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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種類規格╟ (1) 本板禁止任何賭盤、注音文、內容貧乏、團購、買賣、廣告宣傳、詢問真偽 、分類錯誤、人身攻擊、詆毀商譽、未經同意之問卷、以及所有違反網路使 用規範之文章。 各項文章細部規定如下: (a) 含注音之文章,視情節輕重處以警告至三到七日的權限限制。發語詞, 表情符號,或無正確相關正體字之音節時,允許少量使用,若有其他特 殊情況時請先取得管理員同意後再行發表,否則視為違規處理。 (b) 內容貧乏文章之定義為「內容過少(主觀認定)」、「純粹發洩或抱怨 (主觀認定)」、以及所有與流行事物無關之文章(主觀認定)。網誌 或帶有連結之分享,必須於文字內容先行描述,足以讓使用者在未點閱 連結之前即可充分瞭解連結之內容大綱,並可自行選擇點閱與否。描述 文字過於簡略者視為內容貧乏文與廣告文處理。 (c) 買賣文之定義為「發文者可經由文字內容而直接獲取利益」之文章,例 如拍賣、網站、或店家特惠等。徵人與團購請洽合購板 BuyTogether。 各家商場之使用者心得分享與推薦者,將不視為買賣文處理,但任何人 皆可查證或檢舉其是否為商家或賣家自行推薦,並舉報管理者處理。 廣告宣傳限於使用者之間互相分享,同時也禁止商家自行發佈文章(視 為廣告文處理)。另,使用者分享特賣與優惠之訊息,二日內限制發表 一篇,請妥善利用大寫E 修改文章內容進行更新,或直接刪除舊文。若 有連續發表者視為惡意增加文章數量,除以內容貧乏處理外,將視情況 劣退並限制權限。 (d) 任何詢問真偽之文章請移至 Anti-fake板發表。 (e) 任何在本板發表之問卷,請先來信管理員,並附上問卷內容或連結,待 管理員審核並取得同意後始得發表。若有置底需求,請在來信時加註置 底期限。缺少任一資訊者恕不處理。 (f) 「違反網路使用規範之文章」包括任何「除批踢踢站方公告外未經管理 者許可之跨板張貼文章(crosspost) 」,以及所有「違反社會善良風 俗之文章(主觀認定)」。協尋,集氣等文章原則上不允許出現,但可 於取得管理者同意之後發表。 (g) 違反上述任何規則,均處以權限限制七日之處分,累犯可視情況累計日 數並劣退文章(由管理者決定)。 ╢文字使用規範╟ (2) 本文字使用之規定涵蓋範圍,包含所有文章與推文,以及任何討論主題。 (a) 板面出現任何異常情況時,若管理者未即時處理,歡迎所有使用者以站 內信與管理者聯繫。若需回應,僅限於針對討論主題理性發表。任何針 對使用者以及與主題無關之言論均視為用詞不當。 (b) 本板面在任何情況下出現「攻擊性」、「低俗不雅」、「謾罵」、「針 對使用者之攻擊或諷刺言論」等,管理者均可以主觀認定之標準進行處 分。本違規事項可視情節予以累積或加重處分,由管理者裁決之。 (c) 若有兩位或以上之使用者於本板使用任何形式之文字進行爭吵或非理性 之辯論者,所有參與者均得處以權限限制處分。因此若使用者遭受人身 攻擊或發現違規事項,請以站內信聯繫管理者,無法維持理性討論者切 勿回應。 (d) 使用多重帳號連續發表文章,推文(包含空白推文),或持續引起板面 爭論者,管理者得以通報站方並實施永久權限限制。 (e) 違反文字使用規定者,處權限限制七日至一個月之處分。情節嚴重或重 複違規者得視情況加重其處罰 ╢文章分類選擇╟ (3) 分類格式需依照發文注意事項當中之規範選擇使用。已具備明確定義之分類 項目均需正確分類之。 (a) 未明確分類者將由管理者修改標題(並由管理者署名)並標記之,標記 後使用者需在文章發表時間起十二小時之內修改為正確標題,逾時者文 章刪除處理。 (b) 若尚未有明確分類定義之文章需發表,請先來信管理者。 (c) 同一使用者連續分類三次以上將處七日權限限制之處罰。重複違規者可 視情況加重其處罰並劣退。 ╢文章轉入轉出╟ (4) 轉入文章目前限制其主題不得與本板事務無關(批踢踢站方公告不在此限) 。若有其他文章類型則此限制範圍得隨時修改補遺之。 本板所有原創文章與精華區所有內容,其著作所有權與言論責任權均屬於原 作者所有,使用者欲轉出文章或複製任何內容,必須先於推文或站內信告之 原作者之後始得轉錄。原作者若不同意文章轉出,可告知轉錄者,此時轉錄 者必須將轉出之文章(與轉出後可能再次被轉錄之文章系列串)刪除。 若文章內容無作者原創之文字(如國外媒體之外電),則不受上述轉錄之限 制,此類文章版權屬於原始文章作者所有。 違反上述文章轉入轉出注意事項之使用者,處以權限限制七日之處分。累犯 與情節嚴重者得視情況加重其處罰。 ╢處分新增解除╟ (5) 任何管理規定之修改,均以標題之版本變動與精華區之規定演變事項標示, 管理者得隨時討論修改規定內容,以符合最妥善之管理效率。任何使用者對 管理規定之建議請利用站內信與管理者聯繫溝通,請勿佔用板面。 (a) 所有權限限制之處分均不另行公告於板面,除永久禁權外之權限限制名 單請參閱精華區之統計表。若為警告處分,管理者會於該違規文章或推 文之處加註警告之推文或修改標題標示。若權限遭受限制,請先參閱權 限限制名單以確認是否遭受違規處分。 (b) 若有針對違規事項處分之疑慮或需舉證者,請以站內信聯絡管理者。若 無法接受管理者舉證與解釋者,可至板務提出申訴,但需依照該板規定 之格式與程序,詳情以該板規定為主。 (c) 除永久禁權外,任何權限限制之處分解除方式統一為「時限結束後以站 內信主動聯絡管理者通知解除權限限制」。通知信件無規定格式,但態 度或語氣不佳者(主觀認定),管理者恕不處理。 (d) 本板所有公告(批踢踢站方公告除外)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回覆於板面( 包含文章回覆與推噓箭頭文)。對於公告有建議與疑問者請利用站內信 與發表公告之管理者聯繫。 (e) 違反公告使用規定者處以權限限制三日之處分。情節嚴重,重複違規, 以及限制解除通知信件態度語氣不佳或無禮者,得以延長限制時間至主 動改善為止。