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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icchin (沒有暱稱啦!)》之銘言: : ※ 引述《QQGirl (I lost my heart in SD)》之銘言: : : 我還是很不解為什麼楊小姐不來信用卡版討論討論咧... : : 反而跑去八卦版 讓我有點傷心呀>"< : 或許從另一方面想 slow沒來討論也還ok : 畢竟事情演變到現在 也許slow可能有千萬個不願意 : 但事實的 在八卦版的鄉民們似乎已經把slow神話了 : 信用卡版是在討論事情的版 : 而非鄉民造神之地 : 不是嗎? :) 不知道為何,這個信用卡洗點數的新聞讓我想到關係企業交叉持股護盤 利用親友"來回買賣"賺點數再去換東西應該不是信用卡促銷的本意 信用卡促銷是鼓勵刷卡,而不是鼓勵親友間來回買賣轉手賺點數 我一直覺得楊小姐違反了互信原則 雖然法律上可能過關,但是這是因為設計者的漏洞,而非設計者本來就 預期到使用者會去左手賣,右手買的方式來洗點數而特地鼓勵的促銷方式 雖然楊小姐始終認為她是對的,也沒有錯誤 不過,我認為她破壞了建立買賣契約的誠信 因為她當初訂立契約時就是打算以非正常的刷卡消費去賺取利潤 儘管很多鄉民將她捧的跟神一樣,我卻認為這種方式犧牲的只是一般大眾。 八卦版有人說拿索羅斯作比喻來辯解,說交易是無罪的。 在八卦版,受限於版面特性,不適合反駁,所以借本版一用。 不要忘了:索羅斯以最激進的方式戳破東南亞泡沫,帶來的金融風暴卻是 全世界的人民買單。經濟衰退,失業率增加,人民生活水準倒退許多年。 泡沫破滅是必然現象,但方式有很多種,用最痛苦的方式來完成是一般人 所希望的嗎? 經濟政策裡,每當過熱時,常提到要使之軟著陸,避免硬著陸。因為後者 的衝擊太大,無法承受衝擊者往往是弱勢者。軟著陸可以讓人慢慢調整 消費與生活形態,進而減少一些最壞的情況,例如失業者自殺之類的。 而且索羅斯不是一個值得效法的對象。為什麼一般人推崇巴菲特,卻不推 崇索羅斯?這就是方式與風格有別。 沒有人因為巴菲特而一夕之間傾家蕩產,卻有無數人的財富因為索羅斯而 在數月間化為烏有,他們連調整或做好準備的時間都沒有。索羅斯犯法嗎? 他沒有,他讓市場回復效率嗎?是的。可是他是以最壞的方式完成。 回到原題,銀行拼命鼓吹消費者借貸已經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所以金管會 開始介入要導正市場的畸形現象。但不表示楊小姐特地辦卡去鑽漏洞,再 透過親友幫忙一邊賣,一邊買來洗點數的方式就是正確的行為。 楊小姐的交易讓她賺了上百萬,代價卻是以後銀行勢必更加緊縮刷卡優惠。 許多鄉民大力吹捧楊小姐的原因是他們覺得被銀行剝削。諷刺的是: 銀行不會這個事件而對消費者更好,只會對消費者更苛刻而已。 以保險市場為例,利用保險契約漏洞去詐領保險金的人越多,保險公司 只會調高保費,而不會調降保費。因為欺詐者越多,善意的消費者買單的 成本越高。 全民健保也是一個活生生的教訓,有人喜歡逛醫院犯法嗎?不犯法。新聞 有報導某人一年去醫院幾百次,幾乎是天天去醫院,這裡領一點感冒藥, 那裡領一點頭痛藥。這種人的行為完全合法,可是卻嚴重浪費健保資源, 也不符合當初健保的本意(健保不是設計給人逛醫院用的),但是結果是 什麼,大家都很清楚,健保費調高是全民承擔,不是逛醫院的人去買單。 楊小姐與鄉民在自認這交易合法的同時,不妨想想: 1.信用卡的設計目的是讓人消費?還是讓人找親友去"創造"交易賺點數換 成可以上網賣的商品? 2.除了合法以外,到底誰可以從中得利?除了楊小姐外,我看不到任何消費 者會因此獲利。只是預期到信用卡或甚至其他金融產品的"正常優惠"都會 越來越少,金融機構會對消費者更苛刻。 -- 專業+英文=會飛的老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22.93
theseer:我並不認為這是鑽漏洞.而且她是公開拍賣.並非私下交1 01/12 01:15
theseer:易.再者銀行並沒有規定消費者不能多刷. 01/12 01:16
orion:他是拍賣給自己人,只有形式上公開拍賣吧 01/12 01:18
orion:跟Yahoo上許多人靠假交易累積評價點數的方式有點像 01/12 01:19
chairman:樓上幾位 cool兄的意思不是強調犯不犯法吧 01/12 01:28
jerry70829:利用拍賣不斷重複洗點數不叫鑽漏洞!! 01/12 01:28
chairman:不管是不是鑽漏洞 這也跟他文章的意思無關 01/12 01:33
orion:cool強調的也不是鑽漏洞,而是這樣會影響其他人的權益 01/12 01:33
chairman:這一連串討論串中非常出色的好文章 大推 01/12 01:34
yenivy:重點不是漏洞吧, 這是用詞小瑕疵, 意思是指全民買單啊... 01/12 02:19
yngwie:推一下這篇,今天看了一系列相關文章這篇最中肯^_^bbb~~~ 01/12 03:04
appogge:推 01/12 03:56
pooty:這篇寫的很好 01/12 08:13
sggs:推這篇 01/12 08:57
sggs:可以轉錄嗎? (剛好湊到優文) 01/12 09:10
BobSura:推 寫的好 01/12 09:13
laipy:沒錯,私法上來講就是違反了最基本「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01/12 09:19
anbr:推這篇...把我心理的話講出來 01/12 09:48
kwSugar:推~~~ 01/12 10:17
canaco:推好文。 01/12 10:37
miaomay:推好文,這講到我所擔心之處! 01/12 11:53
greenly:推... 01/12 12:02
mimiko:PUSH~~~~~ 01/12 12:36
lingueng:大推!! 01/12 13:37
VersaceII:我也推 01/12 13:57
coralinptt:推... 01/12 14:26
moist:這不叫鑽漏洞? 一樓的道德觀還真讓人驚嘆啊 01/12 15:31
windgaia:推~ 01/12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