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來這麼熱烈的討論,有點始料未及,事實上,這條板規並不是娜米
上任的時候才出現的,翻開精華區的板規紀錄,從2003開始,就已經
有這條規定。
會請大家再次留意,是因為娜米一向都不會強制去要求發文者改善,
而有些違規者,可能發表完文章之後也不會再去察看自己的文章是否
內含注音文,這是部份,我不否認還是有很配合的板友會去做修正,
即使不會修文或修標題,都還是問到會再去做修正。
違反這條板規的人,畢竟是少數,如果當大家都能夠接受,不發表注
音文的時候,那這條規定並不是太嚴苛,不是嗎?
我一向都不太愛因為少數的注音文去刪掉可能板友花了好多時間打字
的心血,但是並不表示這部份沒有違反板規。
當然這部份,也並非矯枉過正,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習慣使用注音文
,也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判讀注音文的原意,而且研究注音文,應該不
是在網路購物的範圍之內吧。
至於習慣是可以慢慢宣導的,現今很多板面都禁止使用注音文,就算
賣方打了少量的注音文資訊,在發文時多花個兩分鐘時間做修正,並
不是什麼太大的問題。
可能直接因為一則數百字的文章,只出現一個注音文,而被板主刪文
,會的確認為這樣是浪費發文者的心血,那這部份娜米會在勸導期儘
量使用在文章前標記s 的方式,提醒板友做修正,如果一日內未做改
善,再行刪文。
當然你有什麼發文上的困難,也就是這條板規你無法配合,或者是你
一定會違反,都可以把你的問題狀況跟板工群反映,寫信給我或者是
forgo 板主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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