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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我們調閱了通往殺狗店家路上的監視器畫面 拍到了兇手載著土豆經過的畫面 真是五味雜陳...我該高興還是難過>< 確定兇手說謊 土豆沒有在她說的地點自行掙脫 而被她載往他處 也代表土豆存活的機會降到最低點 sad..... 現在唯一的辦法是告她告到底!!! 但有一些關於蒐集證據的疑問想問問大家 雖然監視器畫面證實兇手說謊 但無法證明他有賣狗(殺狗) 雖然我有錄到他自己說他以前曾經賣狗去殺 但我想蒐集更多 強調他是慣性累犯 一定要告到她倒!!! 之前拜訪那些鄉親的證據 例如兇手跟很多人要過小狗 還聲稱自己很愛狗 或是兇手鄰居說 常常看到兇手家養很多狗 一陣子全部不見 不斷反覆如此...等等 我該如何蒐集成為法庭上有效的證據? 我想首先一定要徵求這些鄉親們本人同意 然後我可以用錄音的方式就好 還是必須白紙黑字寫下請他們簽名蓋手印 還是說一定要請鄉親們出庭做證 (一般鄉下人應該比較不能接受後兩者) 另外 殺狗的我們也不會放過 我爸打算透過關係叫人家明天帶他去找殺狗的人 也計畫錄音 我們有什麼該注意的嗎? 要蒐集到哪種程度可以讓他們判刑最重呢 煩請了解法律 或是有處理過類似事件的鄉民不吝告知 謝謝 感恩 他們實在是太可惡了!!!!!!!!!!!!!!!!!! ※ 引述《Jet7 (Jet)》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 作者: Jet7 (Jet) 看板: ask : 標題: [請問] 警察辦案這樣合理嗎? : 時間: Tue Jan 13 01:57:51 2009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們家的狗日前(1/5)綁在我家旁邊曬太陽被偷走 : 報警後 警察說要調閱路口監視器(案發現場30公尺、80公尺處各有一支監視器) : 隔天我們去看 調出的卻是離案發現場 5、600公尺遠兩支路口監視器(拍的到才有鬼..) : 到了第三天 終於調出距離30公尺的那支監視器 但因角度關係並無拍到 : 所以我們再次請警方調出80公尺處的監視器 警方表示還需要時間 : 第四天!!我們又到了警局詢問何時可以看監視器畫面 結果承辦員警不在(外出受訓上課) : 我們問:難道沒有別人可以協助處理嗎? : 另一名員警請我們隔天早上10點再來(又要等一天...) : 我大姊氣憤警方的處理態度跟時效不彰 故意在門口說~我要向警政署投書反映 : 不到一個小時 承辦員警竟然主動打電話來表示道歉 (還真有效率) : 並表示等他上完課 馬上可以帶我們去看 於是跟他約了傍晚六點去看監視器 : ------------------------------------------------------------------------------ : 以上我想表達的是 員警處理這個案件的態度實在沒有很積極 : 我也只能告訴自己說 他們還有很多更重要的案件要辦... : 或許小狗不見 對他們來講 一點都不重要? : ------------------------------------------------------------------------------ : 看了這個監視器之後終於拍到犯案車輛(但拍的不清楚) 請員警協助解析車牌號碼 : 員警表示需要時間 我們問大概要多久 他說:不知道..... : 深怕又是一陣遙遙無期的苦等 所以我們家人開始著手自行調查 : 拿著拍到的畫面 四處詢問 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 有人表示看過此人並告知其住處 : 經過一連串的詢問 婦人坦承偷狗 我們也到了警局作筆錄~ : 但婦人辯稱 她並非入我們屋內偷狗 而是在屋旁空地他以為是沒人的 : (但我們有綁項圈及狗鍊) : 並表示小狗被他牽上機車不久後即自行掙脫跑走 : (掙脫地點五年來我們時常帶牠到附近散步、尿尿,若真是掙脫必能自行返家) : 更可怕的是!!此婦人在社頭惡名昭彰 經常偷狗從事販賣(殺狗) 老一輩的都有耳聞 : 警察自己也說有聽說某某地方在殺狗 但沒證據... : 警察帶婦人模擬犯案經過後回到警局 自己也跟我們說:婦人應該說謊 但沒證據..... : 就這樣結案了........... : 我想問的是...警察自己也表示有聽說某地殺狗、覺得兇手說謊 : 卻留下一句沒證據就草草結案....這樣合理嗎? : 或者應該說他根本不想去找證據...此婦人惡名昭彰 又不是智慧犯罪 : 要找到證據有這麼難? 抽絲剝繭的破案過程都只是電視演的 : 還是只適用於高官達人?(重大刑案我無話可說 那是一定要) : 有什麼管道可以申訴嗎?還是我太無理....警察有更多更重要的案子要處理....... :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 我只能說波麗事大人你真的很辛苦!! : 有那麼多比殺狗、竊賊說謊還要重要的事件要偵辦 : 感謝你在白忙之中抽空調錄影帶給我們看 希望不要耽誤到你偵辦重要案件才好 : 抱歉我失態了.......以上言語只針對此個案 無意抹煞多數員警的辛勞 : ----------------------------------------------------------------------------- : 後記 : 因為無奈的告訴自己該讓員警去處理更重要的案件.... : 所以我們決定全家總動員 自行蒐集證據 不願慘忍的賣狗(殺狗)事件持續上演 : 調閱兇手犯案路線的其他監視器(私人的我們挨家挨戶拜託,說明原因後皆答應我們) : 而幾隻公家的...我們跟警察講了兩天 仍然沒有下文..... : 第二天下午 我再度去了一趟警察局 詢問員警何時能夠讓我們看監視器 : 員警說:不一定! 我問:所以待會兒傍晚應該可以好? : 員警:不一定,但我等等就去copy : 我說:那不管今天能不能好 煩請撥個電話告知我們可以嗎? : 員警回答:好! : 一直等等等等...等到隔天傍晚.....一通電話也沒有........................... : 我姊姊打電話詢問 員警竟然回說:就跟你說不一定阿! : (阿不是說不管能不能好都請你撥個電話 你也答應了 現在又這樣....) : 我們真的很無助.....連想要自力救濟蒐集證據 警察都這樣...... : 親愛的警察先生 我們相信你有更多更重要的案件要辦 也知道你也要休假 : (期間他休了兩天假 詢問相關事情也都要等承辦員警回來 難道沒有職務代理人?!) : 我們現在要自己蒐集證據 請你幫我們調個監視器真的有這麼難?要這麼久嗎? : 當初聽到"申訴"兩字 人在受訓上課 不到一小時馬上回電 還說等他下課馬上可以看 : 我想 調錄影帶應該....不難吧?! 可能我真的是刁民吧...所以你不想理我 : ----------------------------------------------------------------------------- : 想到兇手是專偷狗去賣給殺狗店家 又拖了這麼久時間沒消息 : 眼淚就不自覺流了下來....希望我們家土豆還在世上>< : 希望各位鄉民也能幫我們一起尋找土豆的下落 : 若您知道彰化地區會有人抓狗去賣的地方(繁殖場、香肉店>< 等等) : 亦或您有看到疑似土豆的蹤影 請與我們連絡 : 01.協尋狗狗品種:米格魯 : 02.被偷時間: 2009 年 1 月 5 日 下午兩點半左右 : 03.被偷地點: 彰化縣社頭鄉社石路767號旁空地 : ( 地圖連結:http://tinyurl.com/98jvgt 新增犯案路線) : 04.性別:公 : 05.毛色 or 明顯特徵: 黑白黃相間(傳統米格魯顏色,背上黑色較少) : 06.身高、身長、體重: 算是小型種的米格魯,詳細沒量過,體重大約13公斤左右 : 07.照片聯結:http://tinyurl.com/85vvy4 : 08.年齡: 5歲 : 09.寵物小名: 土豆 : 10.聯絡人: 蕭先生 / 蕭小姐 : 11.聯絡電話/手機:0928734377 / 0937752842 : 12.聯絡信箱/站內信箱:站內信或[email protected] : 13.其他特徵: 土豆很討厭人家摸牠的前腳,尤其右前腳。很貪吃!手上要有食物時才 : 會聽話做出坐下、握手這些簡單的動作,屁股附近的毛有很多漩渦。 : 再次感謝 謝謝!!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0.82.59
evita1122:建議原PO可以在法律版上問一些專業人士,或是詢問動保協 01/13 23:58
evita1122:會相關團體,可能得到的資訊比較充足 01/13 23:58
july563:請加油.... 01/14 00:02
staminafish:只能說...即使你能證明他殺過很多狗 01/14 00:04
staminafish:也不能證明他殺了你的狗 01/14 00:04
staminafish:而且殺狗 其實怎麼判都不會太重 最有可能是你證據不足 01/14 00:05
staminafish:殺狗只是毀損罪 怎麼告都告不倒的 01/14 00:06
staminafish:最好的方法就是找記者吧 01/14 00:07
princessmake:偷狗一定成立竊盜,殺狗也有毀損,如果他經常做這些 01/14 00:15
princessmake:而可以多證明幾件事實的話,是可能讓他罰比較重的 01/14 00:16
staminafish:我沒注意到他偷狗 但殺狗 如果是他要來的狗拿去殺 01/14 00:17
staminafish:其實沒辦法管 除非用動保法試試看... 01/14 00:17
staminafish:而且看原po的文 好像只能其實根本不能證明他有殺別人 01/14 00:17
staminafish:的狗... 01/14 00:17
staminafish:倒是原po自己要小心不要到時候被人家反告恐嚇之類的 01/14 00:18
princessmake:原po有提到他有錄到那個人親口說殺狗去賣耶 01/14 00:20
staminafish:殺狗去賣 路邊抓來的狗沒有主人也沒有毀損可言 01/14 00:21
staminafish:他以前賣狗去殺 也不能證明他殺了原po的狗 01/14 00:22
princessmake:嗯...是賣狗去殺,sorry.. 01/14 00:22
staminafish:而且他那錄音 有沒有效力還很難講咧 01/14 00:22
staminafish:還有請鄉親錄音沒辦法!一定要出庭才有證據能力 01/14 00:25
staminafish:只能說原po的證據 非常薄弱 就找記者鬧大吧 01/14 00:25
princessmake:嗯..那要看看有沒有可能再找到其他他殺狗的證據了 01/14 00:28
princessmake:找記者報出來會怎樣嗎?會影響很大? 01/14 00:29
deepinocean:動保法應該是2006年初才實施 她只要推到2006以前... 01/14 01:07
deepinocean:錄音或測謊那些只是參考 定罪的可能性太低 01/14 01:08
deepinocean:最好找個懂法律的友人幫忙 不要太衝 01/14 01:14
flandre:推找記者鬧大 才會有更多愛動物的人聲援 輿論壓力也會讓那 01/14 02:53
flandre:家店黑掉 訴諸法律的話成功機會稍微薄弱一點... 01/14 02:54
cooperheart:要用錄音來舉證,前提是要對方知道你正在錄音 囧 01/14 03:07
teatea:有監視器畫面.竊盜可能成立.至於毀損跟動保法.因為你無法證 01/14 03:35
teatea:明他有殺你的狗或別人的狗.所以要成立有點困難(偷錄音要有 01/14 03:36
teatea:當證據也不太有用.要確定有用的前提就是對方事先知道你有錄 01/14 03:38
teatea:如果是賣去殺.基本上在他家找到狗屍體當證據的可能性也是零 01/14 03:39
teatea:這種的可能要從香肉店先被抓.咬出肉源是他才有可能吧 01/14 03:40
SYNACK:私底下拜託他看看 哀兵策略看看 01/14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