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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cotochen (霹靂貓星球公爵)》之銘言: : 每次都要拿狗跟小孩比? : 小孩很吵是天性,狗會亂叫也是天性,這都是"飼主"的責任 : 沒有小孩天生知道對錯狗也一樣,都要教的 : 不要因為關心一種物種就排斥另外一種物種 : 應該要更有包容力 : 這篇講德國狗過的多爽,那是相對付出很多代價的 : 如果依照德國的標準,台灣半數人以上養狗都是不合格的 : 那既然如此又何來的享受權利 : http://0rz.tw/OFTSo : 德國人養狗,除了必須辦理執照和為狗納稅外,還有一個限制是來自于鄰居的許可。 : 德國養狗需要政府批准也需要繳稅,因為狗會造成髒亂, 應該的 我願意 : 這些稅就是用來解決狗狗造成問題的經費,第一隻狗每年要120歐。 應該的 我做得到 : 有些州規定,要幫狗保責任險,這樣一旦狗「鬧事」,如咬人、損壞物品, 應該的 我做得到 我也希望其他人的寵物可以安分 : 就可以由保險公司賠償。每年約75-270歐不等。 : 大多數人會將狗送到學校去上課,學習不攻擊人、良好衛生習慣等等, 應該的 我會自己好好教養 : 之後才帶到公共場合。 : 狗搭乘地鐵要買票。 應該的 我做得到 : 狗主人被要求要隨時能控制狗(包含不破壞公共衛生), : 拉繩的長度也有規定。還有各種規定預防狗狗生事。 應該的 我做得到 : 對攻擊性犬隻有明確規定, : 如18歲以下不可以養這種狗,要有獨立住宅才可以養,出門要戴口罩等等.... 應該的 我做得到 我也覺得別人攻擊性寵物應該這樣 : 不採取安全措施就帶“危險性”狗上街的,要被罰款5萬歐元。 不申報,私自餵養 : 、出售、訓練“危險性”狗,要被罰款5萬歐元。 應該的 我做得到 這是基本的 : 嚴禁狗進入兒童遊戲場、休閒草坪、游泳池等一切標明“狗不得入內”的場所。 應該的 我做得到 狗不得入內 就不要進去 但是台灣是不是給寵物的空間太少 : 在公共場所看管不力的,要被罰款1萬歐元。 應該的 我做得到 : 想要多了解的人可以上google自行搜尋 : 總歸一句,台灣要像德國這樣搞,丟狗的人只會更多而已。 這些我要盡的義務 我都願意做到得到 但是台灣政客修得出這種法令嗎 相對地 我/我的寵物也有該有的權利 但是台灣政客了解什麼是應有的對待嗎 個人認為 德國的例子 不是法律完不完備的問題 而是德國人的動物觀念 動物觀念培養起來了 即使法律鬆綁 我相信德國也不會失控到哪裡去 沒有動物觀念 即使台灣用最嚴格的法律 也不見得寵物權會有多大的提升 歐美的動物環境 是一代又一代的教育培養而成 台灣有嗎 ? 沒有 ! 上一代缺乏正確的寵物觀 連待人接物的禮貌都不教了 把書念好就好 更別奢望動物權利了 這樣如何培養下一代的寵物觀 一代復一代 惡性循環 前幾天的新聞 美國一名虐貓犯 將有可能面對25年的有期徒刑 這是人家的動物權利觀念 在台灣呢 ? 在台灣 即使有心的飼主願意盡更多義務 (結紮 管理 納稅 罰款 ) 卻不見得換得相對應有的權利 (不曉得哪天虐狗/貓犯會對自己寵物下手 卻法令寬鬆) (明明公共空間比狗吵的來源一大堆 卻只限制狗) (不曉得哪天會被無寵物觀的人 傷害自己的寵物) 台灣可以大方自在將寵物帶去的公共場所 是不是只剩寵物展??? 好像是喔 ... 最後 簡單來說 我願意付出義務 但社會能給我/我寵物 什麼樣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2.18.76
mmton:人權都沒有了 哪來的狗權? 03/21 10:31
mmton:台灣離文明社會還有很長一段距離(茶) 03/21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