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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茗馨/台北報導   網路課稅賣家跳腳!財政部將於11月4日起針對網路拍賣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賣家每月營業額達20萬元以上,須在營業場所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足者須登錄稅籍, 否則開罰,引發網路賣家恐慌與不滿,質疑財政部與國稅局「搞陰謀」,賣家每月收入 無法固定,有時1月收入破10萬元,有時3天打漁2天曬網,一旦登記營業,住家房屋稅、 地價稅、水電、瓦斯、電話費都要跟著3級跳!   27歲的「阿皮」在雅虎奇摩拍賣網站開了一家「內褲銀行」,網拍經驗2年,「阿皮」 除了拍賣一般服飾外,也賣內衣褲,不過,他不賣「原味原汁」內褲,他的網路商店標榜 全新內褲,貨源多半來自香港、美國outlet所購得。   「阿皮」說,剛開始他上網拍是想出清東西,後來賣出興趣,愈賣愈好玩,他愛出國也常 出國,於是常利用出國時,帶一些衣服、內衣褲放到自己網站拍賣,生意最好的時候, 1個月可賺11萬元。但他認為,很多網友上網拍賣不見得是來賺錢,現在忽然要課稅, 他覺得ok,但是現在國稅局的課稅手續太繁瑣,讓他感到很頭痛。   「阿皮」表示,他有一位賣家朋友,健保被獨立遷出,變成營業負責人,他質疑國稅局 是不是在「搞陰謀」,要他們這些網路賣家全部登記成老闆,明明台灣失業率這麼高, 卻可能因為這一登記,變得台灣有一堆中小業老闆!   「珊珊」是個家庭主婦,她上網拍賣二手衣,有小朋友穿過的紅色長褲、有衣服、還有 無敵CD,這些物品看起來舊舊的,但「珊珊」說,就是有人會買,所以她把全家人用過 的東西都拿到網站上拍賣。   「珊珊」說,她生意好時每月可收入5、6萬元,但剛開站時,曾經1個月賺不到3千元, 收入並不固定。她認為,她買這些物品時已經繳過一次稅了,現在賣出去,還要再繳稅, 讓她很不能接受,何況她上網拍賣的平均收入頂多讓她這位媽媽貼補菜錢,萬一要繳稅, 恐怕賺的還不夠繳稅!   安可新是個專業網路賣家,大學剛畢業的他,因為失業開始玩網拍,愈賣愈有心得。 他的網路商店專賣NBA所有球隊的球衣,包括王建民在洋基隊的球帽,安可新都特地跑到 美國去採購,再把這些運動服飾周邊商品帶回國內上網拍賣。   安可新說,他每月最多收入可達7、8萬元,平時收入也有4、5萬元,他不怕被課稅, 但很怕麻煩,現在國稅局要課稅,要求賣家一定要有場所登記,如果是學生賣家, 住在學校宿舍,難不成要把宿舍登記成營業場所?另外還要賣家補繳稅,冷氣也得要課稅 ,是不是以後都不要吹冷氣了? http://news.chinatimes.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1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