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befor (高樹馬莉亞)
看板dog
標題Re: [轉錄]為什麼德國沒有流浪狗?
時間Sat Mar 21 06:37:59 2009
※ 引述《macotochen (霹靂貓星球公爵)》之銘言:
: 每次都要拿狗跟小孩比?
: 小孩很吵是天性,狗會亂叫也是天性,這都是"飼主"的責任
: 沒有小孩天生知道對錯狗也一樣,都要教的
: 不要因為關心一種物種就排斥另外一種物種
: 應該要更有包容力
: 這篇講德國狗過的多爽,那是相對付出很多代價的
: 如果依照德國的標準,台灣半數人以上養狗都是不合格的
: 那既然如此又何來的享受權利
: http://0rz.tw/OFTSo
: 德國人養狗,除了必須辦理執照和為狗納稅外,還有一個限制是來自于鄰居的許可。
: 德國養狗需要政府批准也需要繳稅,因為狗會造成髒亂,
應該的 我願意
: 這些稅就是用來解決狗狗造成問題的經費,第一隻狗每年要120歐。
應該的 我做得到
: 有些州規定,要幫狗保責任險,這樣一旦狗「鬧事」,如咬人、損壞物品,
應該的 我做得到 我也希望其他人的寵物可以安分
: 就可以由保險公司賠償。每年約75-270歐不等。
: 大多數人會將狗送到學校去上課,學習不攻擊人、良好衛生習慣等等,
應該的 我會自己好好教養
: 之後才帶到公共場合。
: 狗搭乘地鐵要買票。
應該的 我做得到
: 狗主人被要求要隨時能控制狗(包含不破壞公共衛生),
: 拉繩的長度也有規定。還有各種規定預防狗狗生事。
應該的 我做得到
: 對攻擊性犬隻有明確規定,
: 如18歲以下不可以養這種狗,要有獨立住宅才可以養,出門要戴口罩等等....
應該的 我做得到 我也覺得別人攻擊性寵物應該這樣
: 不採取安全措施就帶“危險性”狗上街的,要被罰款5萬歐元。 不申報,私自餵養
: 、出售、訓練“危險性”狗,要被罰款5萬歐元。
應該的 我做得到 這是基本的
: 嚴禁狗進入兒童遊戲場、休閒草坪、游泳池等一切標明“狗不得入內”的場所。
應該的 我做得到 狗不得入內 就不要進去
但是台灣是不是給寵物的空間太少
: 在公共場所看管不力的,要被罰款1萬歐元。
應該的 我做得到
: 想要多了解的人可以上google自行搜尋
: 總歸一句,台灣要像德國這樣搞,丟狗的人只會更多而已。
這些我要盡的義務 我都願意做到得到 但是台灣政客修得出這種法令嗎
相對地 我/我的寵物也有該有的權利 但是台灣政客了解什麼是應有的對待嗎
個人認為
德國的例子 不是法律完不完備的問題
而是德國人的動物觀念
動物觀念培養起來了
即使法律鬆綁 我相信德國也不會失控到哪裡去
沒有動物觀念
即使台灣用最嚴格的法律
也不見得寵物權會有多大的提升
歐美的動物環境 是一代又一代的教育培養而成
台灣有嗎 ? 沒有 !
上一代缺乏正確的寵物觀
連待人接物的禮貌都不教了 把書念好就好
更別奢望動物權利了
這樣如何培養下一代的寵物觀
一代復一代 惡性循環
前幾天的新聞
美國一名虐貓犯 將有可能面對25年的有期徒刑
這是人家的動物權利觀念
在台灣呢 ?
在台灣 即使有心的飼主願意盡更多義務 (結紮 管理 納稅 罰款 )
卻不見得換得相對應有的權利 (不曉得哪天虐狗/貓犯會對自己寵物下手 卻法令寬鬆)
(明明公共空間比狗吵的來源一大堆 卻只限制狗)
(不曉得哪天會被無寵物觀的人 傷害自己的寵物)
台灣可以大方自在將寵物帶去的公共場所
是不是只剩寵物展??? 好像是喔 ...
最後 簡單來說 我願意付出義務
但社會能給我/我寵物 什麼樣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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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2.18.76
→ mmton:人權都沒有了 哪來的狗權? 03/2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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