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vonne70 (跳針人又來了)
看板dog
標題[新聞] 除蚤劑網拍 賣5百罰9萬
時間Thu Mar 25 08:17:28 2010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496505.shtml
除蚤劑網拍 賣5百罰9萬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0.03.25 06:02 am
什麼都上網賣,小心被罰,得不償失。
住在台北市士林區的呂小姐,今年二月在露天拍賣網路上賣出一盒貓咪用的「除蚤劑」,
兩個月後被農委會開了一張九萬元罰單,理由是除蚤劑屬於動物用的管制藥品,
未領有執照不能販售。
呂小姐很不服氣,她訴願失敗,提起行政訴訟,希望能少罰一點。
呂小姐說,她因收養流浪貓而到士林一家寵物店採買「蚤不到」的除蚤劑,
店員表示買兩盒有特價,她就花一千二百元買下兩盒;因為用不完,
將剩下的一盒在拍賣網站上以五百元轉讓給別人,沒想到會違法。
她強調,是網路平台業者的疏失,沒有盡告知義務及移除商品的責任;
而且她是家庭主婦,不知法律規定而誤賣產品,並非以此為業,也沒有因轉售而獲利,
罰她九萬元實在太重,不符比例原則。
法院審理後認為,「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明白規定,販售動物用藥須取得許可證,
違反者可處九萬元到四十五萬元的罰鍰;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也有函示,
對業者於網路販售動物用藥有一定的規範,呂小姐的行為已經違法。
判決指出,呂小姐不能以不知法規免除行政責任,
且呂小姐所加入的露天拍賣網站的網頁,就有法令禁止限制規範項目的說明,
並明指「蚤不到」是動物處方用藥,呂小姐既加入該網站從事網拍,不能推諉不知。
此外,呂小姐是初犯,農委會已衡酌她的違規情節輕微,裁處法定最低額的九萬元,
還算妥適。
本案為簡易案件,除非呂小姐能提出具有重要原則的法律見解,
說服最高行政法院接受她的上訴,否則全案就此定讞。
--
其實結果好壞都未必是好是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34
推 a712249:管制藥品咧 亂寫 114.41.226.5 03/25 08:25
推 ebi:轉賣也罰那麼重123.194.160.142 03/25 10:43
推 ez3m:其實寫的很清楚"蚤不到" 只是大家都沒在看 220.132.124.7 03/25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