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en (OOXX點點點)
看板digitalk
標題Re: [打屁] 真不合理
時間Thu Mar 9 02:45:50 2006
那怎樣的立法精神才是你接受的呢?
死掉後
遺產兩個月內沒人要全部充公好不好呢?~_~
不管是現金一千萬還是負債一千萬
生意當然沒穩賺
但遺產也沒有絕對的正資產或負資產
難道法律還要幫忙分辯"這個有賺...直接繼承....這個會賠..直接充公"
※ 引述《jeff218 (jeff)》之銘言:
: 借錢的本身並不是一種罪過,
: 如果是跟銀行借錢,其實是跟銀行做生意,
: 借錢給人就是銀行的生意,借錢的人就是銀行的客戶.
: 既然是做生意,那有穩賺的,
: 當初銀行作信用核定的時候,就把個人信用評等都算進去了.
: 可以借多少錢,利息該多少都是精算師算出來才成立的.
: 難道有幾個小孩可以幫還利息也可以算進去?
: 而且小孩是沒辦法替父母負責的,
: 這樣的立法精神令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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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夜半時分
你還看到我在閒晃時
那代表我正在用PO文打架的方式提振精神
(灌咖啡灌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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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4.32.158
→ milen:至少....也要把你認為對的立法精神說一說吧~_~ 03/09 02:46
→ jeff218:我應該一開始就有提了吧!"限定繼承"應該是比較好的 03/09 02:46
→ jeff218:限定繼承就是只賠到遺產賠完為止...這樣應該比較合理 03/09 02:49
→ jeff218:我想不知道的人應該還蠻多的 03/09 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