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孫中英
國內大部分「聯名信用卡」都是「合久必分」。除非發卡銀行和合作夥伴屬於
同一家集團,因為「面子」問題,不得不合作下去,如果沒有這層關係,消費
者手上的聯名卡,每隔一段期間,換發卡銀行有如家常便飯,而且真正賺錢的
聯名卡,沒有幾張。
銀行對消費者的態度,也許「強勢」,但碰到聯名卡的合作對象,卻只能扮演
「弱勢」一族。這是因為發卡銀行必須「主動爭取」合作對象,以取得「信用
卡客源」,所以許多發卡條件,都只能任憑合作對象宰割。
發卡銀行爭取聯名卡合作對象也有「3部曲」;第一,要在眾多競爭者中,脫穎
而出,這時候就要「比關係」,有沒有「貸款關係」最重要,再其次是家族關
係,或者雙方有沒有「高層關係」。雖然百貨公司、賣場常舉辦公開的「比稿
」競賽,但敲定合作對象多半在檯面下進行。
其次,銀行為取得合作對象認可,必須拿出「誠意」;這些誠意包括,由發卡
銀行負責所有的新卡發卡成本,例如辦卡禮、核卡禮、開卡禮,都由銀行一肩
挑起;此外,發卡銀行還要「定期回饋」合作對象,合作對象會在銀行每發出
一張新卡、卡友每刷一次時「按比例抽成」,還有合作對象「更狠」,連自己
的廣告預算,也要銀行負擔部分。
「阿沙力」一點的銀行,會直接將商店收單手續費「降為0」。最近有一家美式
賣場與發卡銀行的合作案,就砍掉特店手續費率,換句話說,只要持該聯名卡
在該店刷卡,銀行是一毛錢都賺不到。
從聯名關係來看,過去態度「最老大」的是百貨公司和航空業,但現在只要「
有通路」的商店,因為「營利」當頭,都是銀行眼中的大客戶。
而且銀行的無限供輸已經養壞這些聯名廠商的「胃口」,最近南部有一家百貨
公司藉著即將恢復「自由身」,對外招攬合作對象,吸引高達20多家發卡銀行
競標,後來「原始」合作銀行又吃下合作案,但所有發卡條件都跟著「翻兩番」。
銀行業者說,大家都對聯名卡業務抱著「憧憬」,但許多聯名卡客源,都是中上
階層的消費者,不是循環族群,所以大部分聯名卡都不賺錢。
【2003/10/0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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