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e198525.bbs@ptt.cc (小彬彬)》之銘言:
> ※ 引述《"火箭ROC" <joecool6820@bbs.openfind.com.tw>, 看板: emprisenovel》之銘言:
> : 本人雖然常罵人,但是錯了被指正我也會很乖地認錯滴
> : 我也曾經附和過你啊
> 當然我也附和過你呀
> 上面也說了
> 你有好文章
> 我一定也會覆議的
^^^^
對不起,兩位爭執實在不關我的事,
不過看到這兩個字又忍不住手癢:
「覆議」的意思是「否決」,
假如是贊成他的意思,
應該用「附議」。
(忍不住又想嘆口氣...)
還有一個「復議」,意思是「重新審議」,
也常常被誤用。
所以J兄,知識和常識也很重要,
不要成天只會看小說打電動
囉唆完畢,兩位請繼續。
--
╭ From: ns1.udngroup.com.tw ◎──────────╮
└──◎ Origin:政大資科˙貓空行館 bbs.cs.nc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