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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原文已被原po刪除 但我這裡有寄件備份留存完整的原文 板友檢舉以下兩篇文章原始碼內嵌入廣告行銷公司的追蹤碼(以便檢視該文人氣流量) 經查,確實有在blog文章內嵌入追蹤碼 [心得] ********BB霜 好用推薦 (影音) [心得] 再現嬰兒般美肌 ********BB霜 當時經檢舉,我有去信給annybear要求提供購買證明 annybear也有出示購買證明,不過只有提供其中一品牌的購買證明 而另一文章,原PO回覆人在日本不方便使用電腦,待回國後再提供 然後,在美妝版的這兩篇文章就被刪除了 後來,板友提供檢舉證明的截圖 http://imageshack.us/photo/my-images/856/annybear.jpg/ 確實為廣告行銷公司提供之試用品,且獲得獎金 以上兩文內的產品確為廣告行銷公司提供之試用品 違反本版板規二 嚴禁廣告文(廠商活動文) annybear 違反 板規二 嚴禁廣告文(廠商活動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違者:初犯:砍文+劣退+水桶一個月 二犯(以上):砍文+劣退+永久水桶任何廣告或營利連結 無論作者是否無心,轉貼連結前請務必斟酌內容,不懂可詢問板主群 ● 廠商產品試用心得文 不管文章內有無提及自己分享的產品是否因試用獲得 只要有板友檢舉或提出其他證據,絕不寬貸 ● 廠商活動自徵、廠商產品廣宣 板主跟板友們是看得出來的…請勿以身試法 ● 提供自己或特定人士可代買直銷或任何產品等訊息、放置營利性質之連結 -- 以上 考量有一產品該板友有出示購買證明 經討論後,判初犯,但水桶加重為兩個月 (該文已被原PO刪除,無法劣退) 再犯永久水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73.34 ※ 編輯: DieRoteZora 來自: 61.57.73.34 (04/23 12:13)
tpaobj:....... 210.202.87.65 04/23 13:00
lisummer:樓上是西喜! 124.11.27.40 04/23 13:04
juyce:是耶...剛剛點進來沒注意看,是西喜 60.249.16.157 04/23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