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naud (http://0rz.net/ee13R )
看板creditcard
標題[新聞] 網路刷手 假刷卡暴賺紅利500萬
時間Wed May 17 09:56:21 2006
網路刷手 假刷卡暴賺紅利500萬
http://tw.news.yahoo.com//060517/15/35a59.html
【聯合新聞網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七年級生的刷卡天堂是網路。有一群人,利用在網路上的虛構交易刷卡賺紅利點數套利,
只要一個人,每月能創造數千萬元刷卡金額,問題是,這些鉅額交易大多數都是假的。
發卡銀行指出,去年九月,約有30名這種網路刷手,因利用不實刷卡手法暴賺銀行紅利點
數,已被某家銀行集體停卡。據了解,在這30人當中,有超過3個人在半年內,每人從這
種洗點數套利行為中獲利近500萬元。
網路、銀行的行銷(新聞、網站)活動不斷,再加上一群聰明過頭的六、七年級網友,共同
創造台灣網路「洗紅利點數」傳奇。但這個新一代台灣奇蹟,只追逐個人利益、侵犯公眾
利益,完全反映出不守法的特質。
銀行依信用卡(新聞、網站)刷卡金額多寡發放紅利點數,以刺激卡友刷卡,但沒想到這個
刷卡誘因,放到網路上,卻變成套利賺錢工具;一群網友透過網路上特定網站「洗點數」
,他們先設立許多「人頭」帳戶,成天透過網路在不同的帳戶中刷卡進出,每刷一次,就
賺一筆紅利點數。
像這陣子冒出頭的所謂「卡神」,據說就經常半夜掛在網上,例如凌晨2時,用A人頭戶刷
3萬元買進東森禮券;凌晨2時10分,用B人頭戶再刷3萬元買回來;再過10分鐘,C人頭戶
再花3萬元再買進。這樣買來買去、洗來洗去,賺飽紅利點數。
這些自認聰明的持卡人拿到紅利點數後,有兩種做法:一是賣掉換現金,台灣幾家大型拍
賣網站,都有賣「紅利點數」專區,這些人的紅利點數多是買空賣空得來,一轉手就有獲
利。還有網友宣稱光賣點數,他就有兩倍以上暴利。
另外,最常見的「變現」手法,是用點數跟銀行換商務艙以上機票再轉賣,大概花4萬元
成本可換一張8萬元機票,轉賣獲利,也是兩倍。
對這些人來說,固定成本有兩個;一是投資(新聞、網站)本金,因為要讓銀行相信你在刷
卡,所以要有「一筆錢」在帳戶中轉來轉去,可能只是數萬元,但這樣刷來刷去,有人不
到25歲一個月可刷到3000萬元。
第二個成本,是刷卡時付給網站的手續費,但比起獲利來說,這點成本微不足道。最重要
的成本,其實是「時間」,但這群人沒有固定工作,他們有的是時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14.103
推 richjf:一個月可刷到3000萬元?那要幾家卡去併? 05/17 15:59
→ anem:用幾十萬的資金,入帳後馬上繳信用卡再用相同的模式反覆洗錢 05/17 16:05
推 gypsys:付給網站的手續費怎麼算呀? 05/17 17:10
→ michaelr:除了假交易違法,我看不出侵犯了什麼大眾權益? 05/17 17:38
→ HsinTai:銀行緊縮優惠..就會影響到正常使用這權益 05/17 22:48
推 ANGELKING:假交易只是違反與中信的契約,更何況我沒涉及假交易。 05/18 16:36
→ ANGELKING:假交易其實並不違法,交易行為原則上依私法自制。 05/18 16:37
→ ANGELKING:民刑法中都只有限定交易行為應受某些規範,並未主張 05/18 16:37
→ ANGELKING:並沒有任一條文主張"假交易"應當如何。這是事實耶~ 05/18 16:39
→ ANGELKING:只是太多人聽到銀行說一句:那是假交易~ 就以為誰犯法了 05/18 16:41
→ ANGELKING:那真的只是被銀行業者唬了! 05/18 16:42
推 Hotem:銀行也是私法人 頂多侵害了中信銀及其出資股東的利益 05/18 22:48
→ Hotem:經營階層設計產品上市出現漏洞 被人鑽了 經理人對不起股東 05/18 22:49
→ Hotem:並不是慷(全體納稅人強迫繳稅入股)政府的慨 純粹私法關係 05/18 22:51
→ Hotem:到底只算是小眾利益 稱不上公眾利益 05/18 22:54
推 tarepa:給一樓,只有一家 "中信" 05/20 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