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DT:稅稅稅稅稅..真是萬萬稅..看了頭就大..討厭的國稅局 10/12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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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cupdcup (DCUP) 看板: e-seller
標題: Re: [轉錄][立報]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時間: Wed Oct 12 18:48:39 2005
怎樣去判定有沒有堆貨呀?
如果衣服一直賣不掉可是只有幾件
降子也算堆貨嗎?
這個規定好奇怪喔
要堆多少才算堆貨呢?@__@
會有人來檢查家裡嗎?唉.....
※ 引述《lawchen (反對世新校園加裝監視器)》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P_Daily 看板]
: 作者: blacknate (命薄緣淺都是難) 看板: LP_Daily
: 標題: [立報]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 時間: Tue Oct 11 23:26:56 2005
: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 【記者陳朝政台北報導】兩位經常透過網路拍
: 賣平台交易的網友,小心翼翼地避免擋住攝影
: 機鏡頭,蹲在矮長桌前,示範交易過程。兩台
: 筆記型電腦,利用台北市議會大樓提供的無線
: 網路,配合一台晶片讀卡機,忠實且即時地完
: 成一筆線上交易,北市議員林奕華問在場官員
: :「請問,這樣賣家的稅籍所在地要如何認定
: ?」
: 「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自今年
: 5月4日公布實施後,6個月的處罰緩衝期將在
: 11月4日截止。面對可能會遇上課稅問題的網
: 路拍賣玩家,林奕華要求,在做出明確配套之
: 前,政府不宜貿然執行罰責。
: 免登記稅籍有條件
: 「把傳統稅法套用在網路交易行為上,很不合
: 理!」林奕華認為,許多網拍經營者不是為了
: 賺錢,有時候只是想把家裡不用的東西拿去換
: 成現金,也有的是單親媽媽無法長時間兼差,
: 透過網路賺取微薄生活費。出席記者會的單親
: 媽媽珊珊表示,她利用工作之餘,賣掉一些穿
: 過後不要的衣服,「網路拍賣就像跳蚤市場,
: 是一種很環保的概念。」她認為,課稅之後會
: 阻礙了這種交流。
: 然而,財政部賦稅署專員翁培祐表示,網路交
: 易必須是認定跟實體商店相同者才需要課徵營
: 業稅,「也就是經國稅局認定符合『進銷貨』
: 與『營利目的』兩個原則,才會要求登記稅籍
: ,並且銷售額超過6萬元才需繳交營業稅。」
: 因此,翁培祐說,在網路上販賣個人二手用品
: ,不用登記稅籍,當然不用繳納營業稅,「專
: 營二手商品販賣則另當別論」。
: 變更營業場所有彈性
: 翁培祐也提到,根據稅務違章減免處罰標準第
: 16條之1規定,應登記稅籍而未登記者,經主
: 管機關第一次通知之後就補辦,是不會被處罰
: 的。因此,可以等獲得通知後再行登記。
: 此外,林奕華表示,根據營業稅法而來的規範
: ,明顯忽略網路交易的特性,她便調侃現場商
: 管處官員:「請你告訴我,剛剛現場完成的這
: 筆交易,稅籍該登記在哪裡?」她認為,沒有
: 人不想繳稅,只是因為網路特性,讓這些問題
: 很難認定。
: 「我在收到這個通知之後,就開始準備把(網
: 路)賣場收掉。」出席記者會的網拍玩家安可
: 新表示,他認同有所得就要繳稅的觀點,「但
: 是把家裡登記成稅籍所在地,不只房屋稅、地
: 價稅跟著調漲,連水電費都變貴。」為了避免
: 家裡責難,安可新只好趕在11月4日之前「清
: 倉大拍賣」。
: 另一位網拍玩家阿皮則指出,他也不是不想去
: 登記,「可是登記之後卻會帶來一堆麻煩問題
: 。」阿皮說,網路交易並不受限在任何形式的
: 空間,只要有電腦就能完成交易,所以要求登
: 記稅籍,而必須把家裡變更成營業場所很不合
: 理,「家裡又不像店面經常有人出入往來」。
: 「總是得知道要把稅單寄去哪裡吧?」翁培祐
: 表示,登記稅籍目的在寄發繳稅通知,至於必
: 須將一般住宅變更營業場所,可能連帶影響水
: 電、電話費、瓦斯費及房屋稅、地價稅的調漲
: ,據賦稅署於昨日即更新的資料表示,除了水
: 費與瓦斯並不區分營業與非營業之外,其餘費
: 率皆按照主管單位視現場實際用途而定;房屋
: 稅與地價稅則經認定「無堆貨」後,按住家稅
: 率課徵。
: 連結》》http://0rz.net/810L5
: 來信》》[email protected]
: 網站》》http://www.lihpao.com/
: 授權》》
: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0/tw/
: 電子報》》http://0rz.net/1a0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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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8.1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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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ishQ (fishQ) 看板: e-seller
標題: Re: [轉錄][立報]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時間: Wed Oct 12 19:03:31 2005
我個人是認為收入在6萬以下的小賣家
既然不課稅了,為什麼還要登記稅籍呢??
只為了一點點的利潤,還要辦理這麼煩雜的稅務登記
並不是每個人都這麼了解稅務,了解是否對自已有利或弊..
因為這牽扯到了要將住宅地變更為營業用地而調漲一些水電費..etc.
我相信有很多人是在外租屋~怎麼登記呢??
我覺得應該從簡,登記一些資料表示此人有網拍的行為
到了要課稅的標準在來做這些稅籍登記不是比較好嗎?
※ 引述《dcupdcup (DCUP)》之銘言:
: 怎樣去判定有沒有堆貨呀?
: 如果衣服一直賣不掉可是只有幾件
: 降子也算堆貨嗎?
: 這個規定好奇怪喔
: 要堆多少才算堆貨呢?@__@
: 會有人來檢查家裡嗎?唉.....
: ※ 引述《lawchen (反對世新校園加裝監視器)》之銘言:
: : 作者: blacknate (命薄緣淺都是難) 看板: LP_Daily
: : 標題: [立報]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 : 時間: Tue Oct 11 23:26:56 2005
: :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 : 【記者陳朝政台北報導】兩位經常透過網路拍
: : 賣平台交易的網友,小心翼翼地避免擋住攝影
: : 機鏡頭,蹲在矮長桌前,示範交易過程。兩台
: : 筆記型電腦,利用台北市議會大樓提供的無線
: : 網路,配合一台晶片讀卡機,忠實且即時地完
: : 成一筆線上交易,北市議員林奕華問在場官員
: : :「請問,這樣賣家的稅籍所在地要如何認定
: : ?」
: : 「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自今年
: : 5月4日公布實施後,6個月的處罰緩衝期將在
: : 11月4日截止。面對可能會遇上課稅問題的網
: : 路拍賣玩家,林奕華要求,在做出明確配套之
: : 前,政府不宜貿然執行罰責。
: : 免登記稅籍有條件
: : 「把傳統稅法套用在網路交易行為上,很不合
: : 理!」林奕華認為,許多網拍經營者不是為了
: : 賺錢,有時候只是想把家裡不用的東西拿去換
: : 成現金,也有的是單親媽媽無法長時間兼差,
: : 透過網路賺取微薄生活費。出席記者會的單親
: : 媽媽珊珊表示,她利用工作之餘,賣掉一些穿
: : 過後不要的衣服,「網路拍賣就像跳蚤市場,
: : 是一種很環保的概念。」她認為,課稅之後會
: : 阻礙了這種交流。
: : 然而,財政部賦稅署專員翁培祐表示,網路交
: : 易必須是認定跟實體商店相同者才需要課徵營
: : 業稅,「也就是經國稅局認定符合『進銷貨』
: : 與『營利目的』兩個原則,才會要求登記稅籍
: : ,並且銷售額超過6萬元才需繳交營業稅。」
: : 因此,翁培祐說,在網路上販賣個人二手用品
: : ,不用登記稅籍,當然不用繳納營業稅,「專
: : 營二手商品販賣則另當別論」。
: : 變更營業場所有彈性
: : 翁培祐也提到,根據稅務違章減免處罰標準第
: : 16條之1規定,應登記稅籍而未登記者,經主
: : 管機關第一次通知之後就補辦,是不會被處罰
: : 的。因此,可以等獲得通知後再行登記。
: : 此外,林奕華表示,根據營業稅法而來的規範
: : ,明顯忽略網路交易的特性,她便調侃現場商
: : 管處官員:「請你告訴我,剛剛現場完成的這
: : 筆交易,稅籍該登記在哪裡?」她認為,沒有
: : 人不想繳稅,只是因為網路特性,讓這些問題
: : 很難認定。
: : 「我在收到這個通知之後,就開始準備把(網
: : 路)賣場收掉。」出席記者會的網拍玩家安可
: : 新表示,他認同有所得就要繳稅的觀點,「但
: : 是把家裡登記成稅籍所在地,不只房屋稅、地
: : 價稅跟著調漲,連水電費都變貴。」為了避免
: : 家裡責難,安可新只好趕在11月4日之前「清
: : 倉大拍賣」。
: : 另一位網拍玩家阿皮則指出,他也不是不想去
: : 登記,「可是登記之後卻會帶來一堆麻煩問題
: : 。」阿皮說,網路交易並不受限在任何形式的
: : 空間,只要有電腦就能完成交易,所以要求登
: : 記稅籍,而必須把家裡變更成營業場所很不合
: : 理,「家裡又不像店面經常有人出入往來」。
: : 「總是得知道要把稅單寄去哪裡吧?」翁培祐
: : 表示,登記稅籍目的在寄發繳稅通知,至於必
: : 須將一般住宅變更營業場所,可能連帶影響水
: : 電、電話費、瓦斯費及房屋稅、地價稅的調漲
: : ,據賦稅署於昨日即更新的資料表示,除了水
: : 費與瓦斯並不區分營業與非營業之外,其餘費
: : 率皆按照主管單位視現場實際用途而定;房屋
: : 稅與地價稅則經認定「無堆貨」後,按住家稅
: : 率課徵。
: : 連結》》http://0rz.net/810L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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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電子報》》http://0rz.net/1a0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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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7.194.154
推 shiauM:好像已經改成:"營業額不超過6萬元,免辦理營業登記"了..... 10/12 19:24
推 tina666:稅籍登記沒有改.. 10/12 19:26
推 tina666:等等..稅籍=營業登記嗎...真的很難了解...orz 10/12 19:28
推 westernCDs:之前就已經說6萬以下不用辦營登 是辦稅登啊 10/12 23:29
推 Kozue:多謝情報分享 看來是都不用登記了 放心ing ^_^ 10/13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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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Y7 (愛情販賣機) 看板: e-seller
標題: Re: [轉錄][立報] 網路拍賣 銷售額6 萬以下免稅
時間: Thu Oct 13 02:12:00 2005
前天我去大安稅捐稽徵處 他們說 你要先辦營利事業登記 才會有稅藉登記
應該說 稅藉登記 是國稅局發給你的
順序是 申請 營利事業登記 國稅局才發給稅藉
然後你有沒有6萬的營業額是 你提出證明 而由國稅局認定
我去討論區看的部份是
國稅局認定你沒有6萬的營業額時 你可以註銷營利事業登記 保留稅藉 @@a
然後 你又要立即將住家改回自用住宅 這一點國稅局不會主動跟你說 @@a
剛版友提供的國稅局表格
有關水電 電話 瓦斯等 是各家公司認定的 非國稅局管轄 f@@
目前 我跟朋友的打算是 跟人借(租)用 公司登記地址
以我所知道 會計事務所 通常會去租用 公司登記地址 一年行情是5000
但對外的收費 1個月3000 = = (已有朋友去問過了)
所以 大家可以去問看看 也可以問朋友看看
如果找到願意的人 需提供 3個東西 1.稅單 2.無償同意書 3.登記人身分證影本
或是說 去外面租個倉庫吧 ╮(╯_╰)╭
※ 引述《fishQ (fishQ)》之銘言:
: 我個人是認為收入在6萬以下的小賣家
: 既然不課稅了,為什麼還要登記稅籍呢??
: 只為了一點點的利潤,還要辦理這麼煩雜的稅務登記
: 並不是每個人都這麼了解稅務,了解是否對自已有利或弊..
: 因為這牽扯到了要將住宅地變更為營業用地而調漲一些水電費..etc.
: 我相信有很多人是在外租屋~怎麼登記呢??
: 我覺得應該從簡,登記一些資料表示此人有網拍的行為
: 到了要課稅的標準在來做這些稅籍登記不是比較好嗎?
: ※ 引述《dcupdcup (DCUP)》之銘言:
: : 怎樣去判定有沒有堆貨呀?
: : 如果衣服一直賣不掉可是只有幾件
: : 降子也算堆貨嗎?
: : 這個規定好奇怪喔
: : 要堆多少才算堆貨呢?@__@
: : 會有人來檢查家裡嗎?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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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如果愛情可以販賣
▄ ▄ ▄ ▄▄ 可否在販賣機面前投個20元
▄ ▄▄ ▄ ▄ 就足以溫熱一下午 愛情販賣機.JACKY7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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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132.24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