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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0911120264 竊邱義仁信用卡資料 銀行職員2審判刑6月 20091112 18:49:13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2日電)前台新銀行員工被控入侵信用卡資料庫,竊取前國安會 秘書長邱義仁的信用卡資料案。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以違反妨害電腦使用罪,損及台新 銀行信用,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沈姓男子原任職於台新銀行,負責維護「信用卡年度換卡系統 」程式,卻於民國97年踰越職務權限,破解台新銀行保護程式,輸入其他員工的帳號密碼 ,侵入「信用卡資料庫」竊取邱義仁於台新銀行的信用卡資料。 判決書指出,沈姓男子以不詳方式規避銀行監控,將邱義仁的信用卡資料存於違規加裝於 電腦的硬碟中,並將檔案轉存音樂檔,藉以躲避銀行監控。而台新銀行在巴紐機密外交案 遭媒體披露,國民黨籍立委邱毅於媒體中公布邱義仁台新銀行帳戶的信用卡消費明細後, 交由警方偵查,沈姓男子因而遭檢方以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 全案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承審法官認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邱毅所提出的信用卡資料為 沈姓男子所提供,且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沈姓男子犯案,判決無罪。檢察官不服,提出上訴 。 台灣高等法院承審法官認為,被告明知所為踰越職務權限,仍違法使用其他員工帳號密碼 ,竊取客戶信用卡資料,已造成台新銀行信用損害,且被告犯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因 此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9811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8.46
ROCAF:這個案子衝車大將軍也有份嗎? 11/18 09:02
Jamy:活該 11/18 10:09
ceendy:那大將軍用違法取得的資料有沒有罪啊 11/18 10:45
AVK:襄理銀行耶 11/18 11:01
maydaychi:大將軍有免死金牌 11/18 11:10
em77:邱毅不用負責嗎? 11/18 12:08
yinson:看來不用 XD 11/18 15:19
andyliu: 功在黨國 11/18 23:05
yovven:才6個月好輕 11/18 23:48
beagle:本來就不是啥殺人放火的重罪, 以我國法律來說。 11/19 10:05
maydaychi:反正關完,更生人正夯,又是一條好漢 11/19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