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reditcar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Ref.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187357 循環利率條款╱銀行憂「市場秩序會大亂」 ‧聯合理財網 2009/06/11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只繳信用卡最低應繳金額,免付循環利息,消息傳出,銀行界一片譁然銀行公會信用卡委員會主委李懿哲表示,相信這個案子上訴後,維持原判機率不大,否 則市場交易秩序一定會大亂。 許多銀行信用卡部門,包括公股行庫已經開始擔心負面效應,認為可能會有不少長期繳納 最低應繳金額民眾,自己計算之後隨即停繳,打算打官司銀行提醒,這只是單一法官見 解,未來官司還有得打,民眾停繳將留下信用不佳紀錄。 李懿哲表示,法官認為銀行沒有告訴消費者,如果只繳最低應繳金額,本金加利息要多年 才能清償完畢,銀行循環利率約定條款有「請君入甕」的意味,甚至是一種「消費陷阱」 ,違反消保法規定。 但事實上所有銀行信用卡定型化契約上都註明消費者可以選擇全額付清或是只繳應繳最低 金額,如果採取最低應繳金額就需支付利息。此外,就算選擇了最低應繳金額,也可以隨 時全額償還,契約並沒有限定一旦採用最低應繳金額,就不能更動。 他說,定型化契約很清楚,不知法官所指違反消保法「誠信原則」如何說起?他表示,如 果消費者是覺得銀行的最低應繳金額利息太高不合理,消費者可以討價還價,更可以選擇 其他銀行。 李懿哲說,這個案子法官要求業者提出信用卡的成本及利潤結構,但是現行民法中,並沒 有規定信用卡要在什麼樣的成本標準下,才能收取循環利息。他表示,現在的情形就像一 個人到餐廳吃牛排,有500元一客,有800元一客,消費者選了800元的,吃完之後,然後 告訴老闆太貴了,我不要付,這樣合理嗎?他強調,如果這個案子真的能夠成立,那麼不 僅是信用卡,所有的市場交易秩序都會大亂。 許多公股行庫高層也都認為這起判例對社會將造成負面影響銀行借貸收取利息合法合理 ,但此一判決如成共識,銀行勢必對客戶篩選更趨嚴格,不容許透過信用卡短期融借,對 需要小錢的消費者反而不利。 【2009/06/11 聯合晚報】 -- 這法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07.68
WaterDragonI:挺威的.... T大放風囉~ ^^ 06/13 22:54
iamhsg:咦?不是見紅就放嗎? 水龍大怎現在才發現 XD 06/13 23:21
WaterDragonI:發現得太晚.... XD 06/13 23:30
mingshog:這很明顯就請銀行在帳單上列上法官要的最低應繳金額 06/14 09:54
mingshog:你要花多少的時間才繳的完 這樣會不會又逼人自殺呢? 06/14 09:54
mingshog:(如果換算要20年的話 感覺再繳房貸一樣) 06/14 09:55
LuckyWinni:扯到民法那不是放大絕嗎@@ 民法改完都不知幾年去了XD 06/14 12:02
maniaque:嗯...聯晚的新聞,牛肉麵那一段應該改成.. 06/14 15:27
maniaque:服務生不斷的追問客人:你知道我們牛肉麵一碗八百嘛?? 06/14 15:27
maniaque:你吃的起嘛,你吃的起嘛??你真的吃的起嘛?? 06/14 15:27
maniaque:吃的起的話請先結帳....... 06/14 15:27
maniaque:(顧客翻桌走人........) 06/14 15:28
maniaque:這大概就是這位法官心證時的認定銀行應該如此 06/14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