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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9 工商時報
付民宿訂金 信用卡少用為妙
李佩真/台北報導
暑假旅遊旺季又將來到,近幾年來民宿業興起,許多民眾選擇到花東地區或者北、中
部山區景點附近住民宿度假,不過,在挑選民宿時,除了一定要選擇合法登記的民宿,尤
其有關訂金返還、公共安全及保險問題,要特別注意。
由於民宿一般坐落在郊區,不如一般知名飯店有拉近民眾距離的機會,也因此網路成
為民宿業者主打廣告、招攬客源的主要管道,但是以往也曾經發生「假民宿」網頁詐財的
案例,民眾因為看到網路上美麗的照片,訂房付款,等到實際旅遊想投宿時,卻發現根本
沒有這間民宿。
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指出,選擇民宿前,網路討論區多逛逛,看看風評口碑如何很重
要,此外,由於目前還是有許多民宿因為位置不適宜、安檢沒過關或其他因素而未合法,
有關消費者居住安全及品質問題,選擇前也都需要多打聽。
由於暑假旅遊旺季,熱門景點民宿訂房踴躍,而各家業者對於訂金收取,以及如果因
故無法如期旅遊,取消訂房時的訂金歸還規定都不盡相同,在沒有統一規範之下,也是消
費者應該先注意瞭解的部分。
黃怡騰建議,在訂金匯款方面,儘量不要給信用卡資料,採取匯款方式,至少還有支
付對象可以查詢,未來有糾紛產生,也有追償的依據。
而產險業者也提醒表示,民眾挑選民宿,業者是否依規定投保,攸關消費者權益,需
事先留意。
根據「民宿管理辦法」規定,經營民宿業者至少應該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包括每
一個人身體傷亡二百萬元,每一次身體傷亡一千萬元,每一事故的財產損失二百萬元,而
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為二千四百萬元。但上述保險範圍及最低金額,地方自治法規如有
對消費者保護較有利的規定者,則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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