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pine (重新出發GO GO GO!)
站內e-shopping
標題Re: [閒聊] 大家覺得原單可以開放嗎?
時間Sun May 23 02:55:56 2010
想了很久,還是決定在版上回應一篇說明比較好
先前我已經回信給該文作者說明
但既然推文中還是有版友對這部分有些疑問,
所以我想還是在版上針對這個問題再說明一次
首先我想說的是這篇文章的疑問其實在法務的文章中說的很清楚
請參見版上文章代碼(AID):
#1BMJhVXt (e-shopping)
包包跟連身褲是一樣的標準,
版上所有討論商品均適用仿品條例
只要版友透過版上制度提出仿品檢舉經審核成立,一律刪文處理
只是因為當初討論時版上最熱門的商品就是熊熊大衣,所以才以此為例
並沒有所謂兩套檢舉制度的問題
至於採取認商標不認商品外觀的原因在法務文章後段有講到
紡織品是無法100%的重製
因此法務認定沒有問題,我們才決定開放沒有掛標的商品討論
至於商家在仿品上掛上自己的標誌,如果造成任何法律上的疑慮
理應為該賣家(商家)自行負責,為此我不以為訂立買家版版規時要替賣家設想這些事情
先前也說過了,ES只是網路上一個討論的平台,H版主跟我都不是專業的法律人
我們僅能以自身認知以及獲得之資訊為訂立版規的大方向
同時我也以為,大家實在沒有必要替賣家扛下仿單的責任
無論他們怎麼販賣、行銷他們的商品,會不會涉及法律問題,這是賣家的事情
如果他們掛出商標,明顯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我們就禁止討論
只要賣家沒有掛出商標,我們就不予禁止,至於其他掛羊頭賣狗肉一類情事
既不在法律規定之下,我想也別為難各位跟我們一起頭大這無解之事
還不如多花點時間比價跟下標(被打)
所以版規的設立僅以法務的建議以及版友們討論的結果為設立方向
我們不願意讓版規無限上綱,也不能太過寬鬆,僅能以我們自身的認知和獲得的資訊為基礎
建立出「中庸」的版規
當然這所謂中庸是以當時情況為標準,因此如果有不適用之處我們很歡迎版友提出討論
但我也再次請各位版友在提出討論之前先把版上跟精華區內的文章及推文看完
完全瞭解版規設定的前因後果再提出問題,不要浪費了當初前人們嘔心瀝血之作(無誤)
無法全部開放的原因先前在公告文以及數篇討論文中已經講的很清楚了不再贅述
至於版規的寬鬆標準就如上述所言,我不願意看到版規無限上綱,也不願放哞吃草
如果嚴加防範的話
一來會有認定的問題,並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哪樣產品是仿哪個品牌,
何況外觀這種事情其實是非常主觀判定的事情,而且,這其實是賣家該思考的問題呀orz
二來則是為了要維持版上討論的風氣,也不宜太過限制版友討論範圍
最後我想強調的是,一項商品的販賣以及行銷方式都是賣家決定
今天賣家決定以「打版」或其他方式來販售和某品牌相似度極高的商品
如果吃上官司,那是賣家要考慮的問題,我們管版的方向僅於保護版友以及我們自己
版規設立亦然,因此我不以為要在仿品的界定上為賣家多做假設
由於上述因素,加上PTT為學術網路,受學術網路限制之規範
仿品的討論是絕對不會開放的,至少在我任期內是不會開放討論
至於其他相關細節在公告文、討論文以及推文中我想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請有興趣的版友自行參考精華區以及版上的討論文
另外文章內的推文也是討論的大重點,所以請各位絕對不要錯過唷^.<
bluep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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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0.38.60
推 deadchina:感謝版主精闢說明 111.255.210.60 05/23 02:58
(修正語句)
※ 編輯: bluepine 來自: 115.80.38.60 (05/23 02:59)
推 k750118:感謝版主說明~~對我這新手來說很實用XD 114.27.80.227 05/23 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