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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個,又會講到一堆出版社跟人。 我不像刀大那麼屌,這年頭誰敢封殺刀大? 不過就像刀大講的,我們這種老人還怕東怕西的真乾脆別混了。 就來聊聊吧。 我標題說「入行」不說「投稿」, 是因為我的第一本書並沒有投稿。 當年我有幸趕上一個很早很早的年代, 一個第一代網路小說出版社剛起步的年代, 網路作家尚未氾濫的年代, 編輯還會還會耗在BBS上注意最近有什麼好文章的年代。 是的,你沒聽錯,儘管那的年代有如曇花一現那麼短, 但是最早期的網路作家是不需要投稿的, 出版社會自己找上門來。 出版社,或是民生報記者。 那個故事,我的第一個網路連載故事,叫作《恐龍歷險記》。 寫作期間大約一個多月,還沒寫完就有民生報記者找上門來, 約我出門專訪,問問有沒有結局可以透露,順便幫我介紹出版社。 她本來(之前)都是介紹當初最大最紅最牛的紅色, 不過因為碰到有個朋友出來自己開出版社,覺得那個人不錯, 所以就介紹我給這家新出版社。 不要問我那是哪一家,我不知道,因為該出版社還沒出書就倒了, 於是我終於輾轉流落到了紅色, 跑去城邦總部的紅色小隔間裡去跟葉總編相談。 我終於要出書了! 出書了!出書了! 出書了! 《恐龍歷險記》是我至今賣最好的一本書, 那個年代只要紅色出品,隨便都能賣翻掉。 那是一個好年代,願紅色好好安息。 沒過多久,優秀文學網出現了,不用投稿就有書出的事情又出現了。 不過這一次,感覺沒那麼爽。 優秀文學網跟法蘭克福工作室關係密切, 而法蘭克福工作室跟現在大尾的春天出版社關係也很密切。 這其中的關係,我是搞不太清楚,不過我相信版上清楚的大有人在。 總而言之,當初優秀找我洽談《恐怖風暴》出版事宜, 接頭的編輯也有來頭,叫作藍狐。 他們的合約很機車(這點該出版社如今的後身大有改善) 除了趴數過低以外,還沒有預付款項。 也就是說沒有一般小說約裡出書同時先付X千本這種事情。 我當時提出這一點跟藍狐討論。藍狐很阿莎力地說沒有問題 書出了我們就先付個X千本。 這裡請所有想要出書的人都要注意,合約很重要, 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的事情千萬不可當真,就算對方是藍狐也不例外。 因為出書之後,優秀再也沒有提起什麼預付款項的事情, 直到我找上門去詢問,他們才出來付我個一萬多塊息事寧人。 我說藍狐保證X千本,他們說藍狐沒有權力做這種決定。 我消音一下!你派一個沒權力可以決定的人來跟我談個屁? 我再消音!多消幾次!什麼嘛? 《恐怖風暴》是我出道以來賺得最少的一本小說。 不堪回首。 接下來,就是真的投稿了。 接下來這本書叫作《戀光明》。 當時我只寫完第一集,預計要寫四集,我等不及,我想投稿。 我把書丟給紅色。 沒消沒息。 其實這是必然的,因為那個年代,哈利波特還剛開始紅, 魔戒電影還沒上片,奇幻小說?誰理你? 戀光明跟紅色的調性不同, 不過基於之前紅色合約裡面有個很有趣的東西(現在應該沒這種東西了) 叫作優先出版權的。就是說你的下一本小說必須先給我們看過, 我們不要,你才能投別家公司。所以我必須把戀光明丟給他。 他遲遲不回應,造成我很大的困擾, 不過說實在的,當時奇幻小說要投給誰,我根本沒概念, 所以只好撐著了。 直到有一天,我在KKCITTY BBS裡認識了一名熱心助人的業界姐姐, 她聽說了我的困擾,幫我介紹一家工作室投稿。 那家工作室,很巧,也叫作魔豆工作室。 不知道過了多久,某個聽起來不太像老闆的人來連絡我去談一談。 於是我也跑到大亞樓上某個辦公室中,去跟一個看起來不太像老闆的人談了很久。 他是個有夢的人。有堅持的人。 他敢在魔戒還沒上片的年代就跳出來出「本土作家寫的奇幻小說」, 這可是需要熱血的。他醞釀已久,打算將工作室昇華為專出華人奇幻的出版社。 收集了一系列高品質的本國奇幻,後來終於不負所望, 開張之後一舉成名。 那家出版社叫作「蓋亞」 那個系列叫作「Into」 我曾在後來一本書的銘謝文裡感謝此人 我說沒有他,今天台灣書店裡就會少了一個本土奇幻小說的櫃。 他在書出版前百般無賴地請我把這一段給刪掉了。 那就......刪了吧,不然呢? 不過我是認真的唷。 戀光明出版前夕,紅色葉總編打電話來說她想出。 你說拖了多久?我不知道。而我還是已經跟她簽過兩本書的人。 除了說他們當時盛況不再,急於轉型,而奇幻類型又開始嶄露頭角支外, 我想不出任何理由紅色會想出戀光明。 只能說,幸好沒給他們出...... 入行經歷寫到這裡就差不多了。 再寫下去就又臭又長了。 總之,接下來就是定出自己的目標,做好自己的定位。 一個作者不能今天寫本愛情,投給A出版社; 明天寫奇幻,投給B出版社; 後天來個靈異,丟C出版社...... 好啦,我知道,如果你是刀大就可以這麼幹。 但是如果你只是我這種輩份的人物的話,本身的定位需要清楚。 因為讀者是需要累積的,而一種類型的書只能吸引一種讀者。 你今天愛情跳奇幻,之前愛情的讀者會跟著跳過來的人不多。 真的,你不能期望我在紅色的讀者有跟著我跳來蓋亞, 在你沒有紅到一定的地步之前,絕對不可能改變讀者的閱讀類型。 你如果奇幻一本太厚寫太久,三年之後還想再回愛情? 抱歉,不會再有讀者記得你。 而你就必須從頭開始。 做好自己的定位,專注在一種類型去寫, 不要想寫什麼就寫什麼,老是想嘗試新鮮的東西, 這樣很難累積讀者,而讀者就是你的本錢。 套句星哥在喜劇之王開頭裡面對大海的時候說的台詞: 「努力!奮鬥!」 大家一起奮鬥吧! -- 戚建邦/Benny Chi 歡迎來我的部落格玩唷! http://epicsword.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82.133
white07:有八卦有推!(咦?XD) 06/16 00:36
white07:蓋亞的老闆感覺真的很酷耶 06/16 00:36
qeknequtt:推薦這篇文章 06/16 00:36
※ 編輯: coolbb 來自: 122.116.82.133 (06/16 00:46)
Justwe:我突然覺得作者的出書經歷也是很好看的故事耶! 06/16 01:04
GreenGear:那是個美好的年代 宅男不會被叫宅男 哭哭 06/16 01:08
egozentriker:優先出版權還是有啦 不過是檯面上下的問題:P 06/16 01:08
Giddens:這一篇寫得真生動! 06/16 01:57
Smaragdos:通常投文學獎的得獎作品也有優先出版權,出不出就…… 06/16 02:05
coolbb:也是看了刀大你那篇有感而發呀~~~ 06/16 02:05
egozentriker:其實真的是上了好幾課 只能說感謝分享了 06/16 02:08
kionakk:感謝分享經驗v v 這對投稿門外漢真是寶貴的課 06/16 09:14
oldstone:請問..大作《恐龍歷險記》裡..有"石頭(stone)"這個人嗎? 06/16 22:31
coolbb:有呀,石頭嘛,有出場呀。請問這位老石頭跟我家石頭有啥關 06/17 01:02
Left17N:推原PO與蓋亞 ^^ 06/18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