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ince (1/647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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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紅利點數 不得限2、3年用完
時間Wed Nov 16 13:19:25 2005
http://yam.udn.com/yamnews/daily/3009782.shtml
紅利點數 不得限2、3年用完
記者劉菁菁、李國煌、梁欣怡 /報導 11/16 03:22
信用卡紅利點數兩、三年內不用,未用完的點數自動消失。針對此點,消
基會昨天點名有六成大型發卡行,不當限制持卡人在期限內使用紅利點數,
違反民法最短五年行使權的規定,並已發函銀行公會,要求銀行正視消費
者權益。
紅利點數長久來,一直是各主力發卡銀行用來鼓勵持卡人用卡的利器,這
一年來甚至連公車、電視廣告都看到銀行鼓勵持卡人拿紅利點數換便當、
飲料或是報紙。
問題是,也愈來愈多消費者投訴,信用卡紅利積點看得到、吃不到,不是
點數過期,就是已兌換完畢;也有消費者遺失信用卡,沒想到銀行以拒發
新卡為由,連他過去累計的點數都一筆勾銷。
消基會調查全國發卡量最大的前15大發卡行,發現包括中國信託、台新、
玉山(白金卡除外)、安信、誠泰、萬泰、遠東國際等銀行的紅利點數僅在
兩年內有效;中華銀和中國商銀的紅利點數則有三年期限。
消基會財經委員會召集人郭尚義指出,民法規定,紅利請求權五年內不消
滅,倘若銀行不是以紅利為名,則要適用民法另一條規定,一般事務的請
求權應長達15年,銀行現今做法明顯違法。
銀行主管聽到消基金說法,第一個反映是:發卡行豈不違法數十年!
中國商銀卡務中心副總何瑋說,紅利根本是銀行額外提供卡友的福利,每
家銀行各有它的規範,銀行之所以訂下紅利2年、3年有效,也是希望卡友
能儘快兌換、使用。
安信信用卡公司法務人員更直接說,消基會所說的「紅利」,和信用卡的
「紅利」不一樣,此紅利、非彼紅利。
不過,與消基會的批判並無直接關連的是,像是萬泰銀行已決定從明年一
月一日開始,將原本紅利點數兩年的有效期限,改為終身有效。理由是因,
希望更多回饋給持卡人。
除了發卡銀行紅利點數設有效期限涉嫌違法外,消基會昨天也對發卡銀行
紅利點數兌換,指出諸多缺點 (詳見右表),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指出,
紅利點數兌換贈品視同商品的一部分,業者需負瑕疵擔保責任,若是自付
額商品,視同郵購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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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上 消基會網站 消費新聞「戳破紅利點數的泡沫!!!」之網址連結: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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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66.66
推 vz:不過...就算信用卡紅利壽命延長...難保紅利價值不會降低... :( 11/16 13:35
推 diulaylomo:you got the point... 市場上終身紅利的紅利都不值錢.. 11/17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