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zons (浮光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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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亂催150元年費 銀行賠6萬
時間Wed Oct 8 10:00:50 2008
亂催150元年費 銀行賠6萬
舊卡到期未辦新卡 仍遭追繳 害人枉丟工作
http://tinyurl.com/462rux
【張琦珍、賴心瑩╱台北報導】
男子陳永森五年前申辦一張家樂福卡,前年一月到期後未辦新卡,發卡的
聯邦銀行以他未繳一百五十元年費為由,向聯合徵信中心提報註記,讓陳
丟了工作。陳向聯邦銀行求償後,法官認為,聯邦銀行已損害陳的信用、
名譽,須賠償六萬元。
損害信用事發後,陳永森被原本任職的銀行解職,目前已轉任保險業專員
的他受訪時說:「我原任職的銀行一調到聯徵中心註記的資料,當天就要
我離職,我真的覺得受到侮辱,還因此半年沒有工作,我相信我不是唯一
的受害者,只是大家都因小錢認賠。」
銀行:有寄出新卡
陳永森於二○○三年間,向原發卡銀行佳信銀行申辦家樂福卡,但他二○
○五年五月,繳清卡費後就未再使用,隔年元月也未再申請新卡,聯邦銀
行卻在前年八月向聯徵中心註記,指陳有一百五十元年費未繳紀錄。陳得
知後,立刻向聯邦銀行客服反映,但未獲處理,還於九月十四日被任職的
銀行解職。
陳打官司後曾向法官表示,他因此半年沒有工作,更感到無助、無望,才
決定向聯邦銀行求償六個月的工作損失,以及信用、名譽賠償共七十一萬
餘元。聯邦銀行則表示,佳信銀行曾寄新卡給陳,並通知陳有年費要繳,
聯邦接手後也曾寄重要訊息通知陳,陳應該知道有一百五十元的年費要繳
。
難以證明客戶知情
但因陳否認收到新卡,聯邦銀行也無法證明陳知道有年費要繳,法官因此
認為,既然陳未收到新卡,舊卡又已過期,聯邦就不能要陳繳年費,更不
能向聯徵中心提報陳遲交年費,因而認定聯邦銀行已損害陳的信用與名譽
。
對此,聯邦銀行協理陳明智昨強調,聯邦承接佳信銀行的信用卡業務時,
佳信的資料就註明陳欠一百五十元年費未繳,聯邦據實催收,接獲陳的電
話後也已取消註記,「法院判賠後,銀行將等收到判決再決定是否上訴」
。
信用卡糾紛申訴管道
◎行政院消保會 1950
◎金管會不當催收檢舉專線 (02)89689722
◎消基會
(02)27001234
(04)23757234
(07)2251234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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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籜香苞初出林 於陵論價重如金
皇都陸海應無數 忍剪凌雲一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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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51.252
推 jerrylin:才罰六萬 不夠不夠 10/08 10:04
推 wkwtb:應該至少賠償他退休金差額才夠! 10/08 10:09
推 Reyes567:五年前 家樂福卡還是法商佳信 雖然聯邦吃下佳信; 10/08 10:14
→ Reyes567:只能說 聯邦有夠倒楣... 10/08 10:14
→ beagle:大概法官也覺得聯邦只是倒楣, 所以只賠個六萬... 10/08 11:01
推 DUKEYANG:丟了工作賠六萬 10/08 12:33
推 suntex:銀行自己不掛號寄卡本來就不能怪消費者 10/08 12:47
→ james7766:這樣法官要幹嘛! 廢物!改天被奘就爽了 10/08 17:51
→ herbalifeccc:信用卡都是用掛號寄的吧?至少我沒收過平信寄來的 10/08 23:46
→ mingshog:我還在想有這家公司嗎 真冷門 10/08 23:47
→ polya2:怎麼大家不問是哪間銀行哪麼苛刻把人家解職? 10/08 23:49
推 puregavin:如沒記錯,荷蘭以前是用平信寄... 10/09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