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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想寫的時候,就把故事給寫完。 一個故事寫完之前,不要去碰下一個故事。 如果你真的很想去碰下一個故事, 就想辦法把上一個故事給結束掉。 開始新故事的感覺很爽, 不過結束一個故事的感覺更棒。 如果你真的沒有辦法寫完一個故事,那或許...... 妳體內創作的血液不夠沸騰, 你的文思泉源不夠澎湃。 寫東西的熱情,不是靠三分鐘的熱度, 而是發自內心的一種抒發,堅持到底的一種信念。 因為,堅持到底是創作者的必要條件。 想要當任何形式的作家(不管e不e),把作品寫完是最最最基本的。 如果你真的不知道如何找回你最初的熱情,那就別找了。 創作是快樂的,不是一種壓力。 想要把創作當成壓力,等你成為出書作家並且要靠這個維生再說。 在那之前,請快快樂樂地創作! -- 戚建邦/Benny Chi 歡迎來我的部落格玩唷! http://epicsword.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84.51
hni:酷bb,這裡果然很多傳說中的人物啊! 06/08 11:03
johnkry:其實這說法也滿有道理的... 06/08 19:19
coolbb:傳說中的人物都得找地方混呀!一開始出沒的地方都荒廢了說ꄠ 06/09 10:23
hni:蛋捲之類的....恐龍歷險.....很懷念那個時代啊! 06/10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