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上江湖大對決」
──淺談鄭證因《鷹爪王》與幫會技擊
作者:葉洪生
結論:武俠「不犯禁」辯
最後,再談談關於武俠犯不犯禁的問題。青年學者龔鵬程在其所撰〈論清代的俠義
小說〉一文中,曾屢屢點名謂筆者前作〈近代中國武俠小說名著大系總編序〉立論
不當;且舉《鷹爪王》第七十二回寫淮上大俠王道隆「叩謝大人天恩」之語,及鐵
蓑道人「表演威震天下的雷音劍法給幫帶、官兵觀賞」等情,反詰說:「這跟清代
俠義小說又有什麼區別?」
謬矣!此中區別甚大。惜龔君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且抱咫尺之義,讀書
又不求甚解,或恐自誤誤人。乃不得不就其質疑之論點駁正一二,以求教於海內高
明。
‧其一,韓非子〈五蠹篇〉所謂:「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乃係先秦法家為
儒、俠兩者所羅織的罪名,目的在於鞏固政權。故漢太史公司馬遷不以為然,特為
游俠立傳,以表彰其美其德,且謂「學士多稱於世云」。
《水滸傳》肯定「亂自上生」,主張「替天行道」;是因北宋末世權奸亂政,以致
內憂外患,民不聊生。故草澤英雄被「逼上梁山」,殺官造反,率眾起義,將「為
民請命」的古游俠精神發揮至極!然清代俠義小說則收起「替天行道」的旗號,而
變質為「俠以武執法」(借張贛生語);為官府效力,做朝廷鷹犬,引以為榮──
此與「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的游俠行為恰恰相反!這不是「俠道精神之中衰與扭
曲」又是什麼?
‧其二,宏觀我國通俗文學之發展,其間固有因襲、模仿的創作經驗法則及程式、
套子流傳於世;然一時代有一時代之文學取向,亦為客觀事實。這是由於社會變遷
,時轉勢易所致;非有創新、突破即不能通達民心。惟其變以「漸」不以「驟」,
亦難於無中生有。
故民國以來的武俠小說在先天上雖多少會受到「母胎」──清代俠義、公案小說影
響,卻非一成不變;只是變異之跡不在文體外在形式,而在於精神、命意及題材內
容。
就管見所及,民國早期較知名的武俠小說除張杰鑫《三俠劍》是由其弟子蔣軫庭整
理、補苴「說書底本」刊行,而借公案小說之屍以還魂者外,絕大多數皆與官府(
尤指清官)劃清界限。即令是趙煥亭《奇俠精忠傳》寫楊遇春中武舉而投軍,亦非
賣身於公門之爪牙。蓋楊氏乃真實歷史人物,為清初名將。其掃平苗亂及白蓮教亂
,以軍功擢升至陜甘總督,封昭勇侯,清史斑斑可考──奈何龔君束書不觀(料亦
未曾讀過《奇俠精忠傳》),竟妄斷其「為清朝大僚奔走盡忠」!難道要趙煥亭竄
改歷史,把楊遇春寫成「梁山好漢」不成?退一萬步說,楊遇春報國不當,有違「
替天行道」俠客之義;但其行止亦未如魯迅所謂「終必為一大僚隸卒,供使令奔走
以為寵榮」。如何能與清代俠義、公案小說相提並論!
‧其三、鄭證因《鷹爪王》終場寫王道隆見清軍動用火槍營,大舉圍剿鳳尾幫,被
迫說出「叩謝大人天恩」的話,並非討好而是面對現實的無奈。書中下文緊接著寫
道:「官家是不客氣的,禮節最重;言語一個失當,關係著全局……」這表示什麼
?「人在矮簷下,不得不低頭」!明眼人一望即知,鷹爪王是有家有業的一派掌門
,為了顧全大局──保護他所率領的一班同門師友及俠義道英雄,不教官軍誤認為
「匪類」;他只能消極地「不犯禁」,豈能逞強動武、授人以柄?
蘇東坡〈留侯論〉有云:「古之所謂豪傑之士,必有過人之節……天下有大勇者,
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鷹爪王
是大俠,不是「匹夫」!叩一個頭與保全師友清白,孰輕孰重?況其一生未曾邀功
領賞,從不屑做公門高級捕快(如黃天霸輩),也不是什麼「御前帶刀侍衛」(如
展昭輩)!他只是在王法不及的江湖上、武林中「替天行道」──龔君反問:「這
跟清代俠義小說又有什麼區別?」閱此不禁失笑。噫!難道這也算是為人不齒的官
府「狗腿子」、「鷹爪孫」?至於說鐵蓑道人在官兵面前表演雷音劍法,這是清軍
幫帶久慕其名,一再以禮相求「開開眼界」,而非老道主動「獻媚」!龔君連這點
分際也看不懂,即斷章取義,亂扣帽子!何以治學、論劍乎?
孟子曰:「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堪嘆世間多少狂生,好為人師!每有一得
之愚,即竊竊自喜,看輕天下士。侈談中國武術發展者,除弓箭外,何不知《漢書
‧藝文誌》即揭載「劍道三十八篇」與「手搏六篇」?何不知魏文帝曹丕〈典論自
敘〉稱其少時既善騎射,亦精雙戟(短兵);而奮威將軍鄧展則能「空手入白刃」
?至若唐公孫大娘以「劍神」著稱於世,更毋論矣。故凡夸夸其談入宋始「為表演
」而改長兵為短兵者,皆昧於史實,欺弄不學!予何言哉?付之一笑可也。
──寫於一九九三年十月三易稿始定
(全文摘自《武俠小說談藝錄》)
--
○ Origin: 新竹師院 風之坊﹝bbs.NHCTC.edu.tw﹞From: pc123.adsl104.t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