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度量衡(三)時間
四、時間
眾人皆知,古代一天為十二時辰;此外,古人會拿一根一龠銅管
,裡面裝滿水,底部開個適當的小孔,讓水恰好在一天內流光,這就
是所謂的「刻漏」。
原先一天分為一百刻,到西漢末年,皇帝覺得一百刻和12時辰無
法相合,就把一天改成一百二十刻,然後一直沿用到西方的小時制出
現為止。
所以午時三刻絕不是某些人說的11點45分,應該是11點36分。
「一盞茶」、「一頓飯」的時間可以用自己的經驗法則來推算,
至於「一炷香」就比較有趣了。
爾雅出版的「代馬輸卒」系列裡曾提到,抗戰時期物資缺乏,當
兵的又多是窮人,不會有手錶之類的東西,部隊長處罰士兵以及當班
站衛兵,都是用燒香來計算時間。
算時間燒的香不是現在拜拜用的線香,而是一種比較粗、像鉛筆
一樣的六角香。
此外,明、清時代,下官參見上憲都要呈遞「手本」,手本的寫
法是細筆直行,然後沿著行間折疊,折好後外型看起來就像是上述的
六角香,所以手本也稱為「一炷香」。
所以「一炷香」的時間可能是燒完一根六角香的時間,也可能是
讀或寫完一本手本的時間,以一個小時來估計,應該蠻合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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