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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sOTL ( iJasOrz.X)》之銘言: : 基本上,中山醫小組下所有的看板都是對外公開的 : 所以任何人都有可能點閱此看板,包括貴社現籍社員、已畢業社員 : 甚至他社社員或是像我這種週期性逛版的看板使用者都大有人在。 : 因此,除非貴社經過申請,將看板設定為隱藏 : 否則自然難以避免在看板文章或是推文中看見所謂"不熟悉的ID" : 雖然在網路上交談時,表露身分是基本禮儀。 : 但是基於個人隱私,除非情節嚴重,真需要該使用者表露身分 : 版主才得以公告、致信該使用者要求作適當表明 : 否則該使用者應有保護自身隱私的權利。 : 若是在看板文章,或是在推文中,發現有違規事項 : 例:言語挑釁、人身攻擊、惡意洗版...等等明顯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之事實 : 任何人都可向板主舉發,版主經舉發後可對該使用者進行警告 : 若是屢勸不聽,實不得以才逕下"水桶"處罰一途。 : 同時,執行水桶處罰後,版主有義務將處分ID、違規事項、處分時限 : 於看板公開。 我想看一下ptt對於這一條規定的相關條文 也就是 1.板主對於浸水桶有無嚴格限制條件 抑或是ptt法律是交由板主自由心證 2.浸人水桶是否需要公告? 這兩點 我希望小組長 花點時間幫我找出法律 感激不盡 : 有關最近貴版版主jackku1228tw對Maflada執行水桶處分一事 : 版主jackku1228tw確實有詢問身份 事實如下 : 推 jackku1228tw:請樓上告知一下身分吧 不知道是社員還是?沒看過帳號 11/29 22:53 : 推 jackku1228tw:如果是畢業學長姐也請告知 11/29 22:58 : 經判定,Maflada已禮貌性表明自己身份,同時表明推文目的。事實如下 : → Maflada:我是畢業的社員 你好 11/30 00:18 : 推 Maflada:我想現在的登山社一定一片和諧歡樂 我很不想冒犯 但想請問 11/30 23:06 : → Maflada:這樣的版標...沒有任何女性成員覺得不舒服嗎?... 11/30 23:08 : 版主jackku1228tw又再次詢問Maflada身份 事實如下 : 推 jackku1228tw:Maflada請問是哪一屆?系?名字?想了解一下 11/30 23:34 : 推 jackku1228tw:因為熱心評論山社 想了解是否與山社淵源 11/30 23:36 : 推 jackku1228tw:不然本社社員跟幹部 會不知道該如何與您回應^^ 11/30 23:37 : Maflada未正面回應,但在文句中已說明"已畢業社員"的身份。 事實如下 : 推 Maflada:相信我 系級名字即使加上身分證字號 你也不會更了解我的 12/01 00:08 : → Maflada:頂多可以拿去辦偽信用卡吧 XD 12/01 00:09 : → Maflada:我其實也不熱心評論山社 現在的社團我也只認識幾個社員 12/01 00:10 : → Maflada:只憑著自己大學時對山社美好的回憶 把版留在我的最愛選項 12/01 00:11 : → Maflada:偶爾進來看看文章 體會你們對爬山的熱情 12/01 00:13 : → Maflada:社團經營我也不能多給評論 畢竟你們才是主政者 12/01 00:13 : → Maflada:我只是看著你們回文辭句、版標 甚至水球來往的語氣 12/01 00:14 : → Maflada:覺得有點驚訝 不論我是不是學長姐、同屆或學弟妹 12/01 00:15 : → Maflada:對於不認識的對方 是否已尊敬優先再來慢慢熱絡談交情? 12/01 00:16 : → Maflada:看著往來回覆的文章 我對自己曾是這裡社員的驕傲慢慢瓦解 12/01 00:18 : → Maflada:哈哈 真的 我能理解你們想法 畢業了就該滾蛋 幹嘛囉哩巴嗦 12/01 00:20 : → Maflada:只是想徒勞的試圖捍衛我大學最美好的回憶罷了 12/01 00:21 : → Maflada:所以死皮賴臉的在這裡推文...請多包含、容忍阿~~~~ 12/01 00:22 : 版主jackku1228tw將Maflada視為免洗ID,並認為Maflada之推文為亂版 : 亂版之理由為"說話不負責" : 但經由前面推文看來,Maflada之『推文』並沒有所謂"說話不負責"之嫌。 : 推 jackku1228tw:樓上還沒有回應我的問題 站在板主的立場 可以視為免 12/01 00:32 : 推 jackku1228tw:洗ID 而說出不負責任的話 請多包含 在淡淡那邊 歷屆 12/01 00:32 : 推 jackku1228tw:活動資料一應據權 應該可以查證 要是沒有的話 我可以 12/01 00:33 : 推 jackku1228tw:合理懷疑的 要是學姐是資深的社員 希望大方的像學弟 12/01 00:34 : 推 jackku1228tw:學弟妹介紹自己吧 不然看到這個ID蠻陌生的 12/01 00:35 : 推 jackku1228tw:如果不願意 板主也只能視為亂板(說話不負責) 12/01 00:37 : 在這之後,Maflada被水桶處分。 : Maflada因為不滿版主處分,因此透過適當管道申訴協調 : 雖然Maflada水桶處分在之後因板主群之間溝通而獲得解除 : 但是jackku1228tw違反版主規範事實(未能適當行使版主權利)已經成立 關於這一點 我的疑問如上 是否有法律明文規定呢 我可以很主觀認定 一位堅持不可透漏身分的看板者 發表對山社所做所為的評論 這是一個不負責任的言論 我的舉證在於syms 此乃大家公認的學長 他提出的各項建言令本人如坐針氈 避之唯恐不及 然而我沒有任何想浸她水桶的意圖及行動 原因在於 它用真實身分 以及它與山社的淵源 公開評論山社的一切所所為 因此 我飲用pttlaw所賦予板主的職權 即 維護板上之風氣 以及導引社板的討論走向 做出主觀的判決 如有違反ptt法律的*明文*規定 懇請告知 謝謝 : 且當事人Maflada希望版主jackku1228tw能公告說明 : 並針對水桶處分Maflada一事發文道歉。 : 依照大專院校群組規範當中針對版主之懲處 : 判定 : 版主jackku1228tw應針對 : 1.任意水桶Maflada : 2.執行水桶後未能適當公告說明 : 發公告文道歉,經當事人Maflada接受道歉後 : 致信小組長取消原對版主之申訴。 : by 中山醫小組長 jasOTL : ※ 編輯: jasOTL 來自: 125.231.120.226 (12/03 02:03) : 推 SYMS:謝謝小組長出面說明jackku1228tw板主的做法是否適當,感謝! 12/03 10:50 -- 中山醫學大學登山社組織章程 第十九條 社長之職權 (一)對外代表全社,對內向社員大會負責。 ^^^ ^^^^^^^^ ^^^ ^^^^^^^^^^^^^^^^ (二)依法任免副社長及各組組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3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