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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net/cd17U 每次看到這種報導都忍不住要生氣, 有沒有人可以解釋一下,既然有"限定繼承"這種東西, 為什麼不能以"限定繼承"作為手續未辦妥的預設選項? 畢竟明知是負債卻還要繼承的人應該不多, 如果想這樣做的人也還是可以辦理繼承. 這不是欺負人嗎? 還是現行法令規定有什麼特別意義?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上次還有幾個姊弟合起來欠幾千萬的... 就只是忘了去辦拋棄繼承, 家境就已經不好了,父親去世籌錢辦喪事都來不及, 哪還有心情想那麼多,政府也沒有好好宣傳, 讓人民知道他們的權益,只有選舉的時候會空口白話... 越想越生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12.80
SHANGOYANYI:這就是我們的政府阿 圖利財團 壓榨老百姓 03/09 02:27
chunhaoc:要怪就怪立法院,很多民生法案擺著不審,你我也沒辦法 03/09 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