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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hitefang10 (兩難...)》之銘言: : 這次的事件其實討論的問題不少... : 1.國光號上、下車皆要驗票,是否合理? 合理 避免有人混水摸魚沒買票就上車 : 2.顧客是否有保留票根的"義務"? 我認為有的 當有問題發生 票根可以證明有買票 : 3.對於票券遺失的顧客要求補票,是否合理? 上面有人說了 就這個例子來看 因為該路線並非點對點 而是會停靠多站分批載客 假設停ABCD點 最便宜的票是A到B點 可能會有乘客買AB點的票 卻坐到AD點 若票根遺失 便無法證明他買的是哪一段的票 要求補票 我認為很合理 : 4.補票的顧客要求國光號開收據,是否合理? 合理 買了一次票 就該有一次收據 就這個例子看 司機身上沒收據 這是國光的疏失 有板友提到可以請司機手寫一張收據並簽名 很好的主意(若遇到這種狀況可以用) 我覺得如果該小姐真要那張收據 可以請司機聯絡站務人員開給他 不然就是等司機全部客人載完回站在開給他 據理力爭沒有錯 但是當時還有其他乘客等著去下個站 耽誤到別人時間 其他人會生氣是可以理解的 換成各位 司機說要補票才能下車 小姐說補票可以但要收據 你們願意等他們討論出一個結論嗎? : 但是我覺得這些問題應該"分開"來一一釐清 : 我就針對第4點來說好了 : 但就我的認知,顧客在"每"購買一次商品或服務時,店家均有開與發票的義務 : 那位小姐起先認為沒有補票的必要,但後來也讓步同意補票,照國光號規定走 : 我認為補票的動作,應被視為一次新的交易 : 所以國光號應對這次交易另外給與發票 : 小姐認為她花了兩次錢,所以該拿第2張發票(買兩次服務) : 國光號就算認定小姐是趁亂上車,在補票時為何不給收據(她仍是買了一次服務啊) : 某板友一直強調她如果不先把票弄丟就不會發生這件事 : 當然,票根若保留是不會有這個麻煩,但是這要歸於上面1.2的問題 : 我認為還有更多爭議的空間 : 補票開立收據與否,和履行保管票根"義務"與否,應該一碼歸一碼談 : 就像無照駕駛出車禍,許多人會怪罪到無照駕駛者身上一樣 : 但就實務上來看,肇事責任的釐清與無照駕駛仍要分開 : 同樣一件事情,立場不同,觀點就不同 : 原po或許覺得她在盧,但我覺得她在據理力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2.178.208.194
gaelelw:你要拍影片教大家怎麼混過客運上車驗票嗎? 140.119.192.14 04/20 20:14
jean0914:但小姐這樣還是不算奧客呀= = 218.171.56.210 04/20 20:17
jean0914:難不成司機處理不當跟公司沒放收據在車上 218.171.56.210 04/20 20:17
jean0914:也要小姐來承擔嗎= =? 218.171.56.210 04/20 20:17
ta29: 218.168.79.210 04/20 20:19
Agneta:到底林口到新竹中間是要怎麼逃票啊?121.127.200.125 04/20 20:19
hikaru01:原PO就是很堅持..不用跟他爭了啦 跟F一樣 218.168.24.220 04/20 20:19
Agneta:上車都看過了 沒票哪能下車?121.127.200.125 04/20 20:19
Ruyan:林口到新竹怎麼逃票阿 你說阿220.136.224.226 04/20 20:31
xufunny:真爛的合理解釋...123.110.116.189 04/20 21:14
Cisse:懷疑跟某人是國光派來的... 59.117.162.78 04/20 21:29
Orstor:鬼打牆嗎 59.112.101.169 04/20 21:45
sorush:不合理 59.117.49.2 04/20 22:40
keikolin:不合理 真爛的解釋 118.168.83.162 04/20 22:42
Ruyan:220.136.224.226 04/21 01:10
carternet:我還真的願意 124.10.134.207 04/21 01:43
Mpower:噓用掉了... 自己都說是國光的疏失 220.137.21.98 04/21 10:11
Mpower:那為甚麼後果要由消費者承擔!???? 220.137.21.98 04/21 10:12
cherubictw:跳針 122.99.36.152 04/21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