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借錢」 他拿貨 你付息
記者葉英豪/桃園報導
桃園縣警局刑警隊偵六組,昨天破獲朱晉德等重利集團涉嫌利用被害人信用卡
「刷卡」消費換現金方式牟利。數百名被害人中,有人刷卡90幾萬元購買電腦
商品,商品歸集團成員所有,卻只借得數萬元現金。警方研判該集團牟取不法
利益逾千萬元。
偵六組組長袁國恕說,近來接獲許多被害人報案,看廣告上刊登憑「信用卡」
就可借款應急,和對方聯繫後,對方要求見面,並確認信用卡的信用額度。
當對方確認信用卡信用額度夠,便帶著被害人到電腦周邊商品賣場,要求
被害人只要依照所指定品牌和型號刷卡購買後,立即可以獲得所急需的
「現款」額度。警方昨天依照被害人所指稱的詐騙對象,到桃園市民有三街
逮捕朱晉德(30歲)、李能振(29歲)和戴慧政(27歲)3人,並起出數百張
被害人所簽立「客戶委託轉讓書」等資料。
袁國恕說,擔任會計的陳姓被害人因月底急需20000元支付房租,7月29日跟
對方聯繫。對方帶著她到電腦商場購買60000多元商品後,謊稱能幫她提升信用額度
並轉換成「白金卡」,因此又帶著她到銀行以信用卡預支現金60000元,60000元
被對方拿走後,扣除40000元所謂「手續費」,僅給她急需的20000元。電腦商品
最後還被對方要求她簽立「客戶委託轉讓書」後拿走。
其他被害人也說,與朱晉德等人聯絡後,對方聲稱有辦法以信用卡借款,利息還
可以無限攤還,不會像一般地下錢莊。結果對方卻要求他們拿信用卡刷卡購買指定
的電腦商品。被害人說,不僅信用卡被刷爆,還有信用卡被刷90幾萬元還不知道。
事後收到帳單才知道受騙,所謂「利息攤還」根本就是銀行要收刷卡金額中的最低
繳款金。
袁國恕說,朱晉德等人以信用卡「刷卡」消費為幌子,實際上卻拿被害人的信用卡
幫他們賺錢。被害人購買的電腦商品,全都在簽訂轉讓書後被他們拿走轉賣。被害人
拿到現金金額,都不到刷卡總金額的2到3成。朱晉德等人接受調查時否認有「重利」
行為,還強調是幫被害人「解決困難」,他們並沒有獲得利益。
【2004/08/05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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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dn.com/2004/8/5/NEWS/DOMESTIC/DOM3/21682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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