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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子完了 我站在你的面前
妳將看到我的傷痕
知道我曾經受傷 也曾經痊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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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91.59
【聯合報╱熊迺群】 2009.06.22 03:21 am
國內地下鬥狗盛行,警方表示,這種行為除有賭博罪責外,還觸犯動物保護法。
動物保護法規定,若驅使動物之間或人與動物搏鬥,以直接、間接賭博為目的,利用動物
進行競技,得處五萬元以上、廿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姓名、照片;拒不改善者,得按
次處罰。
如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造成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喪失或死亡,可處十萬
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或兩年內再犯,處廿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
鍰。
【2009/06/22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