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eatea:其實我不喜歡這條這樣修.因為防護不只是防護他人安全.也是 05/11 07:41
→ teatea:防護寵物的安全.像昨天開車時.看到主人騎著腳踏車遛臘腸.雖 05/11 07:43
→ teatea:然有牽繩.可是狗是走在外側.而且是近車道正中間的位置.因為 05/11 07:44
→ teatea:路較小條.要閃過那隻狗.再往左開就是對向車道了.還好車不多 05/11 07:46
→ teatea:防護.不是牽條繩子就算做好防護.牽繩只是最基本的 05/11 07:51
→ Yvonne70:法律只是最低要求囉 主人還是應該盡好管理之責 這樣訂的 05/11 09:55
→ Yvonne70:的一個好處是 主人在某些安全場所放開牽繩是ok的 05/11 09:56
→ Yvonne70:不再只是沒牽繩就永遠理虧 05/11 09:57
→ Yvonne70:當法律進步時 主人的素養與觀念更該進步 如果一直得靠 05/11 10:00
→ Yvonne70:法律來拘束 主人才願意牽繩保護狗和他人 這個主人不及格 05/11 10:01
→ Yvonne70:同理 因為法規的拘束不得以而牽繩但卻沒好好管理 也是不 05/11 10:03
→ Yvonne70:合格的主人 像我之前說的 伸縮牽繩放到最長5m又不控制好 05/11 10:04
→ Yvonne70:跟沒牽繩一樣@@ 05/11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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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cmm (.....) 看板: dog
標題: Re: [資訊] 動物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沿革(牽繩問題)
時間: Sat Jul 18 00:52:22 2009
查精華區碰巧看到Yvonne70這篇文章,借花獻佛一下...
前陣子看到某個判決時剛好也是發現動物保護法第20條與施行細則第4條的歧異,
別說我們會搞不清楚,在判決中連法官都搞混了。
因此先前擬了陳情函請主管機關修改施行細則第4條。
原網誌內容(http://0rz.tw/Nb8ex)(包括函請農委會修改施行細則的陳情函內容)
農委會共回了兩封信,內容摘要如下(http://0rz.tw/9xrGd):
"
台端致函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建議本會因應動物保護法第20條修正,
一併修正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4條乙案,已轉交本會辦理,
本會已在研處修正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相關內容,俟定案後一併進行修正,
感謝您關心動物保護工作及提供愷切建言。"
"
有關您建議本會修訂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4條,因動物保護法近年來多次經立法
委員主動提案修訂部分條文,本會因應該法修訂已持續就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配合
進行法條修訂研議作業,您的建議本會自當納為參考意見,並感謝您的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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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法第20條97年1月16日修正時的立法理由:第一、三項酌作文字修正。
農委會應該是照單全收沒留意到施行細則第4條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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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督小霸王與樂樂臭臉鬼的任性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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