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ilmask (奕之華)》之銘言:
: 照你那樣說,乾脆明定小組長自己不能開板好了。
: 真的要避嫌,我不當小組長也可以。
: 另外,你說很容易出問題,是出的是什麼問題?
: 至少個人就自己的觀點已經提到戰高的意見要到群組長這邊並不困難
: 有制衡的能力。
: 因此不覺得會出什麼問題。
: 目前你說出來的東西,道理個人看起來覺得對
: 我不太懂你說的程序正義問題,但說實在的,感覺很抽象。
: 個人也可以舉相應的例子
: 板主不應該自己訂板規,
: 所以要由板主訂,然後由小組長審,不然的話,
: 由於有球員兼裁判之嫌,這樣很容易出問題。
板規的訂定站規方面有講明了,舉例不當
另外小組長有審核開板的權力與義務在
但是對於跟自己本身有關的事情最好是迴避
包括開自己連署所要開的板
若是小組長審核自己所連署的板有失公正且未必能夠作到審核的動作
這便不符合開板程序的正義
若小組長認為此板有明確的必要性的,未經連署便開板可視為例外
不必凡事都符合程序,但既然循開板程序來申請開板
那麼整套的程序正義便遵守
更何況這次開的板在性質上跟talk板很相近
多個數位兩個字也未必能跟talk或其他板的功能做明顯的區隔
至於群組長怎麼想我沒意見
只是既然不急的話可以函請群組長代勞,以規避嫌疑
以免日後有問題,每次群組長或小組長開板的方式及表達的意見都視為一個案例
對於這方面儘可能作到不留人口舌或是商討的空間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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