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jphart.bbs@bbs.cs.nccu.edu.tw (好爛的小說)》之銘言:
: ※ 引述《joe198525.bbs@ptt.cc (小彬彬)》之銘言:
: > 當然我也附和過你呀
: > 上面也說了
: > 你有好文章
: > 我一定也會覆議的
: ^^^^
: 對不起,兩位爭執實在不關我的事,
: 不過看到這兩個字又忍不住手癢:
: 「覆議」的意思是「否決」,
對不起喔
精確來說覆議不是「否決」的意思喔
他"僅"是代表「再審議」
(這解釋用詞是教育部字典說的,不信自己查)
實例可見增修條文三條二項二款
有人"否決"某意見是發動覆議的條件
但不代表覆議=否決
很簡單的邏輯吧
不然一堆條文的解釋會狗屁不通
連最基本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32條就沒意義了
所以這題零分~~
但是既然你是研究生,沒有補考
可以多交一份期末報告補回來成績
題目就是「覆議、復議、複議的差別與國內包裹立法的疏失」
: 假如是贊成他的意思,
: 應該用「附議」。
: (忍不住又想嘆口氣...)
我看到你對覆議的了解才大吃一驚哩= =|||
: 還有一個「復議」,意思是「重新審議」,
^^^^
這個東西其實就是[覆議]啦
也可作複議(這個用更少)
復議主要是著眼在有關議事規則上的運用
還有補充一點,這個詞(復議),教育部字典不收喔
雖然它大量出現在我國實定法中,也為普羅大眾所接受
但是可別以為覆議、復議跟複議就是不同的東西
來跟我一起念一次
覆議(復議、複議),「再審議」
:@ @ @ @ @: 也常常被誤用。
: 所以J兄,知識和常識也很重要,
: 不要成天只會看小說打電動
: 囉唆完畢,兩位請繼續。
L大不要誤人子弟,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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