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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20.228.144.98
: 推 hercales:你依照一般的程序來申請看板,但是你是否有依照程序來交 03/10 19:01
: → hercales:主管者來判斷是否應當開板,小組長去連署在自己組內開板 03/10 19:02
: → hercales:雖然有符合申請的規定,但是這個檢查是否應開板的程序不 03/10 19:03
: → hercales:應該由申請者自行決定,而應該迴避由群組長來做判斷以示 03/10 19:03
: → hercales:公正,這就是問題之所在,權責未分離很容易出問題,既使 03/10 19:04
: → hercales:日後有群組長為此板的開板之必要性來背書,但是仍然不宜 03/10 19:05
: → hercales:有類似的事情再發生,這是程序正義的問題 03/10 19:07
照你那樣說,乾脆明定小組長自己不能開板好了。
真的要避嫌,我不當小組長也可以。
另外,你說很容易出問題,是出的是什麼問題?
至少個人就自己的觀點已經提到戰高的意見要到群組長這邊並不困難
有制衡的能力。
因此不覺得會出什麼問題。
目前你說出來的東西,道理個人看起來覺得對
我不太懂你說的程序正義問題,但說實在的,感覺很抽象。
個人也可以舉相應的例子
板主不應該自己訂板規,
所以要由板主訂,然後由小組長審,不然的話,
由於有球員兼裁判之嫌,這樣很容易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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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雖然你我意見不同
但你的意見有你的道理。
個人也有另外發文,問群組長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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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vilmask 來自: 220.228.144.98 (03/10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