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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同事北上出差
在台北
某連鎖量販店買東西
買了幾瓶飲料跟1個塑膠袋
本來以為那個塑膠袋是政府的垃圾環保兩用袋(可以裝東西也可以當垃圾袋丟掉)
結果沒想到
那1個塑膠袋
居然是算到消費
算是消費2元
金額跟飲料加起來變成總金額
好奇怪喔
印象中
台北的垃圾袋/環保袋
商店不是代收/代賣而已嗎?
那2元 應該算代收/代賣嗎?
什麼時候變算消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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