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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P_Daily 看板] 作者: blacknate (命薄緣淺都是難) 看板: LP_Daily 標題: [立報]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時間: Tue Oct 11 23:26:56 2005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記者陳朝政台北報導】兩位經常透過網路拍 賣平台交易的網友,小心翼翼地避免擋住攝影 機鏡頭,蹲在矮長桌前,示範交易過程。兩台 筆記型電腦,利用台北市議會大樓提供的無線 網路,配合一台晶片讀卡機,忠實且即時地完 成一筆線上交易,北市議員林奕華問在場官員 :「請問,這樣賣家的稅籍所在地要如何認定 ?」 「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自今年 5月4日公布實施後,6個月的處罰緩衝期將在 11月4日截止。面對可能會遇上課稅問題的網 路拍賣玩家,林奕華要求,在做出明確配套之 前,政府不宜貿然執行罰責。 免登記稅籍有條件 「把傳統稅法套用在網路交易行為上,很不合 理!」林奕華認為,許多網拍經營者不是為了 賺錢,有時候只是想把家裡不用的東西拿去換 成現金,也有的是單親媽媽無法長時間兼差, 透過網路賺取微薄生活費。出席記者會的單親 媽媽珊珊表示,她利用工作之餘,賣掉一些穿 過後不要的衣服,「網路拍賣就像跳蚤市場, 是一種很環保的概念。」她認為,課稅之後會 阻礙了這種交流。 然而,財政部賦稅署專員翁培祐表示,網路交 易必須是認定跟實體商店相同者才需要課徵營 業稅,「也就是經國稅局認定符合『進銷貨』 與『營利目的』兩個原則,才會要求登記稅籍 ,並且銷售額超過6萬元才需繳交營業稅。」 因此,翁培祐說,在網路上販賣個人二手用品 ,不用登記稅籍,當然不用繳納營業稅,「專 營二手商品販賣則另當別論」。 變更營業場所有彈性 翁培祐也提到,根據稅務違章減免處罰標準第 16條之1規定,應登記稅籍而未登記者,經主 管機關第一次通知之後就補辦,是不會被處罰 的。因此,可以等獲得通知後再行登記。 此外,林奕華表示,根據營業稅法而來的規範 ,明顯忽略網路交易的特性,她便調侃現場商 管處官員:「請你告訴我,剛剛現場完成的這 筆交易,稅籍該登記在哪裡?」她認為,沒有 人不想繳稅,只是因為網路特性,讓這些問題 很難認定。 「我在收到這個通知之後,就開始準備把(網 路)賣場收掉。」出席記者會的網拍玩家安可 新表示,他認同有所得就要繳稅的觀點,「但 是把家裡登記成稅籍所在地,不只房屋稅、地 價稅跟著調漲,連水電費都變貴。」為了避免 家裡責難,安可新只好趕在11月4日之前「清 倉大拍賣」。 另一位網拍玩家阿皮則指出,他也不是不想去 登記,「可是登記之後卻會帶來一堆麻煩問題 。」阿皮說,網路交易並不受限在任何形式的 空間,只要有電腦就能完成交易,所以要求登 記稅籍,而必須把家裡變更成營業場所很不合 理,「家裡又不像店面經常有人出入往來」。 「總是得知道要把稅單寄去哪裡吧?」翁培祐 表示,登記稅籍目的在寄發繳稅通知,至於必 須將一般住宅變更營業場所,可能連帶影響水 電、電話費、瓦斯費及房屋稅、地價稅的調漲 ,據賦稅署於昨日即更新的資料表示,除了水 費與瓦斯並不區分營業與非營業之外,其餘費 率皆按照主管單位視現場實際用途而定;房屋 稅與地價稅則經認定「無堆貨」後,按住家稅 率課徵。 連結》》http://0rz.net/810L5 來信》》[email protected] 網站》》http://www.lihpao.com/ 授權》》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0/tw/ 電子報》》http://0rz.net/1a0x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29.6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54.45
GDT:稅稅稅稅稅..真是萬萬稅..看了頭就大..討厭的國稅局 10/12 00:46
> -------------------------------------------------------------------------- < 作者: dcupdcup (DCUP) 看板: e-seller 標題: Re: [轉錄][立報]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時間: Wed Oct 12 18:48:39 2005 怎樣去判定有沒有堆貨呀? 如果衣服一直賣不掉可是只有幾件 降子也算堆貨嗎? 這個規定好奇怪喔 要堆多少才算堆貨呢?@__@ 會有人來檢查家裡嗎?唉..... ※ 引述《lawchen (反對世新校園加裝監視器)》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P_Daily 看板] : 作者: blacknate (命薄緣淺都是難) 看板: LP_Daily : 標題: [立報]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 時間: Tue Oct 11 23:26:56 2005 :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 【記者陳朝政台北報導】兩位經常透過網路拍 : 賣平台交易的網友,小心翼翼地避免擋住攝影 : 機鏡頭,蹲在矮長桌前,示範交易過程。兩台 : 筆記型電腦,利用台北市議會大樓提供的無線 : 網路,配合一台晶片讀卡機,忠實且即時地完 : 成一筆線上交易,北市議員林奕華問在場官員 : :「請問,這樣賣家的稅籍所在地要如何認定 : ?」 : 「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自今年 : 5月4日公布實施後,6個月的處罰緩衝期將在 : 11月4日截止。面對可能會遇上課稅問題的網 : 路拍賣玩家,林奕華要求,在做出明確配套之 : 前,政府不宜貿然執行罰責。 : 免登記稅籍有條件 : 「把傳統稅法套用在網路交易行為上,很不合 : 理!」林奕華認為,許多網拍經營者不是為了 : 賺錢,有時候只是想把家裡不用的東西拿去換 : 成現金,也有的是單親媽媽無法長時間兼差, : 透過網路賺取微薄生活費。出席記者會的單親 : 媽媽珊珊表示,她利用工作之餘,賣掉一些穿 : 過後不要的衣服,「網路拍賣就像跳蚤市場, : 是一種很環保的概念。」她認為,課稅之後會 : 阻礙了這種交流。 : 然而,財政部賦稅署專員翁培祐表示,網路交 : 易必須是認定跟實體商店相同者才需要課徵營 : 業稅,「也就是經國稅局認定符合『進銷貨』 : 與『營利目的』兩個原則,才會要求登記稅籍 : ,並且銷售額超過6萬元才需繳交營業稅。」 : 因此,翁培祐說,在網路上販賣個人二手用品 : ,不用登記稅籍,當然不用繳納營業稅,「專 : 營二手商品販賣則另當別論」。 : 變更營業場所有彈性 : 翁培祐也提到,根據稅務違章減免處罰標準第 : 16條之1規定,應登記稅籍而未登記者,經主 : 管機關第一次通知之後就補辦,是不會被處罰 : 的。因此,可以等獲得通知後再行登記。 : 此外,林奕華表示,根據營業稅法而來的規範 : ,明顯忽略網路交易的特性,她便調侃現場商 : 管處官員:「請你告訴我,剛剛現場完成的這 : 筆交易,稅籍該登記在哪裡?」她認為,沒有 : 人不想繳稅,只是因為網路特性,讓這些問題 : 很難認定。 : 「我在收到這個通知之後,就開始準備把(網 : 路)賣場收掉。」出席記者會的網拍玩家安可 : 新表示,他認同有所得就要繳稅的觀點,「但 : 是把家裡登記成稅籍所在地,不只房屋稅、地 : 價稅跟著調漲,連水電費都變貴。」為了避免 : 家裡責難,安可新只好趕在11月4日之前「清 : 倉大拍賣」。 : 另一位網拍玩家阿皮則指出,他也不是不想去 : 登記,「可是登記之後卻會帶來一堆麻煩問題 : 。」阿皮說,網路交易並不受限在任何形式的 : 空間,只要有電腦就能完成交易,所以要求登 : 記稅籍,而必須把家裡變更成營業場所很不合 : 理,「家裡又不像店面經常有人出入往來」。 : 「總是得知道要把稅單寄去哪裡吧?」翁培祐 : 表示,登記稅籍目的在寄發繳稅通知,至於必 : 須將一般住宅變更營業場所,可能連帶影響水 : 電、電話費、瓦斯費及房屋稅、地價稅的調漲 : ,據賦稅署於昨日即更新的資料表示,除了水 : 費與瓦斯並不區分營業與非營業之外,其餘費 : 率皆按照主管單位視現場實際用途而定;房屋 : 稅與地價稅則經認定「無堆貨」後,按住家稅 : 率課徵。 : 連結》》http://0rz.net/810L5 : 來信》》[email protected] : 網站》》http://www.lihpao.com/ : 授權》》 :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0/tw/ : 電子報》》http://0rz.net/1a0x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8.141.65 > -------------------------------------------------------------------------- < 作者: fishQ (fishQ) 看板: e-seller 標題: Re: [轉錄][立報]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時間: Wed Oct 12 19:03:31 2005 我個人是認為收入在6萬以下的小賣家 既然不課稅了,為什麼還要登記稅籍呢?? 只為了一點點的利潤,還要辦理這麼煩雜的稅務登記 並不是每個人都這麼了解稅務,了解是否對自已有利或弊.. 因為這牽扯到了要將住宅地變更為營業用地而調漲一些水電費..etc. 我相信有很多人是在外租屋~怎麼登記呢?? 我覺得應該從簡,登記一些資料表示此人有網拍的行為 到了要課稅的標準在來做這些稅籍登記不是比較好嗎? ※ 引述《dcupdcup (DCUP)》之銘言: : 怎樣去判定有沒有堆貨呀? : 如果衣服一直賣不掉可是只有幾件 : 降子也算堆貨嗎? : 這個規定好奇怪喔 : 要堆多少才算堆貨呢?@__@ : 會有人來檢查家裡嗎?唉..... : ※ 引述《lawchen (反對世新校園加裝監視器)》之銘言: : : 作者: blacknate (命薄緣淺都是難) 看板: LP_Daily : : 標題: [立報]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 : 時間: Tue Oct 11 23:26:56 2005 : :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 : 【記者陳朝政台北報導】兩位經常透過網路拍 : : 賣平台交易的網友,小心翼翼地避免擋住攝影 : : 機鏡頭,蹲在矮長桌前,示範交易過程。兩台 : : 筆記型電腦,利用台北市議會大樓提供的無線 : : 網路,配合一台晶片讀卡機,忠實且即時地完 : : 成一筆線上交易,北市議員林奕華問在場官員 : : :「請問,這樣賣家的稅籍所在地要如何認定 : : ?」 : : 「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自今年 : : 5月4日公布實施後,6個月的處罰緩衝期將在 : : 11月4日截止。面對可能會遇上課稅問題的網 : : 路拍賣玩家,林奕華要求,在做出明確配套之 : : 前,政府不宜貿然執行罰責。 : : 免登記稅籍有條件 : : 「把傳統稅法套用在網路交易行為上,很不合 : : 理!」林奕華認為,許多網拍經營者不是為了 : : 賺錢,有時候只是想把家裡不用的東西拿去換 : : 成現金,也有的是單親媽媽無法長時間兼差, : : 透過網路賺取微薄生活費。出席記者會的單親 : : 媽媽珊珊表示,她利用工作之餘,賣掉一些穿 : : 過後不要的衣服,「網路拍賣就像跳蚤市場, : : 是一種很環保的概念。」她認為,課稅之後會 : : 阻礙了這種交流。 : : 然而,財政部賦稅署專員翁培祐表示,網路交 : : 易必須是認定跟實體商店相同者才需要課徵營 : : 業稅,「也就是經國稅局認定符合『進銷貨』 : : 與『營利目的』兩個原則,才會要求登記稅籍 : : ,並且銷售額超過6萬元才需繳交營業稅。」 : : 因此,翁培祐說,在網路上販賣個人二手用品 : : ,不用登記稅籍,當然不用繳納營業稅,「專 : : 營二手商品販賣則另當別論」。 : : 變更營業場所有彈性 : : 翁培祐也提到,根據稅務違章減免處罰標準第 : : 16條之1規定,應登記稅籍而未登記者,經主 : : 管機關第一次通知之後就補辦,是不會被處罰 : : 的。因此,可以等獲得通知後再行登記。 : : 此外,林奕華表示,根據營業稅法而來的規範 : : ,明顯忽略網路交易的特性,她便調侃現場商 : : 管處官員:「請你告訴我,剛剛現場完成的這 : : 筆交易,稅籍該登記在哪裡?」她認為,沒有 : : 人不想繳稅,只是因為網路特性,讓這些問題 : : 很難認定。 : : 「我在收到這個通知之後,就開始準備把(網 : : 路)賣場收掉。」出席記者會的網拍玩家安可 : : 新表示,他認同有所得就要繳稅的觀點,「但 : : 是把家裡登記成稅籍所在地,不只房屋稅、地 : : 價稅跟著調漲,連水電費都變貴。」為了避免 : : 家裡責難,安可新只好趕在11月4日之前「清 : : 倉大拍賣」。 : : 另一位網拍玩家阿皮則指出,他也不是不想去 : : 登記,「可是登記之後卻會帶來一堆麻煩問題 : : 。」阿皮說,網路交易並不受限在任何形式的 : : 空間,只要有電腦就能完成交易,所以要求登 : : 記稅籍,而必須把家裡變更成營業場所很不合 : : 理,「家裡又不像店面經常有人出入往來」。 : : 「總是得知道要把稅單寄去哪裡吧?」翁培祐 : : 表示,登記稅籍目的在寄發繳稅通知,至於必 : : 須將一般住宅變更營業場所,可能連帶影響水 : : 電、電話費、瓦斯費及房屋稅、地價稅的調漲 : : ,據賦稅署於昨日即更新的資料表示,除了水 : : 費與瓦斯並不區分營業與非營業之外,其餘費 : : 率皆按照主管單位視現場實際用途而定;房屋 : : 稅與地價稅則經認定「無堆貨」後,按住家稅 : : 率課徵。 : : 連結》》http://0rz.net/810L5 : : 來信》》[email protected] : : 網站》》http://www.lihpao.com/ : : 授權》》 : :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0/tw/ : : 電子報》》http://0rz.net/1a0x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94.154
shiauM:好像已經改成:"營業額不超過6萬元,免辦理營業登記"了..... 10/12 19:24
shiauM:消息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051011/43/2eepy.html 10/12 19:24
tina666:稅籍登記沒有改.. 10/12 19:26
tina666:等等..稅籍=營業登記嗎...真的很難了解...orz 10/12 19:28
westernCDs:之前就已經說6萬以下不用辦營登 是辦稅登啊 10/12 23:29
westernCDs:看來又改了 看這裡最準http://tinyurl.com/9ztw6 10/12 23:33
Kozue:多謝情報分享 看來是都不用登記了 放心ing ^_^ 10/13 08:26
> -------------------------------------------------------------------------- < 作者: JACKY7 (愛情販賣機) 看板: e-seller 標題: Re: [轉錄][立報]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時間: Thu Oct 13 02:12:00 2005 前天我去大安稅捐稽徵處 他們說 你要先辦營利事業登記 才會有稅藉登記 應該說 稅藉登記 是國稅局發給你的 順序是 申請 營利事業登記 國稅局才發給稅藉 然後你有沒有6萬的營業額是 你提出證明 而由國稅局認定 我去討論區看的部份是 國稅局認定你沒有6萬的營業額時 你可以註銷營利事業登記 保留稅藉 @@a 然後 你又要立即將住家改回自用住宅 這一點國稅局不會主動跟你說 @@a 剛版友提供的國稅局表格 有關水電 電話 瓦斯等 是各家公司認定的 非國稅局管轄 f@@ 目前 我跟朋友的打算是 跟人借(租)用 公司登記地址 以我所知道 會計事務所 通常會去租用 公司登記地址 一年行情是5000 但對外的收費 1個月3000 = = (已有朋友去問過了) 所以 大家可以去問看看 也可以問朋友看看 如果找到願意的人 需提供 3個東西 1.稅單 2.無償同意書 3.登記人身分證影本 或是說 去外面租個倉庫吧 ╮(╯_╰)╭ ※ 引述《fishQ (fishQ)》之銘言: : 我個人是認為收入在6萬以下的小賣家 : 既然不課稅了,為什麼還要登記稅籍呢?? : 只為了一點點的利潤,還要辦理這麼煩雜的稅務登記 : 並不是每個人都這麼了解稅務,了解是否對自已有利或弊.. : 因為這牽扯到了要將住宅地變更為營業用地而調漲一些水電費..etc. : 我相信有很多人是在外租屋~怎麼登記呢?? : 我覺得應該從簡,登記一些資料表示此人有網拍的行為 : 到了要課稅的標準在來做這些稅籍登記不是比較好嗎? : ※ 引述《dcupdcup (DCUP)》之銘言: : : 怎樣去判定有沒有堆貨呀? : : 如果衣服一直賣不掉可是只有幾件 : : 降子也算堆貨嗎? : : 這個規定好奇怪喔 : : 要堆多少才算堆貨呢?@__@ : : 會有人來檢查家裡嗎?唉..... -- ▄▄ 如果愛情可以販賣 可否在販賣機面前投個20 ▄▄ 就足以溫熱一下午 愛情販賣機.JACKY7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24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