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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樣的立法精神才是你接受的呢? 死掉後 遺產兩個月內沒人要全部充公好不好呢?~_~ 不管是現金一千萬還是負債一千萬 生意當然沒穩賺 但遺產也沒有絕對的正資產或負資產 難道法律還要幫忙分辯"這個有賺...直接繼承....這個會賠..直接充公" ※ 引述《jeff218 (jeff)》之銘言: : 借錢的本身並不是一種罪過, : 如果是跟銀行借錢,其實是跟銀行做生意, : 借錢給人就是銀行的生意,借錢的人就是銀行的客戶. : 既然是做生意,那有穩賺的, : 當初銀行作信用核定的時候,就把個人信用評等都算進去了. : 可以借多少錢,利息該多少都是精算師算出來才成立的. : 難道有幾個小孩可以幫還利息也可以算進去? : 而且小孩是沒辦法替父母負責的, : 這樣的立法精神令人無法接受 -- 當夜半時分 你還看到我在閒晃時 那代表我正在用PO文打架的方式提振精神 (灌咖啡灌咖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32.158
milen:至少....也要把你認為對的立法精神說一說吧~_~ 03/09 02:46
jeff218:我應該一開始就有提了吧!"限定繼承"應該是比較好的 03/09 02:46
jeff218:限定繼承就是只賠到遺產賠完為止...這樣應該比較合理 03/09 02:49
jeff218:我想不知道的人應該還蠻多的 03/09 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