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個版好像沒什麼人在看
不過還是希望有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可以回答一下
我覺得自己是個很不能"忍"的人
所謂小不忍則亂大謀
面對喜歡的人到底要忍多久才能告訴對方?
最近相當相當煩惱
因為喜歡一個人造成我生活秩序大亂
做什麼事情都有點恍神
這樣我已經過了兩個禮拜實在受不了了
可是同學都叫我要"忍"
不要這麼快告白
我和對方曾經很熟很熟曖昧了半年
結果因故沒在一起
中間中斷連絡了兩三年
最近才恢復連絡大約一個禮拜
我發覺我還是很喜歡他
但也是因為這樣生活嚴重受影響
所以打算這個禮拜徹底結束這種牽掛
不管是yes or no 至少我都解脫了
但是這種自殺式的告白............我實在搞不清楚自己在想什麼
明明知道被拒絕的機率很高
有人能回答我嗎?
真的很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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