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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YAHOO!需要收刊登費,對賣家來說是一筆必須且不小的開銷。 所以當你被棄標的時候,自然刊登費也就浪費了。 你是不是發現有時你去檢舉、要求退費時,大多不能達到退費的目的呢? 這是當然的,刊登費,主要是平台的服務,說白點有點像是店面租金, 況且收費後刊登時間延長了,服務也的確是比之前好, 所以大家還是不要再抱怨了。 但是被棄標了,怎麼辦呢? 當然首先你要檢舉,而且不管怎麼樣,都好聲地問問可否退刊登費。 有時候如果達到「擾亂賣場」的標準,可以退刊登費的喔。 何謂擾亂賣場? 擾亂賣場的定義不是賣家定義的,而是由客服判斷, 並不是買家棄標就是「擾亂賣場」。 如果有以下狀況,大多就是擾亂賣場(買家來亂的啦), 有很大的機會可以退刊登費:(大家做個參考就好) 以下狀況符合一項即可 (但是現在判斷標準有沒有變更我不確定,大家還是可以試試看) 1、對方總評價達到-1,且加入拍賣的時間為一週內 是正負相加「總評價」-1,不是極差-1喔。 「加入拍賣」的時間,請去看對方的「關於我」造型娃娃下方的時間。 例如:A買家加入拍賣只有三天,下標你的物品, 七天後確定棄標,總評價-1(不管你給他極差了沒) 如果他原本評價是「無」,你給他極差也算數。 2、對方同時下標你的物品達到三件以上(包括三件) 是不是同一個拍賣編號都無所謂,數量總和是三就可以。 但是請注意: 如果你是私下交易,他下標數量一,實際跟你口頭說三,也不行, 一切都要以系統上的數量為準。 例如:B買家下標你的一款鞋子,你刊登100雙,他全下了卻棄標。 又例:C買家標下你三個不同拍賣編號的鞋子,卻棄標。 3、對方一週內同時棄標三位賣家(包括你) 這個你要去他的評價看喔,如果他棄標了, 其他的賣家應該也會在他的評價裡跳出來。 一週內如果他棄標三個賣家,包括你在內,就算擾亂。 例如:在一週內,D買家下標你的一件物品,同時也下標E賣家一件物品, 還有F賣家一件物品,卻全部棄標。 以上條件,一項成立即可。 但是請大家務必注意,當你跟客服溝通時,只需要提到你想要退刊登費, 不要提到「擾亂賣場」四個字,你可以說 「他是來亂的,我想退費可以嗎?」 「他也對其他賣家棄標,請你們注意,還有,我可以退費嗎?」 總之總之,你的目的只是為了退刊登費,你可以裝可憐, 但是絕對沒必要讓客服覺得你好像很瞭解退費標準。 萬一你太明顯,客服搞不好會改變判斷標準,變得更嚴苛,大家都沒好處喔。 要累積這些經驗,還真是苦了我了......被棄標到發狂了 --  我是一個強硬的賣家,我承認。   但是好買家不會感受到這點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95.4 ※ 編輯: mooneyess 來自: 60.248.4.178 (09/20 10:33) ※ 編輯: mooneyess 來自: 60.248.4.178 (09/20 10:34)
aacs0130:好像不能棄標退費耶>"< 09/20 13:43
mooneyess:就說是要「擾亂賣場」不是單純「棄標」=_=+ 09/20 14:14
liiko:辛苦妳了 我的棄標提醒都沒用-_-真的沒退我 嗚嗚 09/20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