------------------------------------------------------- < 作者: WaterDragonI (水龍) 看板: creditcard 標題: Re: [新聞] 欠繳9元、信用破產?(消基會新聞) 時間: Thu Apr 9 18:19:03 2009 ※ 引述《LuckyWinni (薇妮)》之銘言: : 消基會指出,在報送聯徵中心前,銀行應務必明白告訴持卡人:「消費(手續) : 款項若未繳交,即會移送聯徵中心」的資訊,否則消費者不知道後果影響重大, : 以此隱喻訊息,豈不是陷害,甚至是壓榨持卡人嗎?! 為了防範消基會的擴大性抹黑指控,有些銀行早就提列告知訊息於信用卡約定條款, 有些銀行的約定條款有如下告知聲明: 信用卡核卡後,銀行將依主管機關規範將信用卡核卡、卡片使用狀態、繳款紀錄等, 報送登錄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如持卡人未依約繳款,報送之信用不良紀錄,可能影響 持卡人現有卡片之使用限制及未來申辦貸款〈含現金卡〉與金融機構往來之信用評估 或信用卡之權益。上述信用不良紀錄之揭露期間請上聯徵中心網站〈www.jcic.org.tw 〉「社會大眾專區」之「資訊揭露期間」查詢。 目前看到聯邦跟上海都有這一條... 我看之後應該所有銀行都會加上這一條.... > -------------------------------------------------------------------------- < 作者: dasein79 (白蓮教教主) 看板: creditcard 標題: Re: [新聞] 欠繳9元、信用破產?(消基會新聞) 時間: Thu Apr 9 19:23:00 2009 ※ 引述《watersky ()》之銘言: : 渣打的信用卡約定條款 : 其中一段大意就是當持卡人信用狀態有異常時 : 銀行可以暫停卡片或降低額度 這一條對消費者而言,顯失公平,尤其在信用卡成為現代重要的支付 工具時。 例如:如果出國去玩時,帶了幾張卡,你因為信任信用卡公司,而攜帶 的其他支付工具不足。 如果按照這一條,銀行隨時可以暫停卡片,那你如果旅遊地是落後地區, 聯繫不方便,那麼你不就不必回來了? > -------------------------------------------------------------------------- < 作者: plaire (歐耶~) 看板: creditcard 標題: Re: [新聞] 欠繳9元、信用破產?(消基會新聞) 時間: Fri Apr 10 11:48:04 2009 ※ 引述《watersky ()》之銘言: : 不用等客服寄 : 網路上就有 : http://www.standardchartered.com.tw/download/card/cardrule.pdf : 渣打的信用卡約定條款 : 我剛剛仔細看了一下 : 是第25條 : 字太多 : 懶的打了 : 其中一段大意就是當持卡人信用狀態有異常時 : 銀行可以暫停卡片或降低額度 因為當初不懂我到底為什麼被停卡才會打去客服詢問 近幾年來我的信用卡每個月都是繳清的 目前也沒有任何一張卡有欠款 名下也無任何貸款 突然收到停卡通知我也嚇到了 結果要我授權給銀行或是自己去調聯徵 最後搬出合約 問題是 我也沒有把合約背在腦袋裡 客服又主動說要寄合約給我看 所以才會請他寄過來 並且幫我註明是哪個條款 : 當然,如果覺得銀行規定很爛 : 第二十六條第四款 : 持卡人得"隨時"以書面通知銀行終止本合約書 : ps.各銀行大概都有這樣的規定,信用卡就是這樣,銀行怕客戶信用不好跑掉 : 所以聯徵有異常就會有所動作 沒有發生這件事還真的不知道銀行規定對用戶這麼不公平 停卡卻提不出明確的理由 其實我也有找認識的人幫我從銀行內部看資料 對方說我在銀行往來正常 建議我打去客服 我只是想要知道原因 好讓我知道該怎麼處理 因為我辦的是安麗聯名卡 要刷卡訂購安麗產品只能用聯名卡 且還有現金回饋 不然每次都去轉帳要扣手續費 所有信用卡裡面使用最頻繁最需要的就是這張卡 不然我就豪邁地剪卡啦~~ 可是客服卻告知沒有別的辦法可以恢復使用 還要我過三個月後再打電話問看看能不能回復使用 : 還有,銀行也寄通知了,如果當他是廣告信而不看,銀行也是衰, : 至於卡友看不看,就不是銀行管的到的 : 但如果覺得封面設計太差,害客戶沒興趣看,倒是可以打去反應一下, : 也許以後銀行的通知封面都應該加註大大的紅字寫"重要通知"之類的~ : 這樣對卡友也比較有保障 唉呀 我雖然當他是廣告信 但是我也看了啊 催繳欠款的時候一定是打電話當面通知 結果這種攸關客戶權益的停卡通知只有書面告知 約定條款似乎就是個不平等條約 我覺得比較衰的是我 被停卡還不告知詳細原因 且以後我要是要在渣打辦貸款都會受影響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