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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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信用卡 禁關鍵字廣告
時間Wed Mar 30 18:03:26 2011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MAIN_ID=327&f_SUB_ID=3007&f_ART_ID
=233300
信用卡 禁關鍵字廣告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景氣復甦,銀行積極衝刺信用卡、現金卡業務,網路上的關鍵字廣告、手機簡訊成為最熱
門行銷方式。金管會29日發布新規定,銀行不准刊登關鍵字廣告,手機簡訊要說明循環信
用利率和警語。
金管會指出,將給銀行業者三個月的調整期,如果三個月後有業者不符合規定,將以銀行
內稽內控疏失為由予以處分。
針對發卡機構刊登廣告,金管會對電視廣告、平面廣告、廣播廣告等均已有所規範,包括
必須揭露警語、版面、字體不能太小等。
不過,現在發卡機構進一步透過網路的關鍵字廣告、或者網路廣告、以及發送簡訊等方式
來促銷發卡,金管會相關規定根本管不到。
有鑑於此,金管會昨天發函,就「網路廣告」及「電話簡訊廣告」訂定相關揭露規範。
在網路廣告部分,發卡機構於網路刊登圖像式廣告,也就是該類型廣告於消費者瀏覽網路
時,可直接點選超連結至發卡機構所屬網站之活動網頁,業者依規定揭露警語、以及循環
利率等資訊,且信用卡應該以一定版面來刊登警語,製作字體不得小於14號字。
所謂的警語,例如:「借錢不還、再借困難」、「養債養債、終身受害」等。
此外,鑑於「網路關鍵字搜尋或查詢服務」及「文字連結」等廣告,可揭露字數有限,相
關資訊無法充分揭露,故信用卡及現金卡發卡機構不得以這兩種方式刊登廣告。
手機簡訊廣告部分,發卡機構發送電話簡訊廣告,應揭露警語及「循環信用利率負擔區間
」及所有費用。
如果信用卡廣告內容涉及分期付款服務,則應揭露警語、分期付款利率、手續費及總費用
年百分率負擔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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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58.77
推 WaterDragonI:挺無聊的,這就跟煙品上面印製「吸煙過量,有害健康 03/30 18:44
→ WaterDragonI:」一樣脫褲子放屁..... 03/30 18:45
推 richjf:煙品上的噁心圖還是正品的保證咧... orz 03/30 19:52
推 tcytc:簡訊單要揭露這些資訊大概就需要N通了吧...囧 03/30 22:04
→ dragonjc:銀行:金X會與電信業者掛勾 03/3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