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h (l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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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網拍被盯上 月交易6萬以上 課稅1%
時間Tue Sep 13 14:49:40 2005
朱武智/台北報導
網拍開風氣,年交易額達百餘億元,影響所及,財政部也公布「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
及所得稅規範」,並從今年5月5日起開始課稅;但為避免造成衝擊,到11月4日為止
的6個月訂為「輔導免罰期」,賣家只要有營利行為,都得申辦營業登記,否則,
財稅單位將根據網路拍賣平台提供的資料「討稅」。
根據財政部的規範解讀,在「小規模營業人部分」,每個月銷售額未達到營業稅起徵點,
例如,買賣業為6萬元,就不必課徵營業稅。若每個月銷售額在營業稅起徵點,例如,
買賣業為6萬元以上,但未達到20萬元者,由國稅局依其查定銷售額課徵營業稅,稅率是
1%。
而「大店戶營業人部分(使用發票)」,係指每月銷售額在20萬元以上,由營業人按期
向國稅局申報繳納營業稅,也就是按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之應納稅額報繳,稅率為
5%。
不過,像個人透過網路銷售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具、自用小客車等,不管金額多少,
均免徵個人綜合所得稅,也不會發生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問題。再者,這項
課稅規定,排除了沒有營利行為的個人網拍所得,若根據拍賣網站網拍業者資料分析,
粗估約有9成的網路拍賣行為不會被課稅。
對於財政部的舉措,網路賣家罵聲連連。有人推說雅虎奇摩大嘴巴,沒事就自誇年度交易
額多達150億元,導致財政部賦稅署覬覦而訂法「吸血」,但實際上棄標、殺價的也不少,
如何能公平課稅令人懷疑。但罵歸罵,多數賣家都表示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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