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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LGHKZah ] 作者: guesttt111 (guesttt111)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蔡易餘幫PTT擊退「訟棍」車參聖診所啦 時間: Thu Apr 30 01:30:08 2015 為了慶祝PTT站方擊退「訟棍」車參聖整形外科 首60推每人送最近很火紅的80P幣(稅前) 剛剛查到的 蔡易餘 辦過的有趣案子............. 車參聖診所小護士寫手在FB組「終於戰勝黑眼圈」粉絲團,http://tinyurl.com/pdwhm25 自己是護士,卻說友人介紹而動刀,許多手術對照圖也是護士,卻說只是朋友, 不寫診所資訊,卻叫人快私訊便知詳情。 還有許多香港人因常常看到FB廣告,覺得煩,留言超噁超煩 、嚇死人了 驚嚇程度直逼怪談、不要買廣告、封鎖 後來「FB假推薦真廣告」「護士ptt裝路人推文護航,攻擊同業」等行為在PTT被踢爆, 一堆鄉民留言批評護士們, 結果愛告人的車參聖醫生不去告護士們,卻去告寫文、推文眾網友 (ps.之前車參聖跟律師夥伴們顏文正 楊沛生 告過最扯的案子是「操弄關鍵字」)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6085857.A.787.html 其他爭議大整理懶人包 http://ppt.cc/9~RT 然後八卦是我夢到............ 車參聖請律師寫「律師函」去請PTT站方刪除那些踢爆文, PTT站方回「為了保障言論自由,你要提供踢爆文屬於不實虛構,才可以刪文。」 結果車參聖診所根本提不出(啊~就是護士寫手騙人廣告就是事實呀,最好提的出) 然後.......... PTT站方就被告啦~~~ PTT站方就被告啦~~~ PTT站方就被告啦~~~ (好扯所以說三遍) 一開始法院裁定說: 「請代表診所3小護士們提供ptt可以當被告的證明....」 http://ppt.cc/8Pvd 後來就是「蔡易餘」幫忙的這次案子了 http://ppt.cc/zCr5 裡面有說到PTT站方成立的小歷史呢 是說車參聖整型診所也太浪費司法資源 不僅告網友 也告根本沒有營利的平台提供者PTT 這平台可是好多人捐款 費盡心力才成立的耶 這根本就是想箝制言論 還有好想問 不知道這兩位 蔡易餘 呂承翰 律師 有沒有收PTT站方的律師費呀? (我會成為天才小釣手嗎? >////< 羞~~ ) *************************************************************** 【裁判字號】 103,訴,446 【裁判日期】 1031119 【裁判案由】 排除侵害等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446號 原   告 黃佩若       朱家嫻       劉鏿蔤 上列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兼 送達代收人 顏文正律師 被   告 批踢踢實業坊 法定代理人 杜奕瑾 訴訟代理人 蔡易餘律師 複代理人  呂承翰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排除侵害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 由 一、按當事人書狀,依民事訴訟法第116 條第1 款規定,應記載 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及住所或居所,當事人為法 人、其他團體或機關者,並應記載其名稱及公務所、事務所 或營業所,此為法定必須具備之程式。次按,當事人能力為 訴訟成立要件,無論訴訟程序進行至如何程度,法院均應依 職權調查之。再按,非法人之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 ,有當事人能力;又原告或被告無當事人能力者,法院應以 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訴法第40條第3 項、第249 條第1 項第 3 款分別定有明文。而民事訴訟法第40條第3 項所謂非法人 團體,必須由多數人所組成,並須有一定之組織、名稱、目 的、事務所或營業所、獨立之財產及設有對外代表團體之管 理人或代表人,始足當之。 二、本件原告以批踢踢實業坊(以下簡稱PTT )為被告提起請求 排除侵害等之訴,無非主張PTT 係一知名網站社群,設有站 長、有經費來源、有組織架構,為管理完備之社團,屬非法 人團體一情,惟為被告否認,辯以其僅係網路資源之平台等 語。然是否符合非法人團體之要件而有當事人能力,屬法院 應依職權予以調查審認之事項(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第471 號判決參照),所謂「非法人團體」,必須由多數人所組成 ,並須有一定之組織、名稱、目的、事務所或營業所、獨立 之財產及設有對外代表團體之管理人或代表人,始屬之。經 查,本件原告起訴,僅於起訴狀上記載被告PTT 之郵政信箱 為送達方式,未據載明被告PTT 之事務所或營業所(見本院 卷第3 頁),經本院裁定命原告就被告PTT 有無當事人能力 提出補正釋明,嗣經原告於民國103 年4 月7 日之陳報狀中 提出被告PTT 相關之網路查詢列印資料以觀(見本院卷第72 頁、第76頁至第96頁),並未見被告PTT 有事務所或營業所 ,且被告PTT 為一網路平台,其登入之入會會員並無庸繳入 會費,其使用之電腦網路設備早期為站長杜奕瑾捐助(見本 院卷第82頁),嗣由第三人黃京光、莊惠婷、湯茗富、顏先 駿等人分別贊助主要硬體、軟體設備(見本院卷第83頁), 入會會員或捐助人亦非其組成員,被告PTT 除站長杜奕瑾一 人外,並無事證可認其尚有其他組成員;據上所述,被告PT T 並無獨立事務所或營業所,亦無事證可徵其由多數人所組 成,縱其設有代表人,仍非民事訴訟法第40條第3 項之非法 人之團體,應不具訴訟上當事人能力。故被告PTT 並無當事 人能力,堪以認定。 三、綜上所述,本件並無事證可認被告PTT 具備當事人能力之訴 訟成立要件,且亦無從補正,則依首揭說明,原告之訴即不 合法,自應以裁定駁回之。 四、爰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第3 款、第95條、第78條規 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9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靜茹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 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9 日 書記官 詹雪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1.107.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328611.A.92B.html
leo1990910: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04/30 01:30
angel3632005: 推 04/30 01:31
yuxiang: 呵呵恭喜 04/30 01:31
Rocks5566: 訟棍真多… 04/30 01:31
MissWhite: 推文會不會被告QQ 04/30 01:32
訟棍是要告啥??不然空白推文呀
silentence: ㄎㄎ 04/30 01:32
diefox: 他爸蔡啟芳 04/30 01:32
q2203649: 恭喜~ 04/30 01:32
arthur1444: 大推~ 04/30 01:32
a741085: 我真的覺得PTT有一天會被搞到關站 04/30 01:32
你是箭頭 不算喔~~拍拍
dckb9736: XDDDDDD 04/30 01:33
1~10F
vimeo: 推 04/30 01:33
ziso: 推 04/30 01:33
AuroraSkyFox: 推啦 04/30 01:34
weiweiut: 推 04/30 01:34
delta0521: 不過駁回主要針對被告身分而不成案,可惜沒有成為法院 04/30 01:34
iceyeman: 哇哇~~~ 04/30 01:34
photopower: 呵呵呵權貴表示~ 04/30 01:34
adm123: PUSH 04/30 01:35
fallen01: 送 04/30 01:35
delta0521: 認證的不實廣告、訟棍 04/30 01:35
shadeel: 恭喜 04/30 01:35
medoc: 讚喔! 04/30 01:35
11~20F
nailson: 讚啦!!! 04/30 01:35
lovelebron24: UCCU 04/30 01:36
shadeel: 訟棍掰 04/30 01:36
keita1216r: 爽啦 04/30 01:36
sadmonkey: 推 04/30 01:36
justastupid: 幫推 不用給P幣了 04/30 01:36
幫省錢的好人~
shadeel: 普天同慶 04/30 01:37
kktt254: 04/30 01:37
xversaille: 推 04/30 01:38
richardh: 蔡啟芳的兒子... 04/30 01:38
Kietiary: 玩到法院認證了吼 04/30 01:38
v2007v2007: 讚啦 04/30 01:38
21-30F
olddadwind: 推 04/30 01:38
nisak: 爽 04/30 01:38
dtonesla: 推 04/30 01:38
wwjd198323: 送 04/30 01:38
法官也有掛 記者快來抄
Sashimii: 推 04/30 01:38
ban667: 爽 04/30 01:38
LWK: 法官是這位嗎???GOOGLE她的資訊也很精彩 04/30 01:39
※ 編輯: guesttt111 (42.71.107.38), 04/30/2015 01:41:27
patchiang13: 推 04/30 01:39
shadeel: 大推 04/30 01:39
nohair0910: 推 04/30 01:39
31-40F
uknah: 推~ 04/30 01:39
zing0301: 推! 04/30 01:40
karta0681608: 推 04/30 01:40
DarKnighTxX: 推! 04/30 01:40
dpwm: 推推 04/30 01:40
jetalpha: 推 04/30 01:40
joe2233: 推 04/30 01:40
lkzax: 推 04/30 01:40
h321123aa: 告站方是不知道這裡高手有多少嗎 04/30 01:41
a31670323: 推 04/30 01:41
41-50F
yesman2210: ya 04/30 01:42
PlayPtt: 認證==>非法人且無訴訟上當事人能力 04/30 01:42
Eyrie: 蔡易餘欸 昨天才看到他 旁邊的秘書不錯正 04/30 01:42
anann: 送 04/30 01:42
ponwho: 推推 04/30 01:42
gn02232132: 推 04/30 01:43
AstonDB9: 推 04/30 01:43
LAKobeBryant: 蔡易餘有變瘦點了嗎 04/30 01:43
rei196: Uccu哈哈哈 04/30 01:43
AngelMAyCry: 有點厲害 04/30 01:43
51-60F 數樓完畢 有錯請告知 這兩天會給 沒拿到請站內信喔
xeriom23823: 推了 04/30 01:43
x137: 推 04/30 01:44
cabron: 喔喔喔喔喔~有點厲害XDD但怎麼會選擇告站方阿哈哈哈哈 04/30 01:44
車參聖他也告了眾網友們呀 反正有錢人嘛~只要能刪文~應該誰都告吧 醫美版有掛 有這間的好多精彩事蹟 可去爬文
pz5202: 推 04/30 01:44
※ 編輯: guesttt111 (42.71.107.38), 04/30/2015 01:50:45
mithuang: 又一個法院認證 04/30 01:45
Ryonsky: 04/30 01:45
wind0710: 推 04/30 01:45
hunfu: 推 04/30 01:46
myericho: 耶~11 04/30 01:47
youjan: 推 04/30 01:47
wu0u4: 好奇問杜神會常接傳票嗎XD 04/30 01:47
todaytheson: 推 04/30 01:49
ventice: PTT要關站 可能台灣也不在了... 04/30 01:49
volcom: 他看起來就是一副肥宅樣 但卻是台大法律係畢業 04/30 01:49
哭哭~不要80他嘛(誤) 他應該是很強 很有料的
blackbox502: 推 04/30 01:50
zvsk: 80 04/30 01:50
windy041: 空白 04/30 01:50
chinafree: 當事人不適格,改告網友... 04/30 01:50
他應該是一起告 可去醫美板爬文 網友先說被告 後來ptt才傳被告
ggeneration: 有機會看到ptt律師團vs提告律師嗎(*゚∀゚*) 04/30 01:51
anthony13015: 推 04/30 01:51
s8700281: 推 04/30 01:51
johnnyd: 推 04/30 01:53
lattecafe: 推 04/30 01:55
wsad66: 推 04/30 01:56
coco8356: 爽 終於被制裁 04/30 01:56
pooznn: 名字不遮一下嗎???? 這樣貼出來 不怕被告違反個資法?? 04/30 02:00
司法院查的呀 要告去告司法院呀 這樣又可香腸配珍奶看戲了 爪~爪~
guitarmoon: 法院認證 爽 04/30 02:01
※ 編輯: guesttt111 (111.81.82.202), 04/30/2015 02:08:54
amego2017: 04/30 02:07
mjonask: 推了會不會被告阿? 好可怕 04/30 02:09
revive25: 睡前推 04/30 02:10
Brinkley: 推 04/30 02:10
jackals60: 推 04/30 02:11
noko: 推 04/30 02:12
XiaoWeitw: 推 04/30 02:13
greedypeople: 溫馨 04/30 02:13
kyo7300918: 推 04/30 02:14
ab32110: 推! 04/30 02:18
strike5566: ㄎㄎ 04/30 02:18
ray10133: 推 04/30 02:20
kgfive: 推~ 04/30 02:25
blueisgood: 這只能推了 04/30 02:26
yehmd: 推阿~~~ 04/30 02:27
bryant1228: 推 04/30 02:27
none049: 推 04/30 02:28
hsuaaa1: 推 04/30 02:30
homerun100: 可喜可樂 04/30 02:30
kis28519: 推 04/30 02:33
peggyhao: 猛猛 04/30 02:34
TSbb: 04/30 02:37
elqqaapple: 哈 04/30 02:45
PasserDin: 推 04/30 02:47
MissWhite: 收到紅包推 04/30 02:57
Vicky163099: 不懂(? 04/30 03:00
ckf1207: 推 04/30 03:01
jerry259: 推 04/30 03:01
edwinn: 好糗連對象資格都搞錯 04/30 03:02
imaclone: 推 04/30 03:02
LeisureBan: 推喔喔喔喔 04/30 03:07
pichu921: 純推不下 04/30 03:25
taurus1981: 蔡不是黨部主委嗎?他有空來管這種小事? 04/30 03:39
garcia: 肥宅之光 04/30 03:53
rnoro: 偏要推 04/30 04:03
kisho1106: 純推 04/30 04:03
iwcuforever: 沒認證啊,單純ptt不具有被告的身份吧 04/30 04:11
lin1314x: 推 04/30 04:13
adonisXD: 之前還有黑道議員要GOOGLE跟WIKI撤頁面 04/30 04:24
xisland: 捐贈硬體給PTT的好心人名字爆光惹 04/30 05:55
shiawasan: 代理人是杜老大耶XDDDD 04/30 06:02
dearjohn: 推 04/30 06:03
joewu8267: 推 04/30 06:18
romusutoru: 推 04/30 06:27
GenesisXD: 根本ㄏㄏ 04/30 06:32
fallen1: 一堆玻璃心愛亂告的廢物 04/30 06:35
jauruyu: 水 04/30 06:39
tommy8133: 推 04/30 06:51
powerfulman: 領不到還是推 噁心的訟棍 04/30 06:59
smonkey: ... 04/30 07:19
taimu: 04/30 07:21
jaeomes: 推 04/30 07:30
advise: 婊啟芳的優秀兒子 04/30 07:35
linch416: 。。。 04/30 07:40
saiulbb: 推 04/30 07:55
peter510251: 意圖幫蔡廣告?! 04/30 07:55
hiroshi6557: 守護ptt,推 04/30 08:03
esuang: 讚啦 04/30 08:16
mamaka: 守護PTT 就該給推 04/30 08:28
Glucophage: 推 04/30 08:37
lahiboy: 守護 PTT 給推!! 04/30 08:40
gg889g8: PTT 守護者 04/30 08:48
Moratti: 讚 PTT守護者 愛你們 04/30 08:50
yung80111: 04/30 08:56
Elfgj: 看到蔡律師三個字直覺竟然想成57新聞王的蔡律師 XD 04/30 08:59
PanChen: 04/30 09:00
belucky: 推推 04/30 09:08
SCLPAL: ptt XD 04/30 09:20
heeey: 推! 04/30 09:34
bloody0205: 推 04/30 09:36
honey0417: 他本來就很優秀 而且沒架子 04/30 09:50
p8410077: 爽啦 行的正不怕被告 04/30 09:55
angilcus: 推 04/30 09:58
folkblues: 杜大現在還是PTT法代?還以為是精神領袖之類的而已XDD 04/30 10:11
xunter123: 訟棍真的很扯 遇到過一次覺得煩 04/30 10:17
xunter123: 還好有這些優質律師 04/30 10:17
kid725: 推啦哈哈 04/30 10:21
siwonismyall: 04/30 10:49
songsi: 蔡易餘讚 04/30 10:58
noabstersion: 推~ 04/30 11:06
arch1212: 04/30 11:08
wadx1035: GOOD 04/30 11:11
poringking: 推 04/30 11:12
bio1023: 大推 04/30 11:18
sakaizawa: 挺你初選是對的 04/30 11:20
GoldDeath: 訟棍都去死吧,全家悲慘的死去吧~~哈哈~~ 04/30 11:20
tbmh2003: 推 04/30 11:27
smiling0211: 空白推文 04/30 11:40
clear0928: 04/30 11:45
clear0928: 樓上XDDD 空白推文應該不是打出空白推文吧 04/30 11:46
kipi91718: 讚啦 04/30 11:47
clear0928: 而是按空白鍵再推文吧 話說就打出字來訟棍也告不贏啦~ 04/30 11:47
purplvampire: 全家:幹!躺著也中槍 04/30 11:51
pin0511: 才在當事人認定就被打槍XD 04/30 12:06
lovegloria: 推 04/30 12:08
abucat: 推 04/30 12:17
newfna: 推 04/30 12:29
jannyann: 必推 04/30 12:51
yestin: 推 04/30 12:54
qppqqp: 推推 04/30 13:14
arioso0602: 贊 04/30 13:24
Johhan: 推 04/30 14:44
andy2011: 茼蒿 04/30 16:04
GaryMatthews: 嘉義胖哥大勝台北神豬 04/30 16:06
elle: 04/30 16:11
gadoma: 批踢踢不是人也不是非法人團體...沒辦法告批踢踢的 04/30 16:28
drmactt: 推個 04/30 17:29
kana0228: 推 對這件事很有印象 04/30 17:43
Solony: push 04/30 19:44
trash1109: 我寫負評文就馬上被車參聖告了 要求刪文 不准網路有負 04/30 20:07
trash1109: 面評論 自己卻寫不實推薦文廣告 真是諷刺呀 04/30 20:08
trash1109: 希望在醫美版被他告的網友們不要妥協 讓他被法院認證 04/30 20:0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rash1109 (42.71.148.73), 04/30/2015 20:13:17
iloveyou1x: 水哦 61.62.214.118 04/30 20:30
caseyst: 推 39.10.2.179 04/30 22:57
kylie720: 幫推 42.70.252.209 05/01 08:04
redmanspa: 推推推 223.136.225.51 05/01 17:33
renquer: 所以車醫師到底厲不厲害啊 最近有想給他 101.15.226.155 05/01 19:47
renquer: 整鼻子 有點怕怕的 101.15.226.155 05/01 19:47
dead0911: 嗯,這車醫生謠言會施壓,負評很奇怪 42.71.153.142 05/01 20:05
dead0911: 地消失了,這次告上PTT站方要刪文 42.71.153.142 05/01 20:06
dead0911: 會告人刪負評的醫生到底厲害嗎? 42.71.153.142 05/01 20:08
dead0911: 這答案應該是...吧! 42.71.153.142 05/01 20:11
dead0911: 我只打...沒說某某醫術好壞喔 42.71.153.142 05/01 20:14
dead0911: 可別來告我呀~ 42.71.153.142 05/01 20:15
antylove: 推 36.228.236.128 05/01 21:57
lycici: 揭發廣告文為何是告平台不是發文者啊... 59.104.163.164 05/02 14:17
lycici: 是說都是事實陳述 是要告三小法條啊 59.104.163.164 05/02 14:18
trash1109: 車不只有告發文者,也有告推文者呢 111.81.116.156 05/02 15:33
trash1109: 被罵訟棍不意外,那麼愛欺壓人 111.81.116.156 05/02 15:34
trash1109: 明明業配是事實,為何還要告人? 42.76.181.18 05/03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