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沒有什麼規定結帳時間一定要多少之內才合理吧。
重點是也沒有店有明文規定 不能分開多張發票吧
如果消費者有需求,必須要開多張發票,為何不可??
為何這樣的消費者就必須接受你收銀台的白眼。
簡單的說,如果這家公司擺明就是不給開多張發票,
只要事先說明,那就沒什麼問題。
需要開多張發票的人自然就會去可以開多張發票的公司
我舉的例子就是這樣,買電腦,分多張發票開。
如果這家不能開,就去別家能開的買。
像今天剛好聽到同事去眼鏡行配眼鏡,也是拆三張發票
為了換贈品,刷卡三次可以換贈品。
消費者有需求,老闆有生意做,賣個便宜,有何不可
底下說的浪費時間問題,很簡單大家都是同等機會。
今天你沒這需求,不代表未來你不會有這需求。
也就是說今天你等人,以後換別人等你。
除非是那種很澳的客人,買個一百元也要買一百張發票
否則這個社會不都是等來等去的,真要算浪費時間
那可算不完。
要計算那麼多,是不是以後都規定大家買東西要先備好
零錢,不准找零,否則也是浪費大家時間。
不准用信用卡,否則等你刷卡簽名 幾分鐘又過去了
照你這邏輯推論下去,那我買一樣東西要結帳,是不是
也可以請前面的人,只能買一樣東西結帳。否則就是浪費
我的時間。請買兩樣東西以上的客人,再排一次隊伍。
另外
To Zuan:
我對原Po文章看很清楚,收銀台除非有規定不准分開多張發票
否則消費者就是有權利要求。至於後面客人一樣有權利這樣做
不能因為後面客人不使用這權利,就要求其他人也不行。
To tvbic:
我要不要報帳當然不關你的事。這樣噓,就關我的事囉
To WinterDust:
這個世界本來就是這樣互相等待,互相退讓。你自己也常讓人等待
不自知。照你的邏輯,如果不是因為你要過馬路,幹嘛開個綠燈給你,
讓其他人等你,其他人的時間就不是時間,你的時間才是時間。
因為你要過馬路,造成其他人得等紅燈,是理所當然的囉??
※ 引述《PRAM (PRAM)》之銘言:
: 這種舉動會讓後面排隊的客人很不爽,
: 你大概沒遇過被後面的客人當場開罵的情況吧。
: 如果真的有那麼多張統編要分開打,
: 你明知這樣會耗很多時間,
: 讓後面的客人排一整排就因為你這種行為,
: 那麼為什麼你不每張統編都重新排一次隊,
: 讓每個客人都能夠在合理的時間內結完帳呢?
: 我們可以畫個圖來看 (5位客人,順序:A,B,C,D,E):
: A 客人: 要打10張不同的統編,每張花 1 分鐘完成,總共要花10分鐘。
: B 客人: 只要打 1 張統編,總共只花 1 分鐘。
: C 客人: 只要打 1 張統編,總共只花 1 分鐘。
: D 客人: 只要打 1 張統編,總共只花 1 分鐘。
: E 客人: 只要打 1 張統編,總共只花 1 分鐘。
: 收銀台結帳順序:A BCDE
: 每人花費時間:
: A : 0 分鐘等候 + 10 分鐘處理 = 10 分鐘總花費時間。
: B : 10 分鐘等候 + 1 分鐘處理 = 11 分鐘總花費時間。
: C : 11 分鐘等候 + 1 分鐘處理 = 12 分鐘總花費時間。
: D : 12 分鐘等候 + 1 分鐘處理 = 13 分鐘總花費時間。
: E : 13 分鐘等候 + 1 分鐘處理 = 14 分鐘總花費時間。
: 收銀台總處理時間 = 10+1+1+1+1 = 14 分鐘。
: 但是
: 客人的總時間成本 = 10+11+12+13+14 = 60 分鐘。
: 現在改用每張統編重新排一次隊的順序:A,B,C,D,E,A
: 收銀台結帳順序:ABCDEA
: 每人花費時間:
: A : 0 分鐘等候 + 1 分鐘處理 + 4 分鐘等候 + 9 分鐘處理
: = 14 分鐘總花費時間。
: B : 1 分鐘等候 + 1 分鐘處理 = 2 分鐘總花費時間。
: C : 2 分鐘等候 + 1 分鐘處理 = 3 分鐘總花費時間。
: D : 3 分鐘等候 + 1 分鐘處理 = 4 分鐘總花費時間。
: E : 4 分鐘等候 + 1 分鐘處理 = 5 分鐘總花費時間。
: 收銀台總處理時間 = 1+1+1+1+1+9 = 14 分鐘。
: 但是
: 客人的總時間成本 = 14 + 2 + 3 + 4 + 5 = 28 分鐘。
: 計算完畢。
: 是啊沒錯,對收銀台人員來說,不管你客人怎麼樣排隊,他都一樣花14分鐘把所有
: 客人的帳結完。
: 但是每個客人待在收銀台前面所花費的時間成本呢?差太多了!
: 不管你為了什麼原因需要打10張統編,但是請不要為了自己的方便,就傷害其他客人
: 的時間成本,這是非常非常奧客的行徑!
: 請你打完一張統編就到隊伍後面重新排隊,看過上面的算式以後,你應該能了解重新
: 排隊能夠節省所有客人的多少時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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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孩子就是責任的開始,
而這個責任得到自己雙眼永遠闔上的那一刻才算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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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是個超愛兒子的把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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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37.12
※ 編輯: keikolin 來自: 61.228.37.12 (02/16 00:10)
推 m50blue:推一個 也推簽名檔! 02/16 00:48
→ poqwer:結果收銀台後面的「不可XX」,大概寫不完....... 02/16 01:50
推 iling680204:推一下 02/16 02:10
推 serene03:說的好 !!! 給你個推!! 02/16 03:16
推 showmei:一定要推一下的了!!! 02/16 03:25
推 Habowbow:+1 02/16 03:44
噓 tvbic:白目沒藥醫啊 02/16 04:44
噓 tvbic:如果每一項規定都要寫得明明白白 那你跟狗有什麼兩樣= = 02/16 04:49
噓 tvbic:我剛剛去樓下買東西 收銀台上面沒寫說不能玩仙女棒 02/16 05:17
→ tvbic:大家覺得我應該買仙女棒去櫃台玩嗎? 02/16 05:17
推 mokinbat:你有權利要求~~我沒義務幫你~~就這樣子嘍~~ 02/16 07:58
推 pk:服務生真的沒義務幫嗎?........ 02/16 08:25
推 mynatsu:噓啥...推回來 02/16 09:35
推 minihaugen:推!不知道t版友在鬧什麼! 02/16 11:25
推 m50blue:服務生真的沒義務幫嗎? 02/16 11:34
→ cabessa:服務生也是有領薪水的職業呀~不做服務要做什麼?? 02/16 12:41
推 stoorz:某人真的很沒風度~遇到你的客人還真衰 02/16 18:51
→ stoorz:自己把自己當小孩子~真是受不了~ 02/16 18:51
推 hph0306:服務生沒義務........笑死人了! 02/17 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