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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ttlelover0 (清心寡欲)》之銘言: : 本人從事服務業多年 對這件事情我的看法是 : 沒錯 不告而取謂之竊 但今天這位客人他買了一個飯糰 : 或許 多數人都認為飯團就用手拿著吃就行啦 幹嘛拿筷子 : 但是每個人從小接受的教育不同 看法各異 : 或許這位客人 真的是想把那個飯糰放進碗裡 再用筷子夾來吃 : 這不能說他錯 只能說他很特殊 不可否認 正常人不會用筷子吃飯糰 遇到拿筷子的只能說他特殊 不能說他不對 這句話我同意 : 所以他"理所當然"地就拿了一雙筷仔 : 正如同我們吃大亨堡的時候 也會"理所當然"地拿番茄醬一樣 : 我們並不會去問店員"可不可以"拿 好像很多人沒把文章看清楚 = =" 原po說的很清楚, 那個人把筷子藏在袖子裡 "偷偷摸摸""鬼鬼祟祟" 請問, 如果不是那個人自己知道這是偷竊行為, 為什麼不正大光明的拿在手上? 我相信如果他拿在手上的話, 原po不至於認為他是貪小便宜 更何況, 一般人沒有知識好歹要有常識 如果那個人真的習慣用筷子吃飯糰 他應該知道他的做法很特殊 這時候更該開口問:不好意思, 請問可以給我一雙筷子嗎? 如果店員再表明:不好意思喔, 我們的筷子是按照一定的數量提供給便當和泡麵的 ^^ 他更可以繼續表明: 不過因為我吃飯糰是習慣用筷子, 真的不能給我嗎? 如果到了這裡店員還不給....或許就會覺得他不通人情之類的 但是事情並不是這樣發展的 我認為就算他其實不是用筷子吃飯糰, 真的只是要貪小便宜 他好好的說 店員也不一定不會給 所以重點就在他一開始就是用偷的! 不告而取謂之偷 : 客人也就放回去了 並沒有多說什麼 也沒有大小聲 也沒有無理取鬧 : 但原PO卻因此就說客人 "人格低下" "社會態度不及格" : 而且也直接就認定客人是"竊盜現行犯" : 這是否太主觀了呢? .....所以一定要無理取鬧才可以說他不對 @"@ 偷就是偷了, 如果那個人不解釋, 不自我澄清 那就要追究他為什麼不道歉 如果那個人真的是被誤會了, 其實他是可以跟店員大小聲 甚至要把原po搞的慘兮兮都行 只是也的確有些人是做賊喊抓賊...到時候後果更糟糕 我同意 當事情可能有誤會的時候 原po主觀認定對方怎樣怎樣的觀念不可取 但是在旁觀者看來...這很明顯是慣竊的動作.... 在當下 我認為原po的應對並無不妥 -- 《It was, he noted, a two-and-a-half-car garage, which was handy, he thought, if you happen to have two and a half cars.》 □■Hit List■□ by Lawrence Bloc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20.124
FlashGet:這告訴我們 被誤會還是大聲些好 . 210.69.52.192 10/17 11:41
checkchick:所謂的'藏' 只是原po的見解吧...222.152.163.157 10/17 12:25
mokinbat:不想被誤會就不要做會被誤會的動作 61.225.40.231 10/17 12:28
mokinbat:「我先把東西裝進我的大背包等等結帳」 61.225.40.231 10/17 12:28
mokinbat:就算我真的會結帳也沒人信吧 61.225.40.231 10/17 12:29
Agneta:到底是不是偷? 我覺得這是原po的主觀意識 203.129.53.200 10/17 13:07
Agneta:既然客人覺得這是任意取用的東西 他就不是 203.129.53.200 10/17 13:08
Agneta:"偷" 因為他的內心以為這是可以拿的 203.129.53.200 10/17 13:08
Agneta:"藏"在袖子 這個藏字也已經帶有主觀意識 203.129.53.200 10/17 13:09
Agneta:另一個說法也可以說"放在"袖子裡啊~ 203.129.53.200 10/17 13:09
Agneta:既然兩方認知一開始就不同 原po戴著小偷眼쌠 203.129.53.200 10/17 13:10
Agneta:鏡看待這個客人 似乎不是很好的事情~ 203.129.53.200 10/17 13:11
Agneta:因為客人真的沒有拿很不合理的份量壓 @@ 203.129.53.200 10/17 13:12
Raist:放在袖子裡....也是偷阿 Orz 這樣講有比較正 61.216.171.160 10/17 13:25
Raist:當嗎? 不是只拿一點就不是偷捏.... 61.216.171.160 10/17 13:25
Raist:還是認為自己要有常識 不要做出讓人誤會的事 61.216.171.160 10/17 13:27
Agneta:我的意思是說 '偷"跟"藏"都是原po的用字 會 203.129.53.200 10/17 13:31
Agneta:影響到後來閱讀的人 判斷客人就是偷跟藏~ 203.129.53.200 10/17 13:32
Agneta:不過如果超商這麼用心 可以在門口標註一下 203.129.53.200 10/17 13:32
Agneta:這樣大家都知道 吃什麼東西才能拿筷子 不會 203.129.53.200 10/17 13:33
Agneta:有概念上的衝突 是不是比較好呢~~~ 203.129.53.200 10/17 13:33
Raist:恩恩 了解你的意思 61.216.171.160 10/17 13:51
mokinbat:瓜田李下... 61.225.40.231 10/17 15:35
kissingnoise:放在袖子裡怎麼算是偷呢!? 61.230.12.208 10/17 16:18
kissingnoise:很奇怪的主觀耶.... 61.230.12.208 10/17 16:18
mishiya:用力推一下 220.138.44.193 10/17 16:38
Raist:樓樓上...你認為藏袖子不算偷 也很奇怪 = =" 61.216.171.160 10/17 17:04
justlaver:讀者都只能從原po的用字去想像當時的情 218.171.169.17 10/17 17:55
justlaver:況 所以有什麼客觀證據顯示此人"偷偷摸먠 218.171.169.17 10/17 17:56
justlaver:摸 鬼鬼祟祟" ? 218.171.169.17 10/17 17:56
justlaver:而且為什麼我們認定對方一定知道他用筷ꐠ 218.171.169.17 10/17 17:57
justlaver:子吃飯團是特例 218.171.169.17 10/17 17:57
mokinbat:誰知道他是用筷子吃飯團? 61.225.40.231 10/17 18:09
mokinbat:還是順便幫閃光幹雙筷子吃泡麵? 61.225.40.231 10/17 18:10
piez:奇怪耶 難道小七的筷子有標上價格販賣? 61.31.174.252 10/17 22:25
xufunny:為什麼放在袖子就一定是偷呢?說不定沒口袋 220.141.28.125 10/17 22:42
xufunny:沒包包可以裝啊 也不一定是個人習慣 220.141.28.125 10/17 22:43
jean0914:原PO一開始就有先入為主的觀念 218.171.96.138 10/17 22:48
jean0914:文中形容詞一堆 我想所謂"鬼鬼祟祟"八成 218.171.96.138 10/17 22:48
jean0914:是原PO自己情緒用詞 沒有任何客觀證據 218.171.96.138 10/17 22:48
qawsedrf:要是他放在褲子裡面會不會說他變態= = 140.127.57.179 10/18 01:48
Nefertari520:原PO並沒說偷偷摸摸 以原PO角度來描 68.226.19.175 10/18 08:28
Nefertari520:述會有偏差 再來 我例子是亂舉到哪裡 68.226.19.175 10/18 08:29
Nefertari520:來讓你罵我說亂舉例?! 68.226.19.175 10/18 08:30
Nefertari520:沒等到我回答就說我例子差 甚麼叫做 68.226.19.175 10/18 08:31
Nefertari520:一個該附一個不該 口香糖例子是妳舉 68.226.19.175 10/18 08:31
Nefertari520:的耶!!!誰會買口香糖拿筷子吸管?! 68.226.19.175 10/18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