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rlene (淡淡然)》之銘言:
: 剛才帶愛犬去散步,通常她會先噓噓再便便,兩處不一定是同樣的地方。
: 在巷頭噓完之後,便嗅嗅聞聞到另一頭,
: 我看她架勢差不多了,遂打開手上的便便袋準備;
: 她要蹲下來的地方旁邊有一大嬸在移車,
: 我正想叫愛犬過來一點的時候,大嬸提起她的腿往愛犬屁股上踹!
: 我立即大喊:「喂喂,妳幹什麼?」
: 她戴一副墨鏡,假裝聽不到還在踢,我又高聲問:「妳憑什麼踢她?」
: 而愛犬被踢了,又瀕臨界點,只有半蹲地大便起來,
: 大嬸說:「她大便呀!」
: 我手上的袋子自始至終都拿著,此時更在她面前晃一晃:
: 「我會清,看到了嗎?她大便又怎樣,妳自己不大便的嗎?」
: 大嬸發神經:「那狗狗小便妳不沖嗎?」
: 我冷笑:「笑話!
: 妳兒子小時候在路邊蹲著小便、妳老公在路邊站著小便有拿水沖過再說,
: 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不必要求別人。」
: 我那憨厚的愛犬竟然還搖尾巴跟大嬸示好,
: 大嬸象腿一跺:「走開!」嚇得愛犬跑過來,
: 我也懶得多講,喚愛犬:「我們走了,不要理八婆!」
: **
: 明明看到主人在旁邊還要去欺負狗,被罵回去也只是剛好!
: 不過,大家的寶貝在路上溺尿,會拿水去沖嗎?
: 麻煩政府規定一下,那些在路邊撒尿的,也自備水桶沖洗乾淨好嗎?
: 越想越氣,死八婆!
: 下次妳大便找人去踹妳屁股一腳,就知道是啥滋味了!
動物保護法
第6條: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30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三、違反第六條規定,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或五年內違反前項第一款至
第八款情事二次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指沒有正當理由,即對動物進行上述行為。
例如看到有飼主帶領的小狗在路邊排泄,不向飼主反應,而直接對小狗身體進
行攻擊,即屬之。
下次若不幸再發生此類事件,記得拿起手機將全程拍下來,記住,這種行為,
最重可處七萬五千元罰鍰,甚至嚴重者,可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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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6.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