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uie1111:那可不可以講一下...maflada到底是誰?!! 12/02 01:37
→ SYMS:這牽涉他個人的事,如果他要說他自己會出來說明! 12/02 01:38
※ 編輯: SYMS 來自: 61.225.14.21 (12/02 01:41)
推 louie1111:= = 那這樣...天曉得他到底是不是山社社員... 12/02 01:40
→ louie1111:另外喔~為了避免戰文...先說...我不是版主沒有任何權力 12/02 01:41
推 SYMS:不是山社社員就可以浸水桶?違反哪條規定? 12/02 01:41
→ SYMS:我知道啊!沒要戰的意思 12/02 01:43
→ SYMS:時間不早了,還是等板主自己出面說明吧! 12/02 01:44
推 louie1111:如果不是社員或是OB...在社版上發表對於幹部或是社務的 12/02 01:45
→ louie1111:評論甚至批評...我想不到不浸他水桶的理由~ 12/02 01:46
推 louie1111:另外...我也實在想不到社員不在山社版公開身分的理由?!! 12/02 01:51
推 louie1111:畢竟他都表示:"我對自己曾是這裡社員的驕傲..."了~ 12/02 01:54
推 lokoking:我覺得 要浸水桶至少要有公告和被浸的原因 至少別的板都 12/02 09:19
→ lokoking:是這樣照規矩在走 一切照板規(好像找不到)來 否則又淪為 12/02 09:20
→ lokoking:主觀認定 對Maflada也滿不公平的... 12/02 09:25
推 SYMS:其實我也想不到這樣要進水桶的理由 12/02 17:21
推 SYMS:而且要不要公開身分是個人的自由,想不到理由就想不到 12/02 17:24
推 SYMS:這和會不會浸水統有關係??? 12/02 17:29
推 SYMS:又打錯字了,是浸水"桶" 12/02 17:50
→ vastwu:所以要訂板規嗎 12/02 21:31
→ vastwu:板規是要定就有 如果真的要刁難你們 那麼板規 12/02 21:38
→ vastwu:要怎麼定就可以怎麼定 所以重點不是在這裡 12/02 21:40
→ vastwu:如果學長要提供板規的話 歡迎 12/03 00:07
→ vastwu:還有 "不尊重異性"這句話十分的怪異 我們連他是不是真的 12/03 00:07
→ vastwu:異性都不知道 是指我們特別針對"異性"下手嗎??????????? 12/03 00:09
推 SYMS:你們要不要訂板規你們自己決定,我說的意思也很清楚 12/03 10:37
→ SYMS:另外,異性沒有針對誰,登山社內不也有異性? 12/03 10:39
→ SYMS:簡單說就是男女互相尊重 12/03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