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city59 (kkcityk)
看板dog
標題Re: [公告]刪除"禁止買賣的原因?!我家有隻紅貴賓"系列
時間Tue Oct 28 14:41:26 2008
※ 引述《iamlow (我是低調的)》之銘言:
: 首先申明家裡目前沒有半隻小妞妞是被賣出
: 一隻給叔叔 三隻媽媽同事 剩一隻本來要留的
這你不用跟版友報告啊...這樣很好啊,也希望這幾隻小狗以後過的都很好
: 舉例狀況 以我為例
: 今天我家妞妞生了熱門的紅貴賓
熱門是什麼意思呢?熱門的意思是....市場上很熱門?
我不是要挑你的語病,而是你看待狗狗的心態啊
: 還沒多的情況下就有版友想認養甚至購買
: 當時我均回答 可能不會剩 請排隊 謝謝
: 這樣又有錯嗎?
: 再來現在確定可能多一隻小妞
: 假使我PO了送養
: 相信搶著要的人多得是 但肯花錢的又有幾個?
: 會花錢那是不是因為他真的比較想要?
假如有人提供很好的環境,跟你保證以後對狗狗會很好,你會送他嗎?
出越多錢人代表以後這隻狗會越被珍惜?還是代表你會拿到越多的錢?
我覺得你當然可以判斷,你拿的錢越多,買去的人就會對他更好
這是你的衡量方式囉。不過這裡不是yahoo或露天拍賣(雖然那裡也不能賣狗)
: 所以最後我可能給出價最高的人 我犯罪了嗎?
沒有人說你有犯罪喔...有沒有犯罪法官會跟你說的
可是你的行為就是遊走在版規邊緣,而且給我有很強烈的隱含販賣意圖的感覺
假如您在這邊po版的用意誠如您舉例是"要賣給出價最高的網友"
那這樣的行為就是販賣啊。而您的發文雖然沒有這樣的內文
卻給蠻多版友這樣的感覺的
: 我今天就是因為知道無照買賣狗犯法
: 才會引起這麼多疑問
有照你還是不能在這個版賣啊,說真的...你假如貼版賣,就直接砍文水桶很乾脆
你也知道不能賣...然後你的文章用字跟內容確給我有明顯的商業意味
然後很多網友都有相同的感覺,版主刪文真的是合情合理
沒有警告或水桶,我覺得已經是網開一面了
: 質疑我賣狗的人怎麼不天天去在無名 露天賣狗的網站留言
: 我大可以直接轉賣給狗店 讓他賺一筆
: 有必要在這被質疑?
你的邏輯我看不懂?
人性中有良善跟正義的一面,也有懦弱跟膽小的一面
如果在夜市看到黑道賣狗,我一定不敢當面嗆他,只能來這邊發文吐一吐
這是PTT DOG版,每個人都可以發揮微弱的言論力量
維護起碼一個表面上資訊的正義與公正
一個人的力量如此微小,這個世界本來就是要跟現實妥協
很多狀況都是妥協下的不完美中盡量尋求的完美
你用完美的標準去質疑別人時,你怎麼要求你自己呢?
最後.....如果你到夜市去賣的話,我想我沒看到
也就不會在這邊回文表示不認同了
: 我覺得根本的問題就是流浪狗
根本的問題是"人類的教育跟品格"
人類怎麼去看待其她的物種?
怎麼去尊重其她的生命,怎麼去發揮道德的力量
生命的商品化並非理直氣壯,而是跟現實妥協的結果
: 真正有心的人就應該去推動強制晶片
: 而不是讓狗店賣這麼貴 然後抓無照賣狗的人
: 應該是要頂多差在血統證明而已
血統證明代表某些人養狗的心態啊
: 我想愛狗的人也不會太在意血統證明 那為什麼一定要去狗店買?
: 因為你買到不健康的狗可以換?! 那你生到不健康的小孩可以換嗎?!
: 換回去就有人要嗎?! 狗店貴什麼的?!
這...我不知道你的重點是什麼?
意思是...其實假如能開放PTT DOG版跟網路公開的買賣私人繁殖的幼犬的話
在跟實體狗店競爭下,大家以後可以買便宜又健康的狗狗嗎?
很抱歉...我的看法跟你是不同的
: 狗不要這麼貴 就不會有這麼多人賣 流浪狗也得到減少 加上強制晶片
: 我就不相信今天會搞成這樣
乾脆規定...狗就是不能賣,會不會更好?
: 拜託一開始就有問題的法令 也沒有人想到嗎?
你覺得有有執照才能販賣活體寵物是"有問題的法令"
這個立論我認為一點問題都沒有,問題是在落實跟施行上的漏洞
: 歡迎正反面辯方討論...
: ※ 引述《ebi (Prince Siegfried)》之銘言:
: : "禁止買賣的原因?!我家有隻紅貴賓"討論系列
: : 因原文透露販犬資訊(文字描述 & 照片連結)
: : 依Dog版版規第一條,版主對此類文章將從嚴認定
: : 刪除討論串中所有內含原作者ID、文字敘述,照片連結的文章
: : (原文退回,討論系列將備份於版主工作區)
: : 原作者在9/13刊登的文章(標題: [閃光] 我家的紅貴賓生了)
: : 因推文疑似有販犬意圖,也將一併刪除
: : 重複在Dog版張貼販犬文,將會劣文退回,並處以永久水桶,請勿以身試版規。
: : 對於無照販犬有疑慮的版友可參考置底版規第一條(附上連結):
: : 依動保法規定,無許可而販賣寵物,不論通路是在網路上,或是一般市面都
: : 不可以,違反者可處五萬元到二十五萬元罰款,民眾如有發現,可向動檢所
: : 檢舉,電話為 (02)87897158。
: : To: 所有加入本系列討論的版友
: : 很抱歉你們的文章(推文)也會被一併刪除
: : 按照dog版處理販犬文(or疑似販犬文)的做法
: : 會刪除所有內含原作者ID、文字敘述,照片連結..
: : 這樣的做法是避免版友在回覆文章時,順便又幫販犬者宣傳了一次 = =
: : 先這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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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user.bid.yahoo.com/tw/booth/fatarray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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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33.153
※ 編輯: kkcity59 來自: 59.105.33.153 (10/28 14:53)
推 iamlow:我覺得我只是描述事實 感謝你的認真回答 10/28 14:55
→ xevisu:舉例來說 這篇原po自己心態就有問題 所謂熱門 10/28 15:23
→ xevisu:你可以解讀成 "很多人喜愛"~ 原po偏偏解讀成"市場上熱門" 10/28 15:23
→ iamlow:這會不會太苛責我...完全沒有的意思 10/28 16:27
→ iamlow:嗯嗯 謝謝xevisu 我覺得我愛狗卻被"愛狗的人"講不愛狗一樣 10/28 16:29
→ tracerandy:你覺得你愛狗不代表你就可以販賣自家生的小狗 10/29 04:12
→ tracerandy:根本就是兩回事,而且你這種明明就想賣的態度本來就會 10/29 04:14
→ tracerandy:讓人質疑你真的愛狗嗎? 10/29 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