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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w r r 5 y65 um67 i m8i o   您辛苦了,休息一下,聽首歌好嗎?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openmind.wma   偉大的法官...你一直想讓我們輸,我們的官司當然會輸...不是嗎? 但是妳沒有權力整我們!... 2005/8/9,也就是宣判前最後一次開庭, 妳為何用了95%的時間,亦即大約25分鐘時間很仔細的一再核對張振聲的賠償金額? 妳不但逐項核對,而且不只核對一次,有些地方的金額還核對了三次,為什麼? 當我步出法庭時,律師一再跟我恭喜... 回台中後,我問了兩位律師,他們也說,要判張振聲贏了...除非法官想整人... 妳要判張振聲輸,為何還假惺惺的仔細核對賠償金額?為什麼? 偉大的法官,為什麼呢?為什麼連植物人你都要整? 妳2004年10月15日開庭說2004/11/26要宣判,結果又沒判... 這也就算了...但是為何2005/6/14才再開庭呢? 我曾經很清楚的告訴妳, 植物人張振聲現在是由父母在家中自己在照顧,並不是台大醫院在照顧, 您很清楚的告訴我說:『我知道!』... 但是妳還是慢慢開庭,讓我們感覺妳是在...慢慢折磨我們... 開一次庭要等8個月,每天24小時照顧著植物人兒子, 妳知道等8個月有多難熬嗎? 這案子對妳來說只是妳很多案子中的一個案子, 但對於我們來說卻是這一生當中最重大的事情之一,妳知道嗎? 妳知道妳手中的絕大部分案子, 對當事人而言,都是家中的重大事情,妳知道嗎? 2005/8/23,你終終終於宣判了... 雖然妳再次整人,雖然我們輸了,雖然我們極度不滿,卻讓我們鬆了一口氣... 我會獨力妥善照顧我兒子,我不會上訴了, 而且絕對不會去求台大,我這樣做應該沒有犯法吧? ............................................ 下面是2004/11/26寫的: 台北地院的王貞秀法官,妳大概30歲吧... 我知道妳看我沒像一隻哈巴狗一樣討好妳,妳很不滿意。 但張振聲國賠案我絕對不會為了要贏,就去討好妳... 因為我們知道張振聲已經確定會痛苦一輩子, 我們照顧他一輩子也會心力交瘁的,內心之苦痛也是一輩子的了, 在這種情況下,還要我們失掉尊嚴來求妳,來求台大,我辦不到... 我寧願與張振聲一起餓死...寧願因此而死! 求妳...求台大...我辦不到...對不起... 當法官很累人...我看得出來... 可是妳有薪水領,幹滿25年還有退休金.... 但是當個盡責的植物人的父母也很累人, 必須24小時照顧他,而且照顧一輩子..... 不但沒薪水,沒退休金,還必須花非常龐大的金錢... 不知道你曉不曉得?... 一個多月前,張振聲國賠案妳在庭上宣布辯論終結, 並決定於2004/11/26下午5點宣判。 昨日(2004/11/25)我透過律師告訴妳,張振聲家屬會到庭聽判決, 律師那邊昨日就聯絡了書記官, 書記官說今天(2004/11/26)碰到妳會跟妳說, 並約好今天早上11點再打電話過去問一下。 律師今早11點打過去,接電話者說你們還在開合議庭, 快12點時與書記官聯絡上,書記官說妳說張振聲國陪案子今天會宣判。 妳確知家屬會去聽判!!!我們也確知今天下午5點妳會宣判!!! 於是張振聲的母親坐上13:35從台中開往台北的台汽國光號車子, 在台北地院三樓等著聽妳的判決。 可是,約16:40分,有一位小姐出來說,今天不宣判了! 於是...張振聲母親再從台北坐台汽車子回台中... 請不要整植物人家屬好嗎? 張振聲的母親是一位很善良很實在的好人,妳知道? 請不要再整植物人家屬好嗎? 這是妳第二次說要宣判,卻又變卦了,你還記得嗎? 2004年二月底,你在庭上宣布2004/4/13下午5點宣判, 2004/4/12我們也是透過律師, 表明2004/4/13下午5點會到庭聽判決結果, 那次你說2004/4/13不宣判了,會再開辯論庭,開庭日期等候通知。 因此那次我們就沒去了,雖然我們很失望.... 妳2004/5通知於2004/9/7再開庭,雖然一拖就是半年... 開庭時妳說這段期間妳在休假,我們也不敢說什麼, 我們只有等...等...忍著...因為我們只有等和忍耐一途..... 可是今天(2004/11/26)妳耍我們! 今天早上妳才說下午會宣判, 張母也在台北地院等候了,妳為何又不宣判了呢? 為何讓張母白跑一趟呢?您覺得這樣很好玩是嗎? 這樣耍我們妳感覺很爽嗎?這樣耍我們妳很有成就感嗎? 妳的小孩應該兩歲了吧,會知道此事是因為兩年前因為妳生小孩, 張振聲案子因此停了快半年。 妳逗妳小孩很好玩,對不?妳抱他愛他兩年,從他不會說話到會說話, 從不會走路到會跑會跳,妳很高興對不? 妳會期望你的小孩健康成長, 唸小學,中學,大學...在社會中獨立生活...對不? 妳這期望極可能實現,對不? 可是我們照顧張振聲快五年了,他依然是植物人...這五年來進步微乎其微... 我們期望張振聲在我們死之前,能夠再開口叫我們一聲...媽.....爸.... 希望在我們死之前他的手能夠自主性的動一下,眼睛能夠再看到我們... 這種期望不過份吧,可是...我們的期望,實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對不? 張振聲的案子,我們當然很想贏,太想贏了.... 但是我們不會求妳,妳可以判我們輸,只要妳判了, 此事就跟你沒關係,妳就可以無憂無慮的回去看妳每天都在成長的小孩了... 若我們輸了,絕不會哭哭啼啼,也絕不會再去要求台大照顧張振聲,請放心! 但是請不要再耍我們好嗎?請不要再整我們好嗎? 植物人很不好受,妳知道嗎?照顧植物人的家屬也很不好受,妳知道嗎? 請不要再耍我們好嗎?請不要再整我們好嗎?   ...................... 附件一: ★張振聲被延誤就醫之日期是2000/03/21,第一審宣判日期是2005/08/23。 亦即約5年又5個月之後張振聲被延誤就醫案國賠第一審才宣判,法官判張振聲敗訴。 ★ 國賠案第一審張振聲輸了,在法庭聽判後我馬上拒絕在上訴, 不上訴不是因為我們接受這種判決結果,或者想回過頭來請求台大施捨。 不上訴是表達我們對司法不公不正的極度不滿和強烈抗議! 也是表達,這五年多來,台大只想推脫,只想做表面工作! 應付了事!傲慢!置之不理的極度不滿和強烈抗議! ★判決文的意思是: 一.張振聲倒下就已心跳停止,台大校內救護車到達現場時已經過十分鐘, 因此張振聲能被救活已屬不易,此時救活過來也必是植物人了。 二.台大設施並無不當,管理並無不善,台大所有人員都沒有過失, 而且,張振聲成為植物人,更與台大公共設施情況與台大人員之作為無相當因果關係。 ★★★我的主要訴求是台灣大學延誤就醫致使張振聲變成植物人! 可是開了那麼多次庭,法官她卻一直避談三軍總醫院就在旁邊,而且禁止我提及! 我要求談一下: 張振聲昏倒現場(台大校本部籃球場)到達三軍總醫院(在汀州路上)那麼近, 到達台大醫院卻需四公里多那麼遠...法官卻馬上制止我繼續說下去, 她說這不是重點,不需要花時間談這些問題! 證人(學生)說他也不知道當時為何送去台大醫院,我想拿一張地圖讓學生按圖說明, 她馬上制止,還說我在誤導學生,也不准再談跟三總有關的事情, 從頭到尾都不准提三軍總醫院,只能談送去台大醫院的事情! ★幾個時間點的說明和看完判決文的反應: 1. 台大校方說:(在網站內可以找到) 『張振聲14:42倒下,體育老師14:48幫他做CPR, 台大校內救護車14:52載校護士到現場, 14:59載張振聲離開現場,15:08到達台大醫院。』 這是張振聲的網站 http://www.taconet.com.tw/jscha/ 2. 北市消說:(在網站內可以找到) 『119中心14:55接到報案電話,14:56救護車出動, 15:00到達現場,15:01察看張振聲無呼吸無脈搏, 15:08再察看張振聲,無呼吸無脈搏,15:10救護員隨台大救護車離開現場, 15:15載張振聲的救護車到達台大醫院。』 請參閱下面之台北市消防局救護員 救護出勤記錄表。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tableandchart.htm 3. 請注意,『張振聲14:42倒下,體育老師14:48幫他做CPR』 也只不過6分鐘沒做CPR,為何法官卻寫10分鐘? 法官有很大權力,就可以扮演上帝?法官就可以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更何況14:42是大家猜測的,根本就沒人有看錶,誰知道確切時間? 而14:48是台大校方自己講的,14:52也是台大校方自己講的時間, 所有時間點都是無法確定的,可是法官卻斬釘截鐵的說10分鐘! 法官就可以自認為是神嗎?法官就可以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4.請注意,出院病例寫著:(在網站內可以找到) 『He played basketball at NTU and sudden collpase(unconsciousness, no HR, no BP, no respiration) was noted at 14:48, 89-3-21』 14:48現場沒醫生,沒護士,沒救護員,沒有儀器之下, 請問有沒有血壓(BP)是怎麼判定的?是誰判定的呢? 5. 張振聲的出院病例寫著:(在網站內可以找到) 處於『sustained VT』,為何鑑定人會翻譯成室顫?VF才叫室顫,不是嗎? VT是心室頻脈,比室顫好很多,不是嗎? 張振聲處於『sustained VT』為何法官認定張振聲是因 『原告之所以成為植物人,乃因其發生不明原因之心跳停止,導致腦部缺氧所致』 而且法官還說:『當可認定原告自倒下口吐白沫時即已呈心跳停止狀態』 也就是法官認定14:42倒下之時就『心跳停止』了。 台大醫院也只寫14:48發現no HR, no BP, 為何法官那麼明確那麼神通的認定14:42就『心跳停止』了? 6. 台大醫院是台灣大學的一個單位,各時間點極可能是大家串通好的。 北市消救護人員又不是我親戚,也非台大人員,寫出的時間應較客觀,不是嗎? 救護員常需填寫記錄表,因此應已養成注意各時間點的習慣, 而且每一次救護當然都是送到醫院急診室後救護員才開始填寫記錄表的,不是嗎? 若到醫院後才填就不足採信,那麼全國每次救護記錄表的時間都是沒有用的時間了, 更何況,這張救護記錄表上面有三位人員簽名背書呢! 7. 就拿台大校方的紀錄來看好了,救護車到後一直到送達醫院電擊又經過了16分鐘, 幫他做CPR的又不是很熟練的急診醫師,而且又在急駛搖晃的救護車上, 所做的CPR一定不確實,誰會相信這麼長的時間不會加重張振聲的病情? 因此我堅信應送就在對面的三軍總醫院,絕對不該送到四公里外的台大醫院! 請您參考下面之台灣大學校本部,台大醫院和三軍總醫院位置圖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1.jpg
8. 法官認為路障上鎖以及唯一可作為緊急時車輛進出的鐵門上鎖並無不當, 但是我堅信為了管理上方便,上班期間上鎖,阻礙緊急所需已屬『過當』! 若設路障和鎖路障,以及關鐵門和鎖鐵門,完全是為了學生安全著想, 假設這是真的好了, 可是...張振聲事故後,為何台大把籃球場旁的路障通通拆了呢?故意要害學生? 為何鐵門不但不上鎖還完全打開了呢?為何側門也完全打開了呢? 台大校方這麼做,是故意要置30000個學生於危險中, 蓄意要讓學生發生意外不幸嗎? 9.在判決書連提都沒提的一位當時在場的學生到偵查庭的證詞是: 張振聲躺在地上...當時球場旁的馬路來往的學生已很多... 已經下課了...已經下午3點多了。 最少有兩位在場學生的證詞可以證明已超過三點了, 但是這位法官還是相信台大那份造假的 『意外處理經過』的14:59救護車離開現場。 10.我們要求法官到現場查看一下比較了解整體狀況,但是她拒絕! 她只想留在法院內吹冷氣看資料而已! 台北地方法院離台大頂多10分鐘車程, 而且我告的是延誤就醫,包括設施不當,管理不善, 救護車走的路線有問題,延誤很多時間, 以及救護車不該送去台大醫院,應送到對面的三總... 法官想要真正了解實際情況,不是應該親自到現場走一趟, 體驗一下不是比較清楚嗎? 法官若到現場,就可以體驗出:校園內道路上很多突出物,而且又要倒車又要拐很多灣, 又有很多學生在走動之下,法官寫的在校園內平均時速60公里絕對不可能! 而且就可以實際比較三總有多遠,以及台大醫院有多遠,不是嗎? 但是她說不要就是不要。 11.有一件更荒唐的事:我告的是台大延誤就醫,亦即 告的是從張振聲倒下一直到送達醫院之前這段期間發生的種種... 但是她送去鑑定的資料卻只有張振聲在台大醫院內的就醫資料, 亦即她只送張振聲到達醫院以後的就醫資料... 要求她也把已不起訴的偵察資料也送去,她就是不送, 要求她讓雙方都到鑑定單位作必要的說明,她依然不理我... 請問台大醫院的病歷,如何鑑定出台大校方有沒有延誤?   12. 當天在現場的學生講出對張振聲有利的話法官一概不採納, 卻完全相信在刑事告訴中被我告的台大校方人員的話, 被我告的人,在國賠案這邊卻變成了證人, 法官卻完全相信這些被告當證人的證詞!   ★一篇很多文字的胡扯判決文... 要找出50個理由來反駁這份判決文就跟上個廁所那麼容易... 不想再往下寫了,繼續寫,會寫出髒話...會寫出很多種類的髒話... 後附二: ........絕不做不公不義制度下的順民........ 您辛苦了,休息一下,看一下下面的影片好嗎?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PLCaAu_H2U&feature=channel
胡志強夫人邵曉鈴好了,主播劉海若也好了...張振聲好了嗎?為什麼? 下面的連結可以找到答案,希望大家一定要看一看。 1.張振聲被台大延誤就醫的日期是2000/3/21(民國89年)。 請看下面的台大拒絕照顧張振聲的來函: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dontpay.jpg
大家可看出:台大從張振聲被延誤一發生到現在,一直都很強硬,都不認錯, 而且,台大校方說,台大人員和台大設施、管理、處置和救護過程都沒有錯。 2. 請按一下下面的連結: 台灣大學校本部,台大醫院和三軍總醫院(當時三總還在台大旁邊的汀州路上)位置圖: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1.jpg
北市消救護張振聲的出勤記錄表: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tableandchart.htm 我們可以發現,台大校方的調查報告說:『張振聲當時已無呼吸無脈搏』。 但是台大校方卻將張振聲送上沒有電擊器的救護車, 又送到很多人抗爭而且四公里多那麼遠的台大醫院去。 (張振聲要恢復健康,最需要的是儘速電擊, 因此張振聲最需要的是電擊器和縮短到達醫院的時間。) 3. 請按一下下面的台北市緊急傷病救護辦法的連結: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taiemmethod.jpg
大家可以發現: 2000年當時,三軍總醫院是中正區、大安區、文山區的負責醫院, 而台灣大學就在大安區之內。 4.請按一下下面的緊急救護辦法的連結: 第1頁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emmethod1.jpg
第2頁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emmethod2.jpg
大家可以發現:北市消119中心人員必須 確認 傷病患受傷之嚴重程度, 並 立即出動 所需 的救護隊前往。而且應該送至就近適當的責任醫院。 (張振聲唯一需要的醫療儀器就是電擊器,最近的三軍總醫院就是最適當的醫院!) 5.請按一下下面的台北市衛生局來函的連結: 台北市衛生局來函,雙軌制之情形:第1頁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taihealth1.jpg
台北市衛生局來函,雙軌制之情形:第2頁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taihealth2.jpg
台北市衛生局來函,雙軌制之情形:第3頁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taihealth3.jpg
大家會發現:台北市雙軌制到院前救護已於民國88年7月開始實施, 而且三軍總醫院是中正區、大安區、文山區的責任醫院。 6.請按一下下面的台北市消防局來函的連結: 台北市消防局來函,緊急救護之啟動,第1頁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taiemstep1.jpg
台北市消防局來函,緊急救護之啟動,第2頁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taiemstep2.jpg
台北市消防局來函,緊急救護之啟動,第3頁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taiemstep3.jpg
我們可以看到:119中心接獲報案,受理人員必須詢問案情... 而且,若符合雙軌制救護派遣時,則加派雙軌制救護責任醫院之醫療救護人員出勤... 也可看到, 張振聲被延誤案119中心於下午2:55接獲報案,北市消救護車於3:00到達球場外。 還可以看到台北市的雙軌制救護派遣時機,第一優先就是 心跳、呼吸停止者! (台大校方和北市消都說張振聲當時已無呼吸了, 但是台大校方和北市消都沒有啟動雙軌制!) 7.請按一下下面的緊急醫療救護法之連結: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頁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emlaw1.jpg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頁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emlaw2.jpg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3頁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emlaw3.jpg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4頁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emlaw4.jpg
由緊急醫療救護法的第14條可知,救護車分為一般型救護車,和加護型救護車。 又由 救護車裝備標準 得知:加護型救護車配備 電擊去顫器 (也就是加護型救護車有電擊器)。 由第26條可知,救護時應依『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程序』施行救護, (可是張振聲被延誤之前, 台灣大學還沒有『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程序』,雖然陳維昭校長是醫生。 而且2000年10月,我打電話到台北市衛生局問, 他們很明確的告訴我說:台北市還沒有『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程序』!) 由第29條又得知:救護人員應將張振聲這種緊急傷病患送達就近適當醫院醫治! (張振聲最需要的是盡快有電擊器做電擊, 因此離張振聲出事地點只有200公尺的三軍總醫院就是最近最適當的醫院!) 8.張振聲被台大延誤就醫後變成植物人,至今9年多,一直在台中家裡由父母親照顧。 下面有很多張振聲健康時和變成植物人後的相片: http://album.blog.yam.com/aedcpr9595 ............................ 附件三: 3月21日對您有何特別意義?我想應該沒有... 但是對我們家而言,3月21日應該是一年中最重要的日子了。 張振聲於2000/3/21因為台大的延誤就醫變成植物人,當時他才19歲, 前不久的2009/3/21,張振聲被延誤就醫滿9年了。 請看看傲慢自以為高級的台大校方,如何對待被台大延誤的張振聲和無權勢的張家人。 1.張振聲被送到台大醫院時心臟還處於VT(Ventricular Tachycardia的縮寫)。 醫療界的人都知道,使用高壓氧來治療大腦缺氧過久的人是最好的方法, 也是應該列為最優先選擇的治療法! 張振聲因台大師生的延誤就醫,缺氧過久,大腦細胞受嚴重損傷, 可是從張振聲被送到台大醫院開始一直到離開台大醫院為止,共五個多月, 台大醫院從來都沒有使用高壓氧來醫治張振聲! 2.像張振聲這種被延誤就醫缺氧過久的病人, 是否可以康復,即時做復健是關鍵之一,亦即復健越早做越好! 但是在台大醫院的5個多月,台大醫院從來沒有幫張振聲做過復健!! 3.台大校方說,張振聲當時已經無呼吸無脈搏。 可是台大校救護車和北市消救護車上都沒有電擊器的情況下, 為何不將張振聲送到就在對面的三總(當時三總還在汀州路), 卻硬要送到需要經過20個紅綠燈而且有四公里多之遠的台大醫院去呢? 為何不送一分鐘就可到達的三總, 卻硬要送到10分鐘才可到達而且因總統大選剛選完附近有大抗爭的台大醫院去呢? 請您參考下面之台大醫院和三軍總醫院位置圖 http://jschang.myweb.hinet.net/1.jpg
4.送到台大醫院的第二天下午張振聲就明顯好轉了, 第三天晚上也醒過來跟父母親有互動了, 為什麼第三天半夜又發生處置不當呢? 為什麼第四天一早我們看到他的時候卻是昏迷的狀態? 張振聲從第三天半夜開始一直到現在都是植物人狀態。 5.張振聲發生事故後,最初的5個多月都在台大醫院就醫。 由於我必須繼續工作,以及留在台中照顧小女兒, 在台大醫院這邊照顧張振聲的事全部落在張振聲的母親身上。 每天24小時不休息的照顧根本不可能, 因此我們每天必需花費1200元僱請看護幫忙照顧半天, 5個多月下來要花多少錢呢?台灣大學校方會不知道嗎?曾經派人幫忙過嗎? 可是台大校方卻可以一再地放耳語,說:『台大一直在幫助張振聲和家屬!』 6. 在上班期間,在校內籃球場內,在眾人的面前昏倒, 校園內自己也有救護車的情況下, 竟然要花30分鐘才能把無呼吸的張振聲送上沒有電擊器的救護車, 然後載到比較遠的醫院去! 他變成極重度植物人的原因是缺氧過久, 台大校方卻還硬拗說延誤就醫與成為植物人兩者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7.張振聲倒在現場20幾分鐘後校醫才到達現場。 8.籃球場附近道路的活動欄杆上班時間(大約下午3點)竟然上鎖。 9.上班時間(大約下午3點), 救護車要進入籃球場內先後需要經過兩道鐵門才可進入而且當天都上鎖。 10.上班時間(大約下午3點)上鎖鐵門的鑰匙竟然找不到。 11.台大醫院因校方延誤就醫致使自己學生張振聲變成植物人,竟然還可以賺很多錢… 台大醫院因張振聲變成植物人可以收入兩百多萬元 (我支付給台大醫院14萬左右的部分負擔醫療費,其他費用由健保局支付給台大醫院)。 12.台大校方說,張振聲會變成植物人是張振聲本人、當天在場的台大學生、 以及遠在台中的父母造成的,跟台大人員和台大設施沒有關係。 13.植物人張振聲這9年來一直在台中家裡,由他母親24小時全職照顧。 發生事故到今天,所有醫藥、照護、復健設備…等等費用完全是我們自己在支付, 台灣大學從來沒有為張振聲支付過一毛錢。 (張振聲離開台大醫院回台中時,父母親繳清在台大醫院所有醫療費13萬8千元, 另外還支付照護費12萬元以及載張振聲回台中的救護車費用5000元) 14.台大將應負的責任很野蠻的轉化為施捨, 而且是丟根骨頭給狗啃方式的施捨,而且是口頭上的施捨。 聲仔,請不要驚慌,媽媽每天24小時都會在身邊照顧你,媽媽一生都會守候在你身邊! 聲仔,我絕不會向仗勢欺人的台大屈服! 這是張振聲的網站 http://aedcpr95.tacomall.com.tw/ 這是張振聲的新相簿 http://album.blog.yam.com/aedcpr9595 ................. 我一人力量太渺小,伸張正義必須大家一起努力,否則無法達成伸張正義的目的, 請將這件不公不義的事情告訴您父母、親友和您認識的人,並轉貼到別處去,謝謝您...   65un n7i6 67ii i67 i 6 oo;i 8; 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33.236
hyhvictor:不送了,慢走... 08/28 19:54
johnjohncoin: 08/28 19:56
add168:張爸文終於來卡版PO了 等很久ㄟ 08/28 19:56
johnjohncoin: 08/28 20:07
hyhvictor:準備好了嗎?孩子們? 08/28 20:08
TZUYIC:外星人入侵 08/28 20:13
johnjohncoin: 08/28 20:17
johnjohncoin: 08/28 20:21
yanchenglin: 08/28 20:56
jen301:張爸她家的人都沒有帶他去看一下精神科嗎 08/28 21:00
TZUYIC:張爸好像中風了,都是一些打著張爸名號的人在亂板。 08/28 21:01
hyhvictor:他們著張爸名號亂板的意義是???有好處嗎? 08/28 21:02
annann945:死好 08/28 21:20
chilama:......................... 08/28 21:39
QQGirl:張爸 08/28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