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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甚麼是掛號郵件招領? 回答: 國內掛號函件經按址投遞二次未能投交者,郵局即繕發招領通知單,請收件人前 往指定郵局或其他指定地點領取。收件人接獲招領通知單,應於通知之次日起15 日內,持通知單、身分證、印章至指定郵局領取。 問題: 掛號郵件招領方式? 回答: (1)收件人親自領取者,應交回招領郵件通知單,出示身分證或郵政機關認可 之身分證件並加蓋印章;如未攜帶印章者,除報值及保價郵件外,得簽署 全名代替蓋章。 (2)收件人委託他人代領掛號郵件者,應交驗招領郵件通知單、收件人委託書 或印章,並由代領人出示其國民身分證簽名或蓋章領取。 (3)收件人委託他人代領報值及保價郵件者,應交驗招領郵件通知單、收件人 委託書,並由代領人出示其國民身分證及加蓋代領人印章領取。 (4)投交收件人親收之國際掛號函件,不得委託他人代領。 (5)若無法至郵局領取,可洽招領郵局申請改投上班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