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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wfortis (ILoveFortis)》之銘言: : ※ 引述《Furywind (天使)》之銘言: : : 可見你還是沒有瞭解法條的定義 : : 1、法律跟醫學不同,醫學可能需要眾多的data數據來證明,但是法律並不需要, : : 得就當時的情況來判斷危急的程度,這難道你不知道嗎?? : : 2、請看清楚我的回文,我那邊寫的急迫危難並非列在法條裡,我只是解釋你所提出的錯 : : 誤的法律觀念!!! : 1.你先回答我,是不是踢狗是唯一不得已的方法? : 2.如果不是列在法條,哪是各家學說的問題,我現在人在中華民國,我看到是緊急危難, : 是你自己講的急迫危難,我也沒有創作名詞。請問「而」這個字的涵意,是有獨立來看 : 還是分開來看。你為何不敢討論「出於不得已之行為」這段話? : 3.請問只要跟你見解不一樣的,都是錯誤的嗎? 請你告訴我,怎麼教唆狗去咬人 推 Furywind:另外你所說的惡狠狠踢狗 主張正當防衛是錯的 寵物的攻擊 05/09 11:11 → Furywind:行為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只能以緊急避難為之 除非是該主人 05/09 11:12 → Furywind:教唆該狗攻擊你 才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05/09 11:12 我看到中華民國刑法第二十九條:「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 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教唆的對象是有講到物嗎?請你賜教法律見解是哪一位大師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64.32
Furywind:說真的 我很不想回這篇文 如果有其他板有想知道 我再回吧 05/10 17:12
azal:不想知道+1 這個討論串看的有點煩了XD 05/10 17:14
noopybaby:一點也不想在狗板複習民刑法 05/10 17:20
helen0624:也不想在狗版看到為法律吵架的情況 05/10 17:21
noopybaby:你們有爭議 就轉到法律版去 以後有牽涉民刑法問題的 05/10 17:26
noopybaby:版友可以去那邊問個清楚 不是嗎? 05/10 17:27
fouron44:F大的見解其實是正統的法律分析,另外教唆狗犯罪本身成立 05/10 17:28
fouron44:正犯而非教唆犯,所以可以進入正當防衛的討論^^ 05/10 17:28
newfortis:樓上的 你最愛的F大是主張緊急避難 不要跳tone 05/10 17:31
helen0624:我想請問一下N大,您是法律系所的學生嗎? 05/10 17:33
fouron44:但是這個案件看起來不像是教唆狗犯罪,所以無需討論正當 05/10 17:34
fouron44:防衛,進入討論緊急避難是比較正確的選擇~ 05/10 17:35
newfortis:H大一定要法律系的才能回文嗎 05/10 17:37
noopybaby:轉文去找答案..別的版很多人可以討論條文 05/10 17:37
newfortis:可以請問N大可否用同樣標準對F大 05/10 17:38
helen0624:不是的~只是我覺得你的觀點跟我們有點差異,所以請問一 05/10 17:38
helen0624:下而已。 05/10 17:38
newfortis:所以H大妳是法律系的楷模嗎 05/10 17:39
helen0624:當然不是阿~只是好奇而已。因為我也是邊翻書,邊看這個 05/10 17:40
helen0624:問題的。我不敢說我很懂,但是有些概念差異有點大,所以 05/10 17:40
helen0624:我才這樣問的,讓您不舒服的話,我道歉。 05/10 17:41
noopybaby:在這個討論串看到你們兩個的ID就可以預見法律文 05/10 17:41
noopybaby:這樣有沒有一樣公平 05/10 17:42
newfortis:其實我不敢說我一定對,其實是有少數學家提對物防衛 05/10 17:42
helen0624:請問是否照成困擾了呢?如果是的話,我會停止在發跟法律 05/10 17:42
helen0624:相關的東西了 05/10 17:42
noopybaby:在狗板只要點到板友可能涉及法律問題就好了 05/10 17:43
noopybaby:要討論法條的細節應該去對的地方 集思廣益 05/10 17:44
evanhsu:不是很多版友覺得可以看法條長知識嗎...討論此案件我覺得 05/10 17:45
evanhsu:並無不好..... 05/10 17:45
noopybaby:喔~好吧~~我有認知差異 真抱歉 以後不在法律文推文轉版 05/10 17:47
newfortis:N大我也請問你一下 你似乎沒有對F大文推文 05/10 17:47
noopybaby:你是想要我去補推文嗎? 05/10 17:48
newfortis:反而我三篇文章 你都有推 請問是要跟F大不一樣 05/10 17:48
noopybaby:我只是進版覺得被法律文洗版 很厭煩 根本不在乎推到誰 05/10 17:49
newfortis:我只是講出事實 之前他提法律你怎麼也都不這樣推 05/10 17:50
noopybaby:只是進來推最新的一篇 你不說我也不知道都是你啊 05/10 17:51
newfortis:報告N大 我都中獎了....^_< 啾咪 05/10 17:52
helen0624:我覺得no版有沒有針對誰啦~他語氣看來也都還客觀阿 05/10 17:53
noopybaby:你很在意我跟你說抱歉 05/10 17:54
newfortis:我先對H N兩位也抱歉,我今天立場不喜歡直接拿罪責來 05/10 17:56
newfortis:回文 有點像在恐嚇不懂法律的人 05/10 17:57
newfortis:今天有人沒有說公開說他是法律人 哪我為何就要不能回文 05/10 17:58
newfortis:因為法律是在保護人 不是用罪責來嚇人 05/10 17:58
Furywind:法律本來就是保護每個人的制度 而懂法的人就是要做理性的 05/10 17:59
Furywind:法律分析呀 05/10 18:00
newfortis:你有理性嗎?一開始就提罪責 05/10 18:02
newfortis:你自己去看第一篇引用刑法二十四條還少一個"而" 05/10 18:04
Furywind:法律本來就是強調責任跟義務......我也不知道怎回你了 XD 05/10 18:04
newfortis:法律可以讓你隨便少一個字喔 05/10 18:04
newfortis:我有說L大不用負責任嗎 L大當時也道歉 05/10 18:07
newfortis:只是你一開始有講到緊急避難嗎 你開始就直接拿罪責 05/10 18:08
newfortis:還是現在刑法流行反推三階論 05/10 18:08
newfortis:罪責-->違法性--->構成要件 05/10 18:09
Yvonne70:new板友何苦一直在意其他板友的推文公不公平? 只要你回文 05/10 18:09
Yvonne70:正確無誤 提供到資訊就好了啊 何況又沒有板友噓你們 這些 05/10 18:10
newfortis:我在意可以嗎 請問樓上Y大 我觸犯哪一條版規嗎? 05/10 18:10
Yvonne70:討論也許有點太偏法律細節 但也有板友想看 這樣就好啦:) 05/10 18:10
Furywind:說真的 我覺得在狗板不需要到三階段 眾多版友要看的應該 05/10 18:11
Furywind:是我們根據法律條文所得知道的結果 他們應該不想看冗長的 05/10 18:11
Furywind:討論過程吧 05/10 18:11
newfortis:你又認為有人就愛看你的嗎 05/10 18:12
Yvonne70:nwe板友 我又沒有說你觸犯板規@@ 推噓文本來就是板友的 05/10 18:12
Furywind:我只是提出我個人的見解 你可以選擇不看呀 但不代表其他 05/10 18:12
Furywind:板友沒有知道的權利 05/10 18:12
Yvonne70:個人自由 板友又不是法官 你一直對他們要求公不公平幹嘛 05/10 18:13
newfortis:我愛看 也愛回 可以嗎 05/10 18:13
Furywind:而且我相信我的是正統的法律分析 板友有問題時 我的文章 05/10 18:14
Furywind:也極具參考價值 05/10 18:14
newfortis:哪如果他們不是法官為何一開始拿罪責來嚇人 05/10 18:14
Yvonne70:我猜想F板友和new板友都是正在學法律的人吧 對彼此看法 05/10 18:14
Yvonne70:各有不同意之處 也不願意信服對方 這也蠻正常的 與其在這 05/10 18:15
newfortis:你是德國還是法國還是日本 或是美國 05/10 18:15
Yvonne70:討論半天 倒不如好心一點 找些我國法律上的類似判例來分 05/10 18:15
newfortis:台灣法律系老師也都不敢講他是很正統的學說 05/10 18:15
Furywind:我第一篇回文中 已經明確指出有先例被判有罪 05/10 18:16
newfortis:幾年度台上幾號? 05/10 18:16
Yvonne70:享 判例總有說服力多了吧:) (p.s. F板友很重視文獻證據 05/10 18:17
Yvonne70:在這裡的情況 判例應該就是支持你論點最好的證據了^^ ) 05/10 18:17
Furywind:請看清楚 我是說法律分析 法律分析有其一定的次序 你難道 05/10 18:18
Furywind:不知道嗎? 05/10 18:18
evanhsu:狗都還沒造成什麼傷害...就被判有罪??這真可怕..以後我走 05/10 18:19
evanhsu:在路上要小心點了 05/10 18:20
Furywind:回eva大 請問你從那看到我目前說他有罪?? 05/10 18:20
newfortis:舉出來啦 不要扯到法律分析 告訴我幾年度台上幾號 05/10 18:20
evanhsu:我指先例阿....你的意思不就是拿那個先例來當文獻證據嗎 05/10 18:21
newfortis:找出來跟我講啊 我去吃欣葉的自助餐 一客七八百元 05/10 18:21
Furywind:請看清楚我那篇回文 我是說如果咬傷該老伯的話 05/10 18:22
newfortis:你怎麼不用如果 用倘若 又不是每個人國文一定好 05/10 18:23
newfortis:我是看得懂啦 但是你也要考慮到別人 05/10 18:24
newfortis:我吃完再跟你吵 乖 要去吃飯喔 05/10 18:25
helen0624:有人看不懂倘若嗎? 05/10 18:25
newfortis:回來要把判例找到喔 啾咪 ^_< 05/10 18:25
evanhsu:此案例狗還沒咬傷阿...你拿已經咬傷的案例當文獻?? 05/10 18:26
Furywind:eva版友 你還是先把所有的討論文看完再說吧 05/10 18:27
Yvonne70:new板友管到別人的用字是不是太...@@ 有人看不懂倘若嗎? 05/10 18:28
azal:我看F大的文章會有『原來是這樣』的感覺 但是看new大的文章 05/10 18:29
azal:會有『你到底想怎樣』的感覺XD 05/10 18:30
evanhsu:既然要講法律,難免就會有激辯....不辯怎麼會有結果? 05/10 18:32
evanhsu:肚子餓了...晚點在聊^^ 05/10 18:32
Furywind:可是我看不到你們正確的法條引用 感覺像是心得文0.0 05/10 18:33
evanhsu:我不懂法律阿...我只從情感面來看...所以懇請賜教囉^^ 05/10 18:36
evanhsu:我沒有法律的見解請見諒...不過我倒想知道此案例到底會怎 05/10 18:36
evanhsu:判?....真的餓了 sorry 先閃 05/10 18:37
Yvonne70:F板友如果能夠指出判例 就能證明你說的是正確的啦 不然 05/10 18:37
Yvonne70:在這大部分板友不懂法律 你自己說你正確 大家也不能確定 05/10 18:38
Yvonne70:當然 new板友若想證明自己的分析正確 希望也能提供判例 05/10 18:40
Yvonne70:不要只要求F板友提判例哦 這樣不公平@@ 05/10 18:40
evanhsu:我從沒說我是正確的阿,我發的文只是表達我的看法,同時 05/10 18:40
evanhsu:我說我只說無法理解你們的看法...是大部分人不認同罷了 05/10 18:41
noopybaby:忽然懷念起以前的讀書會了..我該去SOGO買最後的特惠組了 05/10 18:43
newfortis:Y大我有去找了!! 05/10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