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zmaster (哈榭爾)
看板dog
標題Re: [心得] 在我眼前的慘案...
時間Sun Aug 3 19:55:23 2008
那個阿伯沒做錯...
正確的做法本來就是嚕過去,就算開車也一樣
機車還有讓不倒車的餘地
做煞車動作失去慣性,再搭配上撞擊失去平衡,轉倒的可能性大不大?
接下來後方車輛有沒有發生一連串車禍的可能性?
要怪,就主人沒管好狗
肇事的是狗主人而不是騎士
至於檢查損傷(人/車),有傷當然要叫狗主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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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34.14
→ lostmind:因為狗是物品,若是人就會追究連環車禍的責任…… 08/04 00:40
→ lostmind:至少每台後車都要負沒保持安全距離的責任…… 08/04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