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快與Visa探索異國,跟新奇事物說hello (至2011/2/10止)
以下轉載自:http://www.scsb.com.tw/card_991105.jsp
海外度假刷Visa卡,送您限量「水晶鉛筆」6支裝(使用施華洛世奇元素)
不管在東京鐵塔的夜色下,與朋友交換聖誕祝福,還是用相機,收藏紐約街頭
的跨年擁吻...有了上海銀行Visa卡陪伴,您的異國假期將更精采!
2010年1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10日止,只要出國刷上海銀行Visa卡,同一卡號
累計滿10筆簽單,或單筆消費滿美金1,000元以上,同時將簽單及個人聯絡資料
寄回指定地址*,即可獲採用施華洛世奇元素之「水晶鉛筆」限量6支裝。此外,
持Visa卡至海外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再享專屬優惠。
與Visa卡周遊列國,享受購物美食、樂趣無窮!
*註:參加者須於2011年2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國外交易簽單正本並連同
個人聯絡資料,包含:1.中文姓名、2.信用卡卡號前6碼及後4碼、3.聯絡
電話及4.贈品寄送地址(限台灣),郵寄至「台北郵局第117-1288號信箱
Visa活動小組收」,逾期概不受理。
注意事項:
1.凡參與本活動之Visa持卡人(以下簡稱“參加者”)必須確保已提供一切所需
之資料及在達到本活動之標準之情況下,才可獲得Visa提供之贈品。參加者
若未能提供所需資料或提供資料不完全或不正確者,其活動資格將會被取消,
該參加者不得異議。
2.本活動僅適用於台灣發行之Visa卡,包含Visa白金卡、Visa金卡、Visa普卡、
Visa商務卡及Visa金融卡,且帳戶在活動期間內未被註銷,或無逾期欠款超過
三十天者。
3.本活動期間自西元(下同)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2月10日止。
4.參加者須於活動期間內持台灣發行之Visa卡於國外(指台灣之外,包括台、澎
、金、馬、蘭嶼、綠島之外,下同)可提供實體簽單之商店消費,並符合下列
任一刷卡定義之交易且寄回本活動所需資料,即可參加本活動,前5,000名
合格之參加者即可獲得Visa所提供之贈品乙份。
4.1 同一卡號以當地貨幣(非台幣)刷卡購物,累積滿10筆不限金額之消費;
4.2 或以當地貨幣(非台幣)刷卡購物,單筆消費金額換算後滿美金1,000元(
經Visa清算系統以不同清算日之美金匯率進行美金計算)。
5.同一卡號累積滿10筆消費,可獲得贈品乙組;累積滿20筆消費,可獲得贈品
兩組,以此類推;單筆消費金額換算後滿美金1,000元,可獲得贈品乙組;
滿美金2,000元,可獲得贈品兩組,以此類推。
6.參加者須於2011年2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符合上述刷卡定義之交易簽單
正本,連同個人聯絡資料,郵寄至「台北郵局第117-1288號信箱 Visa活動
小組收」,即可參加本活動,逾期概不受理。
6.1 簽單正本之信用卡號欄位上,若有完整16位數字之卡號,為保障個人
隱私,除保留卡號前6碼及後4碼之外,其餘號碼請自行塗黑。
6.2 參加者之個人聯絡資料係指:
‧ 中文姓名
‧ 信用卡卡號前6碼及後4碼
‧ 聯絡電話
‧ 贈品寄送地址(限台灣)
7.參加者所提供參與本活動之資料皆由Visa或其代理單位驗證,若其資料不符
活動資格,將不得參與本活動,該參加者不得異議。
8.參加者所郵寄之所有簽單正本,無論是否符合贈獎資格,恕不退還,若需留存
請自行影印留存。除注意事項內所註明之其他有關用途外,所有於本活動中
提供之個人資料(包含簽單),將於本活動結束後24個月內由第三方稽核單位
的見證下銷毀。
9.本活動以單一卡號為計算基礎,同一持卡人不得跨卡片(卡號)進行累積,正卡
與附卡分開計算,不得合計為正卡持卡人之交易。
10.參加者於活動期間,正附卡有停卡(含信用卡強制停用及申請停用)、延滯
繳款或違反信用卡契約等情事者,將取消活動參與資格。
11.本活動贈品採用施華洛世奇R元素「水晶鉛筆」(6枝裝),共計5,000組,
數量有限,送完為止。贈品以實物為準,不得折換現金、兌換其他產品或
優惠、轉讓或轉售他人。
12.本活動贈品於本活動結束後統一以小包雙掛號郵寄方式寄出,恕不以電話另行
通知。寄送贈品順序以合格之參加者寄回簽單郵戳日期及時間先後順序為依據。
若合格之參加者寄回簽單依郵戳日期及時間之排名順序為第5,001名及其後順序
者,恕無法符合本活動之贈獎資格。
13.若於郵寄第一時間內合格之參加者未領取雙掛號贈品,以致郵務人員將贈品
退回郵局;且日後該參加者又未至郵局招領掛號贈品,以致郵局將贈品退回
Visa;該參加者將視同放棄領取贈品之權利,Visa將不再重新寄送贈品。
14.若因郵務過程遭致贈品毀損,Visa將不再重新寄送贈品。
15.如贈品兌換完畢,將於Visa官網www.visa.com.tw公告訊息。
16.參加者對本活動若有任何疑問可Email至visa@netwise.com.tw (Visa活動小組)
洽詢。
17.有關本活動之一切相關事宜均受中華民國法律之約束。
18.Visa保留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毋需作事前通知。
19.本活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條款及細則,以Visa網站公佈為準,如有疑義或爭議,
Visa擁有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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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信用卡循環利率為年息5.46%~19.71% (由電腦評分決定) | 預借現金手續費為
每筆NT$150+(預借現金金額)*3% | 其他相關費用係依本行網站公告www.scsb.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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